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chang昌州街道“已征(租)待建”地块环保整治项目补遗(二)
rongchang昌州街道“已征(租)待建”地块环保整治项目补遗(二)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荣昌区昌州街道“已征(租)待建”地块环保整治项目竞争性比选补遗通知,本次发布的补遗中的内容与竞争性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竞争性比选文件不 * 致时,请以本补遗通知为准,补遗如下:
*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 * 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 )3.2款竞争性比选报价 第1项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和第 * 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应是本工程比选 (略) 工程的比选报价,并以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 (略) 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等费用,以及本比选文书中明 (略) 有 * 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应由比选人支付的费用。建设合同工期内物价涨落的风险(除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外)已含在工程量清单单价内。更改为:报价方式:全费用清单计价 1.比选申请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及 (略) 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重 (略) (略) 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 * 号)和第 * 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应是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 (略) 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 (略) 工程的比选报价,并以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 * )3.2款竞争性比选报价 第 * 项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元(大写: * * * 万 * 仟零 * 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 0元(大写: * 万 * 仟 * 佰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 (略) 作否 (略) 理。更改为: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元(大写: * * * 万 * 仟零 * 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 (略) 作否 (略) 理。
( * ) * .1款比选代理服务费 以本项目中选价为计费基数, * 万元(含 * 万元) (略) 分按1%计取。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时,由中选人 * 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不再支付比选代理费。在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交纳。更改为:交易服务费和比选代理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 (略) 市荣 (略) (略) 收取交易服务费,由中选人缴纳(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 * 元)。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 (含)以下 | 1.0‰ |
点击查看>> (含) | 0. * ‰ |
2 .以本项目中选价为计费基数, * 万元(含 * 万元) (略) 分按1%计取。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时,由中选人 * 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不再支付比选代理费。在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交纳。
( * ) * .4款结算原则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结算总价=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核通过的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据实安全生产费用±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比选文件中另有约定)±临时工程费用±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
2.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A、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B、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略) 人认定);
C、当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应子项可参考荣昌区近期其他类似项目相应子项价格,若类似项目无相应子项则参照《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 * )、《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及其相关配 (略) 组价,其人工工日价格按照 * 年第 * 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综合 (略) 计取调整,材料价格按 * 年 * 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主要材料信息不 (略) 调整,若上 (略) 分参照《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 )、《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 )等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耗量及 (略) 组价,然后下浮 5 %作为该子目结算单价。 (略) 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3.本工程为暂定工程量,工程量据实结算。因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承包人不得拒绝和以此索赔,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4.工程暂估价及材料的暂定价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若施工设计图中 (略) 分,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为准),有以下任 * 情况的,发包人将不予计量计费:
①因私自更改设计或无视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情况,而无故增大工程量、无故增 (略) 产生的 (略) 分;
②因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案或工艺,造成的临 (略) 分;
③ (略) 理不到位、基槽封闭不及时、安全生 (略) 造成的返工或 (略) 分。
6.本工程结算金额以最终的相关审核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更改为:本工程结算原则如下:
1.结算总价=中选价±工程量计算偏差+工程设计变更(含漏项)±其他项目费调整(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A、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B、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略) 人认定);
C、当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应子项可参考荣昌区近期其他类似项目相应子项价格,若类似项目无相应子项则参照《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 * )、《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及其相关配 (略) 组价,其人工工日价格按照 * 年第 * 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综合 (略) 计取调整,材料价格按 * 年 * 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主要材料信息不 (略) 调整,若上 (略) 分参照《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 )、《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 )等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耗量及 (略) 组价,然后下浮 5 %作为该子目结算单价。 (略) 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3.本工程为暂定工程量,工程量据实结算。因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承包人不得拒绝和以此索赔,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4.工程暂估价及材料的暂定价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若施工设计图中 (略) 分,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为准),有以下任 * 情况的,发包人将不予计量计费:
①因私自更改设计或无视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情况,而无故增大工程量、无故增 (略) 产生的 (略) 分;
②因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案或工艺,造成的临 (略) 分;
③ (略) 理不到位、基槽封闭不及时、安全生 (略) 造成的返工或 (略) 分。
6.本工程结算金额以最终的相关审核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
*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 * 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总则
附表 * :比选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比选记录表
比选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比选申请人 | 密封 情况 | 比选 总报价 | 安全文明 施工费暂定金额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备注 | 签名 | |
最高限价 | ||||||||||
最高限价 * % | [提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比选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记录人:
年月日
更改为:附表 * :比选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比选记录表
比选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比选申请人 | 密封 情况 | 比选 总报价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备注 | 签名 |
最高限价: | ||||||||
最高限价 * %: | [提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比选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记录人:
年月日
*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 * 章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
* 款 * .2.1.2结算原则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结算总价=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核通过的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据实安全生产费用±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比选文件中另有约定)±临时工程费用±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
2.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A、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B、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略) 人认定);
C、当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应子项可参考荣昌区近期其他类似项目相应子项价格,若类似项目无相应子项则参照《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 * )、《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及其相关配 (略) 组价,其人工工日价格按照 * 年第 * 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综合 (略) 计取调整,材料价格按 * 年 * 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主要材料信息不 (略) 调整,若上 (略) 分参照《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 )、《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 )等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耗量及 (略) 组价,然后下浮 5 %作为该子目结算单价。 (略) 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3.本工程为暂定工程量,工程量据实结算。因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承包人不得拒绝和以此索赔,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4.工程暂估价及材料的暂定价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若施工设计图中 (略) 分,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为准),有以下任 * 情况的,发包人将不予计量计费:
