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局集团公司】京九线潢川站计算机联锁设备技术改造工程物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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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局集团公司】京九线潢川站计算机联锁设备技术改造工程物资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WHJ- 点击查看>>

(略) 文件第 * 章技术规格书内容做如下补充:

包件5 信号电源屏

第 * 节 需求 * 览表

1供货需求 * 览表

(略) 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 (略) 调整的权利。各种规格设备的单 (略) 过程中不变,总价按实际供货数量计算。招标人如有调整,应在预定交货期前1个月通知投标人。

本次招标范围内供货需求见下表(数量及型号待施工图最终确定)

序号

车站名称

联锁道岔

(组)

电源屏容量(kV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略)

* 组

*

1

智能综合电源屏(含UPS)

2

(略)

*

1

区间电源屏(含UPS)

注:1、 (略) 列物资采购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容量在设计联络或施工单位供货通知单中确定。

2、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需要扩充和调整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时,投标人应协助更改设备数量并对设备配置和设备间的联系提出建议或方案。

3、投标商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统 * 全线组合柜颜色。

4、以上条款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予以承诺。

2服务需求

服务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实际单位

(略) 的地点

服务最终完成日期

1

培训

人*天

2

施工指导

人*天

3

设计联络

人*天

4

维护工具及仪器仪表

5

配合调试、设计

人*天

注:上述各 (略) 参加人员的食宿、往返火车或飞机票及当地交通费用、设备 (略) 的设备检测费用及由设备管理单位至施工工地发生的第 * 次运输的费用.以上费用需纳入总价,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推荐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专用工具

2

(略) 需备品、备件

注:要求提供详细清单,单独报价,纳入总价。


第 * 节 技术规格

  1. 概述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 (略) 计算机联锁设备改造 (略) 计算机联锁系统的制造、安装、试验、开通、验收的有关规定,并作为卖方制定技术建议书的依据。

    1. 招标范围

(略) 计算机联锁设备改造 (略) 计算机联锁系统。

    1. 工程主要设计情况
      1. 工程范围

(略) 信号联锁改造,全站4条正线,6条到发线,共 * 组联锁道岔。

      1. 信号系统概况

(1)列车调度指挥及调度集中

(略) 新设调度集中系统(CTC3.0), (略) (略) 适应性改造。

(2) (略) 控制

(略) 控制系统的地面及车载设备配置维持既有CTCS-0级标准。

(3)区间闭塞

京 * 线区间维持既有 * 显示ZPW- * A型无绝缘移频自动闭塞。

宁西线区间维持既有 * 显示ZPW- * R型无绝缘移频自动闭塞。

京 * 、宁西线区间室外 (略) 利旧,干线电缆楼前割接,室内 (略) 倒层至 * 层改造后的信号机械室,宁西线QJK设备利旧搬迁,京 * 线区间发送器按1+1设计。

(4)计算机联锁系统

(略) 新设 * 乘 * 取 * 硬件冗余型计算机联锁设备。

道岔维持既有牵引方式,室外转辙机及安装装置均利旧。室内设备除道岔转辙机智能综合监测系统利旧外,其他室内道岔 (略) 新设,新设直流转辙机限时保护器控制组合。

信号机 (略) 利旧,室内设备除列车接近语音报警系统利旧外, (略) 新设,信号点灯采用信号隔离变压器(BG2- * ),集中设置。

轨道电路采用 * Hz相敏轨道电路, (略) 利旧,室内设备新设,接收器采用微电子接收器,其中正线区段采用双套微电子接收器,侧线区段采用单套微电子接收器。室内新设与室外器材相配套的ZPW- * 系列 * 线制电码化。

(5)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略) 新设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 版),同时对车间终 (略) 进行适用性改造。

(6)电源屏

(略) 新设综合智能信号电源屏和宁 (略) 间电源屏,电源屏设UPS,蓄电池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 分钟。

