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使用权类型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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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使用权类型变更登记



* 、设立依据

1.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 * 〕6号)分则8.2.1

   *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 、实施机构: (略) 市 (略)

   * 、办件类型:承诺件

   * 、受理条件

  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 * 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 * 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申请材料

  1. (略) 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 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原土地登记成果无解析坐标的,原件)

   * 、特别提示

  1. 土地用途与用地批准文件确定的土地用途应 * 致,涉及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应交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未按出让或租赁合同的 (略) 土地出让、租赁价款的,不予登记。

  2. 有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3. 个人能够通过刷脸获取身份信息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4. (略) 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无需提交。

   * 、网办深度: * 级

   * 、 (略) 次数:1次

  十、服务时限

  1.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2. 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1个工作日(补充材料时间不含工作时限内)。

  十 *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通过安 (略) (略) 分厅或者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 (略) 市不动产登记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略) * 次性告知需 (略) 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 审查:根据受理材料审核具体登记事项。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 (略) 政 (略) 政诉讼的权利。

  4. 决定: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决定登簿。

  5. 办结(送达):受理材料登簿后转至审 (略) 制证、发证。

  十 * 、收费信息

  1. 收费依据:《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 ] *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 * 号)、《 (略) 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 ] * 号)。

  2. 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 * 元/本。

  十 * 、物流快递:支持物流快递

十 * 、办公地点
(略) 市湾沚区荆山河 (略) * 楼
十 * 、服务电话
1.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湾沚区 (略) 审核室)
点击查看>> (湾沚区 (略) 受理室)
2.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湾沚区 (略) 综合室)



* 、设立依据

1.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 * 〕6号)分则8.2.1

   *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 、实施机构: (略) 市 (略)

   * 、办件类型:承诺件

   * 、受理条件

  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 * 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 * 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申请材料

  1. (略) 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 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原土地登记成果无解析坐标的,原件)

   * 、特别提示

  1. 土地用途与用地批准文件确定的土地用途应 * 致,涉及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应交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未按出让或租赁合同的 (略) 土地出让、租赁价款的,不予登记。

  2. 有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3. 个人能够通过刷脸获取身份信息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4. (略) 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无需提交。

   * 、网办深度: * 级

   * 、 (略) 次数:1次

  十、服务时限

  1.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2. 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1个工作日(补充材料时间不含工作时限内)。

  十 *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通过安 (略) (略) 分厅或者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 (略) 市不动产登记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略) * 次性告知需 (略) 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 审查:根据受理材料审核具体登记事项。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 (略) 政 (略) 政诉讼的权利。

  4. 决定: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决定登簿。

  5. 办结(送达):受理材料登簿后转至审 (略) 制证、发证。

  十 * 、收费信息

  1. 收费依据:《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 ] *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 * 号)、《 (略) 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 ] * 号)。

  2. 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 * 元/本。

  十 * 、物流快递:支持物流快递

十 * 、办公地点
(略) 市湾沚区荆山河 (略) * 楼
十 * 、服务电话
1.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湾沚区 (略) 审核室)
点击查看>> (湾沚区 (略) 受理室)
2.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湾沚区 (略) 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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