①因私自更改设计或无视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情况,而无故增大工程量、无故增 (略) 产生的 (略) 分;
②因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案或工艺,造成的临 (略) 分;
③ (略) 理不到位、基槽封闭不及时、安全生 (略) 造成的返工或 (略) 分。
6.本工程结算金额以最终的相关审核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更改为:本工程结算原则如下:
1.结算总价=中选价±工程量计算偏差+工程设计变更(含漏项)±其他项目费调整(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A、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B、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略) 人认定);
C、当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应子项可参考荣昌区近期其他类似项目相应子项价格,若类似项目无相应子项则参照《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 * )、《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及其相关配 (略) 组价,其人工工日价格按照 * 年第 * 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综合 (略) 计取调整,材料价格按 * 年 * 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主要材料信息不 (略) 调整,若上 (略) 分参照《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 )、《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 )等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耗量及 (略) 组价,然后下浮 5 %作为该子目结算单价。 (略) 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3.本工程为暂定工程量,工程量据实结算。因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承包人不得拒绝和以此索赔,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4.工程暂估价及材料的暂定价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若施工设计图中 (略) 分,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为准),有以下任 * 情况的,发包人将不予计量计费:
①因私自更改设计或无视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情况,而无故增大工程量、无故增 (略) 产生的 (略) 分;
②因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案或工艺,造成的临 (略) 分;
③ (略) 理不到位、基槽封闭不及时、安全生 (略) 造成的返工或 (略) 分。
6.本工程结算金额以最终的相关审核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
*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 * 章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比选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比 (略) 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万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 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 随同本比选函提交比选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比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有效期 * 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比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
4. 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比选函递交的比选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 (略) 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比选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比 (略) 报价,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 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 随同本比选函提交比选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比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有效期 * 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比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
4. 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比选函递交的比选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 (略) 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 、竞争性比选申请截止和比选开标时间变更为:
( *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日9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
( * )竞争性比选申请截止和比选开标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 、竞争性比选保证金到账时间更改为: * 日 * 时 * 分。
比选人: (略) 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昌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 日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荣昌区昌州街道“已征(租)待建”地块环保整治项目竞争性比选补遗通知,本次发布的补遗中的内容与竞争性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竞争性比选文件不 * 致时,请以本补遗通知为准,补遗如下:
*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 * 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 )3.2款竞争性比选报价 第1项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和第 * 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应是本工程比选 (略) 工程的比选报价,并以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 (略) 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等费用,以及本比选文书中明 (略) 有 * 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应由比选人支付的费用。建设合同工期内物价涨落的风险(除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外)已含在工程量清单单价内。更改为:报价方式:全费用清单计价 1.比选申请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及 (略) 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重 (略) (略) 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 * 号)和第 * 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应是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 (略) 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 (略) 工程的比选报价,并以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 * )3.2款竞争性比选报价 第 * 项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元(大写: * * * 万 * 仟零 * 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 0元(大写: * 万 * 仟 * 佰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 (略) 作否 (略) 理。更改为: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元(大写: * * * 万 * 仟零 * 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 (略) 作否 (略) 理。
( * ) * .1款比选代理服务费 以本项目中选价为计费基数, * 万元(含 * 万元) (略) 分按1%计取。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时,由中选人 * 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不再支付比选代理费。在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交纳。更改为:交易服务费和比选代理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 (略) 市荣 (略) (略) 收取交易服务费,由中选人缴纳(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 * 元)。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 (含)以下 | 1.0‰ |
点击查看>> (含) | 0. * ‰ |
2 .以本项目中选价为计费基数, * 万元(含 * 万元) (略) 分按1%计取。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时,由中选人 * 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不再支付比选代理费。在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交纳。
( * ) * .4款结算原则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结算总价=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核通过的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据实安全生产费用±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比选文件中另有约定)±临时工程费用±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
2.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A、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B、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略) 人认定);
C、当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应子项可参考荣昌区近期其他类似项目相应子项价格,若类似项目无相应子项则参照《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 * )、《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及其相关配 (略) 组价,其人工工日价格按照 * 年第 * 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综合 (略) 计取调整,材料价格按 * 年 * 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主要材料信息不 (略) 调整,若上 (略) 分参照《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 )、《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 )等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耗量及 (略) 组价,然后下浮 5 %作为该子目结算单价。 (略) 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3.本工程为暂定工程量,工程量据实结算。因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承包人不得拒绝和以此索赔,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4.工程暂估价及材料的暂定价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若施工设计图中 (略) 分,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为准),有以下任 * 情况的,发包人将不予计量计费:
①因私自更改设计或无视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情况,而无故增大工程量、无故增 (略) 产生的 (略) 分;
②因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案或工艺,造成的临 (略) 分;