(7)其他信号

(略) STP调车监控系统室内主机利旧搬迁,室外应答器利旧,新设综合防雷系统。


  1. 总则
    1. 总则说明与评价标准
      1. (略) (略) 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投标者在投标书中提供出产品的主要结构特征、主要技术参数。
      2. (略) 书中提出的要求 * 致,若有偏差,必需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
      3. 投标者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略) 书中未包括 (略) 必 (略) 补充。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 投 (略) 记录和报告, (略) 提供的 * 台(套)该类及类似规格的产品,具有先进技术水平 (略) 经验。 (略) 书中陈述的技术规格。在投标书中就选择该产品的意图,提供详尽的证明文件及解释。有关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提供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
      5. 招标采购的设备应设计先进,采用经过验证的新工艺、新技术,投标者应提供设备供应商(厂家)在生产该设备经验方面的资料。同时,投标者应提供通过ISO * 或GB/T * 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有关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提供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
      6. ★ (略) 《铁路信号产品运用管理办法》(铁总运[ * 号), (略) 提供的产品应取得CRCC认证。
      7. (略) 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 (略) 为时, (略) 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 人利益。
      8. 投标者须承诺,中标后对其用于本工程的产品的质量负责。在工程实施期间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由于产品设计、制造、性能或接口方面原因出 (略) 件或设备,中标人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事故责任。
      9. 投标者应承诺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投标者应承诺因投标接口方案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因设备接口 (略) 不匹配等原因引 (略) 件变更时,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
      10. 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 (略) 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应按新的技术标准实施,投标者必须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 评标及对中标者的选择都应以每个包的总价格为基础,包括给予整个包的折扣(如果有的话)。投标者应在投标价格表中列出每 * 包中分项目的单价与总价以及整包设备的总价。如果某个项目的总价出现错误,招标人有权以单价为依据修改总价。
      12. 标书中加注★者为重要条款,其余为 * 般条款,重要条款 * 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 般条款允许有偏差,但偏差不得大于 * 项,否则将导致废标。
    2. 技术规格总则
      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使用环境条件下 (略) (使用环境条件见“技术规格共同条款”),如果产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投标者应提供偏差值。
      2.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近似”或“大约” * 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 * %内。
      3.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需用国际单位制(SI) (略) 有产品、材料。
      4.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所有招标设备和物资器材的设计、制造应符合ISO、UIC和IEC或中国GB、TB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者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 (略) 遵循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5.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设备免费保修期起始日期应为验收合格开通开始两年,使用寿命应不小于 * 年。在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或缺陷设备,因运用不当导致的设备故障除外。同时, (略) 人和运维单位技术支援,保证有关人员能够完全胜任设备的日常运用、维护工作。
      6. 设备或物资器材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加工装配和电镀表面以外, (略) 热镀锌、 (略) 理,户外易生锈安装铁件表面也应 (略) 理。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有必要 (略) (略) 理。 (略) 人提供有关涂漆颜色的详细情况,涂漆的颜色应在签订合同时决定。所有设备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生锈、掉 (略) 家负责修补或更换。
      7. 投标人应负责规格书中各设备的接口, (略) 人的要求或必要的相关信息作好与其他设备的接口工作。
      8. 在 (略) 述的相同规格的设备必须是可互换的, (略) 件也必须是可互换的。
      9. 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的寿命,并努力提出在实际运营中产品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在寿命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生产能力检查、考核的权利。因生产工艺及其他不符合标书、合同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力。
      11. 所有的投标设备都应检验,且备有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略) 人协商决定,而投标者应首先提出检验项目和遵循的标准。如需要时, (略) (略) ,验收前的检验 (略) 进行。
      12. ★因信号过渡工程、临时工程需要,在供 (略) 信号过渡工程及临时工程时,中标商应积极配合,负责相关设备的修改以及过渡、临时软件的编制、数据修改等工作,以确保 (略) 。报价中应含本项工作产生费用,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做出承诺。
    3. 技术文件和清单
      1. 在技术文件中,投标者应提供产品的型号、商标和种类号。
      2. 投标者在投标时应提供满足设计、施工、运营及维护等需要的完整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描述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安装要求、结构特点以及有关外形图纸和照片、原理图和安装图等内容。如有必要(见具体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 (略) 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3. 所有技术文件、图纸应用中文书写(对于进口产品应附中文翻译,中英文不 * 致时以中文为准),产品铭牌用中文书写,铭牌应设置在醒目、易于观察的位置。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国外投标者欢迎增加与中文相应的英文资料。
