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三中路、碧桂路、安康路交通电子警察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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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三中路、碧桂路、安康路交通电子警察项目变更公告


(略) * 中路、碧桂路、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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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名称: (略) 金科 (略) (以下简称 (略) 金科)、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岩煌)

收到质疑函日期: * 日

质疑项目名称: (略) * 中路、碧桂路、 (略) 路交通电子警察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 CGSH *

质疑事项(经综合归纳 (略) 金科的质疑事项 * 至 * )1: (略) 文件项目需求中“交通信号机、自动跟踪球机、高清智能摄像机、反向卡口智能摄像机、电源智能检测设备和时间服务器”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提出质疑。 (略) 金 (略) 页(非本项目为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公示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认为交通信号机技术参数有倾向性;列举了 * 个(自 (略) 家的)产品均不能同时“满足以上参数要求且能够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明”,认为“自动跟踪球机、高清智能摄像机、反向卡口智能摄像机”标★参数要求有倾向性;以电源智能检测设备和时间服务器的某项功能在采购需求中(与产品信号机、终端服务器的某项功能)存在重复,认为产品“电源智能检测设备和时间服务器”标★参数要求有倾向性。

(略) 金科建议“对上述(产品)标★参数要求 (略) 或第 * 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材料的要求做出对应无★参数描述,减少使用企标检测报告材料出具证明”,建议对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增加★要求,其他参数不做★参数要求。

答:本项目需求中产品的技术参数来源于项目设计方案,该设计方案是依据枞阳 (略) 印发的《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枞政办秘〔 * 〕 * 号文件)并经枞阳 (略) 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 * 条规定“ (略)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可以采取更加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该法第十 * 条明确: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予以支持”。该法第十 * 条明确:国家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提倡和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不断改进、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作为本项目设计方案,依法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要求,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合法合规。

《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作为本项目设计方案,其技术标准要求, (略) 投产品设备技术性能的评价,并非资格条件,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包括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相关,招标文件列为评审因素, (略) * 号令规定。

至于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必须符合“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 条规定“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 * 页就该条规定做了明确解释:采购人只要不是通过设定特定资格要求,可以为满足采购需求就“特殊设备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故本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检测(验)报告, (略) 投产品参数符合采购需求的证明材料,合法合规。

质疑人在其质疑事项 * 中,提供的证 (略) 页(非本项目为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公示截图,该公示截图与本项目无关,且相关内容 (略) 第 * 号令的相关规定,不具备证明效力。

质疑人在其质疑事项 * 至 * 中,列举 * 个(质疑人自 (略) 家的)产品均不能同时“满足以上参数要求且能够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明”作为质疑依据,也不具备证明效力。 (略) ,设定的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是采购人为了更准确、更清楚地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或标准,并无限制性,招标文件并未 (略) 投 (略) 家,也未限制或要求投标人只 (略) 列举的几个品牌产品。投 (略) 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求比技术方案更优或者设备性能配置更先进的产 (略) 投标。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的设定,是明确的,且合法合规的。质疑人不能仅凭(局限于)自 (略) 商的 * 家供应商(产品)不能“满足”,就认定产品技术参数有倾向性。招标文件第 * 页备注明确“以上技术参数和要求如涉及品牌,是采购人为了方便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并无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时可以选用替代品牌,但替代品牌技术参数和要求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况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就提供产品检测(验)报告, (略) 要求,可以送检,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产品检测(验)报告可以投标时提供或者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时提供的用以证明其产品性能、质量和履约、服务能力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包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只是通过“广泛调研”,并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其质疑的理由、依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质疑事项不能成立。

质疑人在其质疑事项 * 中,以电源智能检测设备和时间服务器的某项功能在采购需求中(与产品信号机、终端服务器的某项功能)存在重复,认为该产品标★参数要求有倾向性,其质疑理由(依据)与质疑事项没有关联性。质疑人在自己提交的质疑函中,也认为“信号机与信号灯均为配套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那么,为了(与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配套使用,本项目某些产品之间同样具备某项功能技术(功能重复),本属正常,与技术参数的倾向性并无内在联系,质疑人的质疑 (略) * 号令相关规定,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至于质疑人建议对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增加★要求,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如:“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 (略) 文件要求”,“中标 (略) (略) 国家相关标准”等。

为促进充分竞争,兼顾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鼓励更多品牌参与投标,现将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标★要求做如下调整:

(1)产品“交通信号机”的技术参数,除第 * 项参数标★号保留外, (略) 标★ (略) 删除,其参数下面的“备注”内容要求不变。

(2)产品“自动跟踪球机”、“高清智能摄像机”、“反向卡口智能摄像机”的技术参数,标★ (略) 删除,其参数下面的“备注”内容做相应修改,“备注”内容修改后为:“以上参数依据评分标准需提供相关材料佐证。相应的技术性能、标准、配置能在证明材料中体现”。