③ (略) 理不到位、基槽封闭不及时、安全生 (略) 造成的返工或 (略) 分。
6.本工程结算金额以最终的相关审核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更改为:本工程结算原则如下:
1.结算总价=中选价±工程量计算偏差+工程设计变更(含漏项)±其他项目费调整(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A、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B、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略) 人认定);
C、当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应子项可参考荣昌区近期其他类似项目相应子项价格,若类似项目无相应子项则参照《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 * )、《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及其相关配 (略) 组价,其人工工日价格按照 * 年第 * 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综合 (略) 计取调整,材料价格按 * 年 * 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主要材料信息不 (略) 调整,若上 (略) 分参照《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 )、《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 )等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耗量及 (略) 组价,然后下浮 5 %作为该子目结算单价。 (略) 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3.本工程为暂定工程量,工程量据实结算。因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承包人不得拒绝和以此索赔,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4.工程暂估价及材料的暂定价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若施工设计图中 (略) 分,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为准),有以下任 * 情况的,发包人将不予计量计费:
①因私自更改设计或无视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情况,而无故增大工程量、无故增 (略) 产生的 (略) 分;
②因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案或工艺,造成的临 (略) 分;
③ (略) 理不到位、基槽封闭不及时、安全生 (略) 造成的返工或 (略) 分。
6.本工程结算金额以最终的相关审核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
*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 * 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总则
附表 * :比选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比选记录表
比选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比选申请人 | 密封 情况 | 比选 总报价 | 安全文明 施工费暂定金额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备注 | 签名 | |
最高限价 | ||||||||||
最高限价 * % | [提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比选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记录人:
年月日
更改为:附表 * :比选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比选记录表
比选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比选申请人 | 密封 情况 | 比选 总报价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备注 | 签名 |
最高限价: | ||||||||
最高限价 * %: | [提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比选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记录人:
年月日
*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 * 章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
* 款 * .2.1.2结算原则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结算总价=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核通过的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据实安全生产费用±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比选文件中另有约定)±临时工程费用±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
2.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A、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B、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略) 人认定);
C、当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应子项可参考荣昌区近期其他类似项目相应子项价格,若类似项目无相应子项则参照《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 * )、《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及其相关配 (略) 组价,其人工工日价格按照 * 年第 * 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综合 (略) 计取调整,材料价格按 * 年 * 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主要材料信息不 (略) 调整,若上 (略) 分参照《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 )、《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 )等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耗量及 (略) 组价,然后下浮 5 %作为该子目结算单价。 (略) 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3.本工程为暂定工程量,工程量据实结算。因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承包人不得拒绝和以此索赔,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4.工程暂估价及材料的暂定价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若施工设计图中 (略) 分,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为准),有以下任 * 情况的,发包人将不予计量计费:
①因私自更改设计或无视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情况,而无故增大工程量、无故增 (略) 产生的 (略) 分;
②因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案或工艺,造成的临 (略) 分;
③ (略) 理不到位、基槽封闭不及时、安全生 (略) 造成的返工或 (略) 分。
6.本工程结算金额以最终的相关审核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更改为:本工程结算原则如下:
1.结算总价=中选价±工程量计算偏差+工程设计变更(含漏项)±其他项目费调整(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经比选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A、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B、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略) 人认定);
C、当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应子项可参考荣昌区近期其他类似项目相应子项价格,若类似项目无相应子项则参照《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 (略) 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 * )、《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 )、及其相关配 (略) 组价,其人工工日价格按照 * 年第 * 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综合 (略) 计取调整,材料价格按 * 年 * 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主要材料信息不 (略) 调整,若上 (略) 分参照《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 )、《 (略) 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 (略) 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 )等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耗量及 (略) 组价,然后下浮 5 %作为该子目结算单价。 (略) 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3.本工程为暂定工程量,工程量据实结算。因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承包人不得拒绝和以此索赔,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4.工程暂估价及材料的暂定价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若施工设计图中 (略) 分,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为准),有以下任 * 情况的,发包人将不予计量计费:
①因私自更改设计或无视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情况,而无故增大工程量、无故增 (略) 产生的 (略) 分;
②因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案或工艺,造成的临 (略) 分;
③ (略) 理不到位、基槽封闭不及时、安全生 (略) 造成的返工或 (略) 分。
6.本工程结算金额以最终的相关审核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
*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 * 章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比选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比 (略) 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万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 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 随同本比选函提交比选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比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有效期 * 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比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
4. 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比选函递交的比选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 (略) 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比选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比 (略) 报价,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 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 随同本比选函提交比选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比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有效期 * 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比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
4. 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比选函递交的比选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 (略) 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 、竞争性比选申请截止和比选开标时间变更为:
( *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日9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
( * )竞争性比选申请截止和比选开标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 、竞争性比选保证金到账时间更改为: * 日 * 时 * 分。
比选人: (略) 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昌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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