      4. 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在合同签订后 * 天内提供申请确认图纸及资料5份。
      5. 在设计联络后 * 日内, (略) 规定的以外,对于每份合同, (略) 人提供5套文件,其中包括操作手册和/或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和/或故障诊断手册、原理图和/或电路图、安装图和/或组装图以及其它有关使用、维护、 (略) 需文件。
      6. (略) 规定的以外,在合同生效后 * 天内,招标人应将工地或试验室安装前的详细要求和基础图函告投标人。
    4. 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器
      1. (略) 人规定要求的或同等功能的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单价。本价格将列入投标设备包的总价格内,进行评估。
      2. 如果投标者认为其设备无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在投标书中说明。
      3. 备品备件的配置应 (略) 关于印发《高速 (略) 后“ * 电”工程备品备件配置指导意见》的通知(铁建设[ * 号)的 (略) 。
      4. 投标者还应推荐除2.4.1条以外的两年使用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以供招标人选择,并单独报出单价和总价,供招标人选择,此项不进入评估总价。
      5. 签订合同前, (略) 物资及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提出补充或削减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单价不变。
      6. 无论投标人是否提供备品备件,均不能免除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 技术服务与培训
      1. 招标人有权要求至少召开 * 次工程设计联络会议,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至少提前 * 天确定每次工程设计联络会议的相关事宜。 (略) 人组织的与其产品相关的设计联络会议产生的费用(包括路费、食宿、会务等费用)。投标人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设计联络的主要内容和次数,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略) 人工程设计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援,并确保工程设 (略) 。
      2. 投标者的责任包括从设计、制造到整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包括有关设备的连接)以 (略) 规定的正常运转,在产品安装和交付使用期间,投标人应派适宜的技术人员到 (略) 指导,并且对每包设备的开通负有责任。
      3. 从设备的开始制造到组装、测试的全过程,招标人将派技术 (略) 进行设计联络/监造,投标人应向其提供食、宿、交通服务、办公室、有关技术文件、图纸以及试验报告等, (略) 人技术人员有效地工作。
      4. (略) 人技术文件的要求及设备情况, (略) 安装、 (略) 需的服务时间和人员,由投标人报出单价和总价,价格 (略) 评估。投标人认为自己的 (略) 服务的,必需说明。凡声明提供免费服务或未列服务费用的投标人,将被理解为其 (略) 的投标人服务要求。
      5. 投标者投标时,应保证在保证期期间,在招标人发出通知 * 天内,投标人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调整或替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正常运转。
      6. 投标者应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安排在 (略) (略) 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使招标人掌握技术,包括运转和维修以至设计和制造。
      7. (略) 提供的设备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因设备原因导致的问题, (略) 人及最终用户免 (略) 需的技术与其它支援。视需要,经双 (略) 不定期技术交流。
      8. 在工程实施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发生的设备修改和软件更换,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改。供应商应 (略) 门配合,以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6. 维护技术支援
      1. (略) 提供的设备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因设备原因导致的问题, (略) 人及最终用户免 (略) 需的技术与其它支援。视需要,经双 (略) 不定期技术交流。
      2. 在工程实施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发生的设备修改和软件更换,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改。供应商应 (略) 门配合,以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7. 质量保证
      1. 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 (略) 文件的技术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为系统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 * 年。
      2. 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 (略) 发生系统故障, (略) 人或设备维护单位通知的 * 小时 (略) 处理事故。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投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缺陷责任 (略) 理后重新算起。
      3. 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 (略) 人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
      4. 对产品施工工艺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
      5. 对产品维护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运营维护单位的维护方案。
      6. 在本技术规格书 (略) 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均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这 * 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 * 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 (略) 人澄清。
    8. 其它
      1. (略) 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与技术响应 * 致,产品样本技术规格必须与选择投标产品 * 致,否则可导致废标。
      2. 投 (略) 有有关文件及相应证明材料必需真实,否则可导致废标。
      3. 产品生产之前,中标人应根据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人员组成、时间和地点)进行设计联络,对相关技术条件进 * 步确认后方可生产。
      4. 本招标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的数量以设备订货合同的数量为准。
      5. 总则与技术规格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
      6. (略) 单位。
      7. (略) 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 (略) 为时, (略) 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 人利益。
    9. 投标书的技术文件组成