质疑事项经综合归纳 (略) 金科的质疑事项 * )2: (略) 文件评分标准“设 (略) 分”的评分要求提出质疑,认为有倾向性与排他性,并列举了(自认为 (略) 商的) * 家供应商(产品)均无法获取(得)评分设定的(加分项 * 分)满分要求作为依据。要求删除具有指向性的技术参数,删除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修改相关评审评分标准要求,降低非★部分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评分标准分值。

答: (略) ,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就是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性能更优、价格更优惠的产品参加投标,国家相关法规提倡和鼓励供应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质 (略) 限于某几个供应商或几个产品是否得满分,而质疑采购人选择其他更优的产品。 (略) 文件均未要求潜在供应商只有得满分才能投标或中标。作为技术加分项,招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 (略) * 号令规定。 (略) * 号令规定,“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略) * 号令还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略) 文件中规定。” (略) 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且与产品的质量(技术)相关,且合法合规。质疑人在质疑函中,也提倡并认可“让用户可以购买到符合使用需求的最优产品,应让更多的优秀产品供应商参与投标”,这进 * 步证明本项目技术标准要求的设定,以及评分标准中鼓励供应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的正确性。

质疑人要求删除具有指向性的技术参数,删除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质疑事项不明了,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为鼓励更多的供应商和品牌参与投标,同意将评分标准第(1)项中“标★部分产品的标★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1分;非★部分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0.5分”,修改为:“标★产品的标★技术参数及要求,有负偏离扣3分;其他未标★产品的标★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1.5分; (略) 有非★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0.2分”。

将评分标准第(2)项中的“所投标★ (略) 文件基本参数正偏离的,每有 * 项技术参数加0.5分;但每项产品最多加1分。累计最多加8分”,修改为:“所投产品标★ (略) 文件基本参数正偏离的,每有 * 项加0.5分;但每项产品最多加1分。累计最多加2.5分。”

将评分标准第(3)项中“所投非标★ (略) 文件基本参数正偏离的,每有 * 项技术参数加0. * 分;但每项产品最多加0.5分。累计最多加3分”,修改为:“所投产品非★ (略) 文件基本参数正偏离的,每有 * 项加0. * 分;但每项产品最多加0.5分。累计最多加8.5分。”

将评分标准第(2)项和第(3)项中,作为加分项要求提供的 (略) 修改,保留“ (略) 或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删除“或其他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经综合归纳 (略) 岩煌的质疑事项1至4描述)3: (略) 文件项目需求中产品“交通信号机、自动跟踪球机、高清智能摄像机、反向卡口智能摄像机、电源智能检测设备、时间服务器”的参数及标★号参数要求提出质疑,认为设置不合理,理由是“国内知名品牌及省内常用品牌信号机均不能完全满足”,“ (略) 家不愿提供授权和检测报告”。请求:(1)删除星号项,修改评分办法;(2) (略) 文件参数加分项,投标不提供检测报告改为中标后提供。

答: (略) 岩煌对上述产品参数及标★号参数要求提出的质疑事项,实际和 (略) 金科提出的是同样的问题,在前述质疑事项第1、2项答复中已就相关问题做了明确答复。 (略) 岩煌提出删除星号项的请求,按照质疑事项1答复。 (略) 岩煌提出修改评分办法请求,按照质疑事项2答复。至于 (略) 家不愿提供授权的问题,招标文件并未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授权。 (略) 岩煌请求“ (略) 文件参数加分项,投标不提供检测报告改为中标后提供”的问题,招标文件并未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时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招标文件明确“或者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放投标文件中”。但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时提供的用以证明其产品性能、质量和履约、服务能力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包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为保证产品质量和项目验收,在招标文件第 * 页“ * 、其他要求”的第2条后增加要求,内容为:“对中标人的产品设备在中标后采购人有权送检,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同意送检或经检测(验)不符合招标要求或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的,视同虚假响应,尚未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略) 理;已经签订合 (略) 的,撤销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交通信号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 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价格相同时按服务方案 (略) 排序;仍然相 (略) 组长抽签决定排序。

将招标文件和设计方案中,涉及产品“时间服务器” (略) 状态显示功能的参数描述“支持显示设备的编号、GPS信号强度、背部时间 (略) 状态信息”,修改为:“支持显示设备的编号、GPS信号强度、内部时间 (略) 状态信息”。

将招标文件中,涉及“询价文件”的 (略) 修改为“招标文件”,涉及“磋商响应文件” (略) 修改为“投标文件”。

原开标时间 * 日上午9时 * 分,延期至 * 日上午9时 * 分。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注: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文件内 (略) 分以本答复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质疑供应商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有 (略) 门投诉的权利。

附: (略) 文件(包括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

 

(略) (略)

枞阳 (略) (略)

* 日


(略) * 中路、碧桂路、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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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名称: (略) 金科 (略) (以下简称 (略) 金科)、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岩煌)

收到质疑函日期: * 日

质疑项目名称: (略) * 中路、碧桂路、 (略) 路交通电子警察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 CGSH *

质疑事项(经综合归纳 (略) 金科的质疑事项 * 至 * )1: (略) 文件项目需求中“交通信号机、自动跟踪球机、高清智能摄像机、反向卡口智能摄像机、电源智能检测设备和时间服务器”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提出质疑。 (略) 金 (略) 页(非本项目为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公示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认为交通信号机技术参数有倾向性;列举了 * 个(自 (略) 家的)产品均不能同时“满足以上参数要求且能够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明”,认为“自动跟踪球机、高清智能摄像机、反向卡口智能摄像机”标★参数要求有倾向性;以电源智能检测设备和时间服务器的某项功能在采购需求中(与产品信号机、终端服务器的某项功能)存在重复,认为产品“电源智能检测设备和时间服务器”标★参数要求有倾向性。

(略) 金科建议“对上述(产品)标★参数要求 (略) 或第 * 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材料的要求做出对应无★参数描述,减少使用企标检测报告材料出具证明”,建议对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增加★要求,其他参数不做★参数要求。

答:本项目需求中产品的技术参数来源于项目设计方案,该设计方案是依据枞阳 (略) 印发的《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枞政办秘〔 * 〕 * 号文件)并经枞阳 (略) 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 * 条规定“ (略)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可以采取更加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该法第十 * 条明确: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予以支持”。该法第十 * 条明确:国家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提倡和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不断改进、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作为本项目设计方案,依法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要求,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合法合规。

《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作为本项目设计方案,其技术标准要求, (略) 投产品设备技术性能的评价,并非资格条件,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包括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相关,招标文件列为评审因素, (略) * 号令规定。

至于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必须符合“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 条规定“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 * 页就该条规定做了明确解释:采购人只要不是通过设定特定资格要求,可以为满足采购需求就“特殊设备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故本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检测(验)报告, (略) 投产品参数符合采购需求的证明材料,合法合规。

质疑人在其质疑事项 * 中,提供的证 (略) 页(非本项目为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公示截图,该公示截图与本项目无关,且相关内容 (略) 第 * 号令的相关规定,不具备证明效力。

质疑人在其质疑事项 * 至 * 中,列举 * 个(质疑人自 (略) 家的)产品均不能同时“满足以上参数要求且能够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明”作为质疑依据,也不具备证明效力。 (略) ,设定的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是采购人为了更准确、更清楚地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或标准,并无限制性,招标文件并未 (略) 投 (略) 家,也未限制或要求投标人只 (略) 列举的几个品牌产品。投 (略) 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求比技术方案更优或者设备性能配置更先进的产 (略) 投标。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的设定,是明确的,且合法合规的。质疑人不能仅凭(局限于)自 (略) 商的 * 家供应商(产品)不能“满足”,就认定产品技术参数有倾向性。招标文件第 * 页备注明确“以上技术参数和要求如涉及品牌,是采购人为了方便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并无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时可以选用替代品牌,但替代品牌技术参数和要求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况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就提供产品检测(验)报告, (略) 要求,可以送检,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产品检测(验)报告可以投标时提供或者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时提供的用以证明其产品性能、质量和履约、服务能力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包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只是通过“广泛调研”,并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其质疑的理由、依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质疑事项不能成立。

质疑人在其质疑事项 * 中,以电源智能检测设备和时间服务器的某项功能在采购需求中(与产品信号机、终端服务器的某项功能)存在重复,认为该产品标★参数要求有倾向性,其质疑理由(依据)与质疑事项没有关联性。质疑人在自己提交的质疑函中,也认为“信号机与信号灯均为配套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那么,为了(与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配套使用,本项目某些产品之间同样具备某项功能技术(功能重复),本属正常,与技术参数的倾向性并无内在联系,质疑人的质疑 (略) * 号令相关规定,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至于质疑人建议对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增加★要求,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如:“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 (略) 文件要求”,“中标 (略) (略) 国家相关标准”等。

为促进充分竞争,兼顾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鼓励更多品牌参与投标,现将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标★要求做如下调整:

(1)产品“交通信号机”的技术参数,除第 * 项参数标★号保留外, (略) 标★ (略) 删除,其参数下面的“备注”内容要求不变。

(2)产品“自动跟踪球机”、“高清智能摄像机”、“反向卡口智能摄像机”的技术参数,标★ (略) 删除,其参数下面的“备注”内容做相应修改,“备注”内容修改后为:“以上参数依据评分标准需提供相关材料佐证。相应的技术性能、标准、配置能在证明材料中体现”。