投标书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

      1. 对技术规格书的逐条答复,若无应答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2. 按技术规格书描 (略) 供系统的详细说明。
      3. 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提供填写详细的设备主要技术数据表、偏差表。
      4. 主要设备的产品样本。
      5. 同类产品最近年度的型式试验报告。


  1. 技术规格共同条款
    1. 接口
      1. (略) 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与本工程吻合,且必须与本工程其它相关设备兼容,并承诺在产品供货前的设计联络阶段与其它制造商的设备接口 (略) 的接口不匹配等原因引 (略) 件的变更,予以免费修改或更换。 (略) 提供的设备、材料均不应有特殊接口要求,否则由其引起的接口变更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内。
      2. 与设计接口:投标人负责提供工程设计中产品相关的图纸、技术参数、注意事项等 * 切支持设计的资料。应对与产品有关的设计方案提出建议。投标 (略) 供设备的技术建议书, (略) 人确认;设备布置、接配线图、接线端子号等需提交设计确认; (略) 人要求, (略) 优化设计。
      3. 与招标人接口:投标人 (略) 供 (略) 有接插 (略) 线缆,与其他系统接口的线缆由接受信息方提供。投标 (略) 供设备与其他设备连接线缆的型号和要求, (略) 人 (略) 线缆布放(与所供设备的引入和引出线缆)和所供插接件的焊接、压接。 (略) (略) 调试并配合相关接口调试。 (略) 人及相关接 (略) 安装、调试。对接口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设备故障(如果存在)的及时查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配合施工方及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问题。 (略) 的其它系统与本系统不同步开通时,每次开通,有关系统的供货商均应派技术人员配合。
      4. 与其它系统、 (略) 家接口:互提资料,协助对方完成接口的开发。积极与其他设备供货商联系协商接口的方式,互相支持、彼此协助完成接口调试,开放与对方接口有关的协议,招标人有权确定最终的接口方式。
    2. 设备包装、装运及保管
      1. 投标人 (略) * 个在整个制造运输过程中的计划,该计划规定为保护进货、在加工和已完成的材料 (略) 需之措施。这些措施应包括保护性包装或绑扎、维持特殊的环境条件、特殊的搬运和存储说明, (略) 需之保护方法。
      2. (略) 供设备的包装、运输和保管。
      3. 产品的收、发货标志 符号应符合GB/T * 的有关规定,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 (略) 名称、产品数量、发货地点、收货地名及单位、出厂日期等。
      4. (略) 供设备在包装时,应具有防水、防腐、防撞措施,保证在大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保证货物安全 (略) 。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附件、配件、装箱单。
      5. 包装箱的侧面应用不褪色的颜料注明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警示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 * 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受强烈碰撞,不得经受雨雪淋袭。产品包装应具有防水减震措施。包装箱的 * 面应用防水材料作衬里,应使防水材料平整,紧贴包装箱内壁,不得有破碎或残缺。机架与包装箱之间应用质地柔软和富有弹 (略) 包装和衬垫,并应与产品紧贴,不允许产品在其中窜动或晃动。包装箱用钢带加固。 (略) 的附件应随主机 * 起包装,如因体积重量关系,必须与主机分开包装时,其附件、备件应有明确的标记。
      6. 包装箱内应附下列文件: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装箱清单。在包装箱的侧面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等发货作业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 * 的规定。
      7. 电源屏在运输时必须保证不受碰伤、雨淋、化学腐蚀及有害气体的侵蚀。
      8. 电源屏应保存在清洁、通风,无腐蚀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保存期超过 * 个月后应打开包装箱通风。
    3. 供货保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计划满足供货合同中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并提供供货保障措施,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 * 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 技术规格书专用条款
    1. 概述
      1. ★电源屏是信号设备的供电设备,分别向信号机、轨道电路、直流转辙机、交流转辙机、继电器、计算机联锁设备、电码化设备(ZPW- * 系列)、站间联系、TDCS、集中监测等设备提供稳定可靠的交直流电源。综合智能电源屏是集高性能稳压、高可靠冗余配置、智能监测于 * 体的信号专用电源系统设备。
      2. ★综合智能电源屏应能纳入集中监测系统,实现与集中监测系统的数据交换。
      3. 综合智能电源屏的硬件和软件结构必须实现模块化和标准化。
      4. ★铁路信号智能电源屏和UPS应满足国家 (略) (略) 业标准及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 点击查看>> 7);

《客运专线铁路 (略) 技术条件汇编( * )》(科技运[ * ] * 号)中“铁路信号电源屏”部分;

《铁路信号电源 (略) 技术规范》(标准性技术TJ/DW * - * );