质疑事项经综合归纳 (略) 金科的质疑事项 * )2: (略) 文件评分标准“设 (略) 分”的评分要求提出质疑,认为有倾向性与排他性,并列举了(自认为 (略) 商的) * 家供应商(产品)均无法获取(得)评分设定的(加分项 * 分)满分要求作为依据。要求删除具有指向性的技术参数,删除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修改相关评审评分标准要求,降低非★部分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评分标准分值。

答: (略) ,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就是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性能更优、价格更优惠的产品参加投标,国家相关法规提倡和鼓励供应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质 (略) 限于某几个供应商或几个产品是否得满分,而质疑采购人选择其他更优的产品。 (略) 文件均未要求潜在供应商只有得满分才能投标或中标。作为技术加分项,招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 (略) * 号令规定。 (略) * 号令规定,“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略) * 号令还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略) 文件中规定。” (略) 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且与产品的质量(技术)相关,且合法合规。质疑人在质疑函中,也提倡并认可“让用户可以购买到符合使用需求的最优产品,应让更多的优秀产品供应商参与投标”,这进 * 步证明本项目技术标准要求的设定,以及评分标准中鼓励供应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的正确性。

质疑人要求删除具有指向性的技术参数,删除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质疑事项不明了,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为鼓励更多的供应商和品牌参与投标,同意将评分标准第(1)项中“标★部分产品的标★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1分;非★部分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0.5分”,修改为:“标★产品的标★技术参数及要求,有负偏离扣3分;其他未标★产品的标★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1.5分; (略) 有非★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 * 项负偏离扣0.2分”。

将评分标准第(2)项中的“所投标★ (略) 文件基本参数正偏离的,每有 * 项技术参数加0.5分;但每项产品最多加1分。累计最多加8分”,修改为:“所投产品标★ (略) 文件基本参数正偏离的,每有 * 项加0.5分;但每项产品最多加1分。累计最多加2.5分。”

将评分标准第(3)项中“所投非标★ (略) 文件基本参数正偏离的,每有 * 项技术参数加0. * 分;但每项产品最多加0.5分。累计最多加3分”,修改为:“所投产品非★ (略) 文件基本参数正偏离的,每有 * 项加0. * 分;但每项产品最多加0.5分。累计最多加8.5分。”

将评分标准第(2)项和第(3)项中,作为加分项要求提供的 (略) 修改,保留“ (略) 或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删除“或其他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经综合归纳 (略) 岩煌的质疑事项1至4描述)3: (略) 文件项目需求中产品“交通信号机、自动跟踪球机、高清智能摄像机、反向卡口智能摄像机、电源智能检测设备、时间服务器”的参数及标★号参数要求提出质疑,认为设置不合理,理由是“国内知名品牌及省内常用品牌信号机均不能完全满足”,“ (略) 家不愿提供授权和检测报告”。请求:(1)删除星号项,修改评分办法;(2) (略) 文件参数加分项,投标不提供检测报告改为中标后提供。

答: (略) 岩煌对上述产品参数及标★号参数要求提出的质疑事项,实际和 (略) 金科提出的是同样的问题,在前述质疑事项第1、2项答复中已就相关问题做了明确答复。 (略) 岩煌提出删除星号项的请求,按照质疑事项1答复。 (略) 岩煌提出修改评分办法请求,按照质疑事项2答复。至于 (略) 家不愿提供授权的问题,招标文件并未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授权。 (略) 岩煌请求“ (略) 文件参数加分项,投标不提供检测报告改为中标后提供”的问题,招标文件并未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时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招标文件明确“或者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放投标文件中”。但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时提供的用以证明其产品性能、质量和履约、服务能力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包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为保证产品质量和项目验收,在招标文件第 * 页“ * 、其他要求”的第2条后增加要求,内容为:“对中标人的产品设备在中标后采购人有权送检,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同意送检或经检测(验)不符合招标要求或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的,视同虚假响应,尚未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略) 理;已经签订合 (略) 的,撤销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交通信号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 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价格相同时按服务方案 (略) 排序;仍然相 (略) 组长抽签决定排序。

将招标文件和设计方案中,涉及产品“时间服务器” (略) 状态显示功能的参数描述“支持显示设备的编号、GPS信号强度、背部时间 (略) 状态信息”,修改为:“支持显示设备的编号、GPS信号强度、内部时间 (略) 状态信息”。

将招标文件中,涉及“询价文件”的 (略) 修改为“招标文件”,涉及“磋商响应文件” (略) 修改为“投标文件”。

原开标时间 * 日上午9时 * 分,延期至 * 日上午9时 * 分。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注: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文件内 (略) 分以本答复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质疑供应商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有 (略) 门投诉的权利。

附: (略) 文件(包括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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