《铁路信号智能电源屏技术条件(暂行)》(运基信号[ * 号);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总则》(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试验方法》(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继电联锁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计算机联锁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驼峰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区间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 * Hz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智能电源屏技术条件(暂行)》(运基信号 [ * ] * 号);

《<铁路信号智 (略) 技术条件>有关附录》(铁标计 [ * ] * 号);

《铁路信号智能电源屏技术条件补充、修改条款》(铁标计 [ * ] 1号);

《铁路信号用变压器通用技术条件》(TB/T * );

《铁路信号设备用浪涌保护器》(TB/T * );

《铁路信号设备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技术条件》(TB/T * );

《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略) 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 * * );

《高铁信号设备电源冗余整治专题纪要》(运电高信函[ * 号)

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 (略) 颁布新的技术标准、要求,凡与本技术规格中有不符的条款,应按新的技术标准、 (略) 修改后实施,并同时满足施工图的相关要求。

      1. ★当电源屏出现故障时,应能断电维修,且不得影响对信号设备的继续供电。
      2. 具有可靠的人身安全防护系统。
      3. 具有可靠的电气火灾防护系统。
      4. ★招标人对电源输入及最终用电设 (略) 描述,涉及UPS或电池时应满足相关指标,增加的设备应纳入总报价中。
      5. ★系统应采用先进技术,并 (略) (略) 技术审查和质量检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
      6. 投标人应附电路架构说明,同时须提供近两年内不少于3个同 (略) 应用报告。
    1. 技术规格
      1. ★电源屏系统应采用模块化综合智能电源设备。
      2. ★综合智能电源设备主要由输入电源自动转换系统、集中式稳压器、交直流配电及监 (略) 分组成。
      3. ★综合智能电源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容量应灵活配置、易于扩容。智能监测模块可实 (略) 遥测、遥信等功能,通过本地监视器、后台控制机及通讯接口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系统的智能监测和故障报警。
      4. 综合智能电源设备 (略) 接口实现与集中监测系统的接口。接口方式及信息格式由智能电源屏设备投标人与TDCS、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供货商协商共同完成。
      5. 为做好与电力专业供电断路器的匹配性,投标人选定电源屏总的断路器之前应与设计单位协商 * 致后再供货。
      6. 电源屏的交、直流输出电源应采用对地绝缘的悬浮供电。电源屏各种输出电源应采取隔离供电的方式,并应根据系统要求合理分束,分别提供各路供电电源。
      7. 防止触电保护、过流断路保护、雷电防护、保护接地、温升、介电性能、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噪声、隔离技术和抗干扰能力 (略) (略) 相关技术标准。
      8. 电源屏整机效率不小于 * %,输入功率因数不小于0.8。
      9. ★CTC3.0分机、计算机联锁的外电源输入回路为互相独立的两路供电。
      10. 更具体的技术条件及工程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1. 工作环境及外电输入条件
        1. 工作环境

周围空气温度:-5~ * ℃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 * %~ * %( * ℃)

大气压力: * .8~ * kpa(海拔高度相当于 * m以下)

周围介质中无导电性尘埃,无足以腐蚀和破坏绝缘的气体。

        1. 外电输入:

两路独立交流 点击查看>> V供电,电压波动范围+ * %~- * %,频率 * Hz±1Hz。

      1. 系统性能
        1. ★长期工作制的交流电源模块均应采用“1+1”热备方式,直流电源模块可采用“N+M”冗余备份方式。所有模块均需采用风冷却方式。
        2. ★电源模块需具有热机插拔功能,故障后能自动退出。
        3. ★所有输出电源应为对地悬浮方式,各种输出电源之间应相互隔离。
        4. ★两路引入电源除应具备手动转换功能外,当某 * 路发生断电或断相时,应能自动转换至另 * 路电源供电。主、备电源转换时间不大于0. * s。
        5. 在满足系统用电情况下,要求供电设备具有过、欠压报警、过流保护等措施,电源切换时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
        6. 系统总体上采用集中稳压制式。
        7. 在满足系统用电情况下,要求供电设备输入、输出具有雷电防护措施。
        8. 系统具有完善的监控和故障自诊断功能,能够对系统中各个模块的电气参数、 (略) (略) 实时监测,故障时给出报警信息,正常监控信息可保存 * 小时,故障信息至少保存 * 星期。
        9. 电源屏机柜应采用全新结构 (略) 行业标准的机架。
        10. 各种模块应能够便捷、安全、可靠接插。
        11. 系统应采用线槽走线和过线孔套安装工艺,保证整机装配的外观水平。
        12. 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但不限于:

a. 监控单元应具有热机插拔功能,便于安装维修, * 旦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应影响主供电回路正常工作。

b. 数据采集器应具有适应集中安装及分散安装的形式,以适应抗干扰,减少连线及工程施工的要求。

c. 数据采集器采用高可靠的隔离电源。

d. 数据采集器具备采集、 (略) 理数据并将数据传送监控机。

e. 数据采集器具有自检、自恢复功能,故障应有显示。

f. 数据采集器可热机拔插而不影响电源设备的工作。

g. 监控机应实时显示模拟量值,开关量状态,控制及设定量输出、温度等。

h. 将当地数据及工作状态提供给上 * 级监测系统。

i. 异常故障的图形及文字提示,声光报警。

j. 监控系统应监控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电源:监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断相/错相、两路电源工作状态。

单元模块:输入、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备电源工作状态。

k.监测屏幕不小于6寸,分辨率不小于 * x * 。

L. 监控系统数据精度及技术指标:

●模拟量交流采集数据精度为0.5%

●模拟量直流采集数据精度为0.5%

l. 实时数据响应时间

●画面响应时间3~5s

●告警响应时间≤3S

●画面数据刷新周期3~5s

●网络数据刷新周期5~8s

●故障响应时间2~3s

    1. 设备用电要求
      1. 电源输入输出要求
        1. 输入:电源屏输入两路交流 * 相 * V(- * %~+ * %), * Hz±1 Hz。
        2. 输出:各站电源屏输出电源种类、分路数量、额定容量等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2. 其他技术要求
        1. ★电源输入、输出均应设置断路器,并符合分级保护的要求。
        2. ★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 0小时;设备使用寿命不小于 * 年。
        3. 投标人应说明在外电输入非正常情况下,例如电压范围超标及 * 相电源断相等故障时,保证本技术指标措施。
        4. ★除满足上述技术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交流转辙机电源可采用隔离直供方式,必须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

b. 模块面板应设置表示模块工作状态(主/备用、正常/故障)的指示灯和显示输出电压、电流的仪表(液晶电子数码显示屏);

c. 应具有在电源屏监测系统故障后,继续实现现地声光报警的功能;

d. 防雷单元应具有无常态漏流和阻断雷电续流的功能;

e. 模块内的电容使用需保证5年以上,否则,提供免费更换;

f. 电源模块发生质量问题,应能够及时更换或修复;如有必要,设备供应方应能够在 * 小 (略) ,协助排除故障;

    1. 设备材料、工艺及标准化
      1. 所选择的材料和工艺应能适应预期功能,且 (略) 条件。
      2. 系统采用 (略) 件应经选择以使其能够满足性能、物理和功能特性的要求及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材料、 (略) 件应按相应的规 (略) 控制。
      3. 卖方应对材料、零部件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负责,所有批量生产的设备、零部件和元器件均应是标准产品。
      4. 钢制机柜、机架、盘及其它支撑结构应经细致 (略) 理, (略) 环境条件。机箱和支撑结构应涂底漆并着色,机柜、机架、盘和机箱的颜色应协调。
      5. 所有机柜和机架应可随意安置,并应有固定装置,电缆进出机柜方式采用下走线方式。
      6. 机柜和机箱设计和机架布置应有利于散热通风,还应作到有效的防潮、防尘及防昆虫侵入。
      7. 机柜和机箱设计应便于测试和更换器材。
      8. 在每 * 机柜、机架和机箱的正面应提供描述设备功能的铭牌。
      9. 为保证外观 * 致性,应采用统 * 风格的标志、字母和符号,采用协调的颜色和统 * 的尺寸来实现,在买 (略) 进行生产或按照买方指定的 (略) 生产。
      10. 所有室内、外设备及其端子排、电缆和接线应采用适当标签标识。
      11. 电源屏输出模块应采用可插拔式模块的结构形式,应具有防插错措施。模块或插件应能方便的插接,所有插接点应保证电接触可靠。
      12.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用可调整高度的底座。
    2. 电磁兼容与雷电防护要求
      1. 全面遵守《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略) 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 * * )中有关的电磁兼容的规定。
      2. 按照《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略) 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 * * )中规定的 (略) 对环境的电磁干扰测试和抗环境电磁干扰的测试。
      3. 电源屏整机电磁兼容性须满足《TB/T 点击查看>> 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及《TJ/DW 点击查看>> 铁路信号电源 (略) 技术规范》要求。
      4.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 (略) 或同等效力检验机构出具的专项检测报告。
      5. 应采用有效方式防护信号和控制系统电子设备及人身安全。
      6. 应在电源、计算机、数据通讯线路、输入输出接口、机架结构及地线设置等方面采取电磁兼容和防雷设计,包括元器件的选用和印刷电路板的设计制作。
      7. 如有需要,卖方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地 (略) 关于设备产品防雷的相关手续。
      8. 投标人设备内应预留防雷地及安全地的接地位置。
    3. 机柜(架/箱)
      1. 机柜应预留 * 定数量的模板接插位置, * 般不少于 * %。
      2. 机柜与机箱的结构应有良好的散热、隔热、防潮和防尘性能。
      3. 机柜与机箱的设计应便于测试和器材更换。
      4. 接插件应接触可靠,易于插拔,结构坚实,不发生机械变形,并应具有防插错措施。
      5. 印制模板应涂以保护层,元器件排列应有规律。板上应有电路名称,元器件附近应有识别标志,各种识别标志被涂层覆盖而不易辩识时,需在涂层外复印再现。所有文字符号及各种识别标志应使用中文字符或英文, (略) 提供资料、图纸完全 * 致。
      6. 所有室内、外设备及其端子排、电缆和接线应采用适当标签标识。
    4. 投标报价及供货要求
      1. 设备报价必须按套列设备明细表(标明设备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2. 设备报价要包括备品备件费、设计联络费、设备运费及设备调试、交验、开通等费用。
      3. 厂家应免费负责维护、使用单位的人员培训工作,并提供设备维护、使用说明书各4套。
      4. 各站综合智能信号电源屏设备应按 * 方规定的 (略) (由 * 方指定)。
      5. 为保证在设备生产时,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应在施工设计图完成后再按施工图要求组织生产(以 * 方通知为准),否则产生的返工、材料浪 (略) 方自负。如智能电源屏各种型号的数量有变更时,则按中标单价签订补充合同。
    5. 需要提供的设备、交货时间及地点
      1. 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对系统的功能要求以及系统的用电要求, (略) 建议系统的成套设备,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列出详细的设备清单。
      2. 投标人应在技术规格书中列出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维护用的专用和通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的清单。
      3. 成套设备的计划交货日期、地点在合同谈判时确定。
    6. 技术资料
      1. 图纸
        1. 系统工作原理图。
        2. 各设备的安装图、外形及尺寸图。
        3. 统构成及各设备相关图。
        4. 各设备的结构图。
        5. (略) 布线、布缆图表。
        6. 系统各设备间布线、布缆、各插接件的连接图及配线表。
        7. 系统各种控制电路图。
      2. 说明书及手册
        1. 各类设备(包括印刷电路板)的技术规格说明书(除电气和机械特性外,还应包括重量,散热度、适用环境及接地要求各界限值)。
        2. 各类设备(包括印刷电路板)的工作原理说明书(包括电路图、功能图解、流程图、动作原理)。
        3. 操作使用说明书。
        4. 维护管理说明书。
        5. 设备安装说明书。
        6. 有关印刷电路板说明书。
        7. 各种维修设备使用说明书。
        8. 主要元器件技术手册。
      3. 测试资料
        1. 系统设备、各功能模块、电路板等的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报告。
        2. (略) 前,厂方的测试数据和测试报告。
        3. (略) 前,投标人抽查不小于总电路板数量的 * %的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报告。
        4. (略) 件(包括备件)的有效使用期限。
      4. 保 (略) (略) 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技术数据。
      5. (略) 有文件及技术资料应为中文版本,采用国际通用的图形符号。每种文件(除培训用文件技术资料将另作说明外)应以书面形式各提供两份。
      6. 为满足招标人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维护管理的需要,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 * 天内提供全套详细的设计技术资料。
    7. 技术培训
      1. 培训对象

(略) 人的工程设计人员、施工安装人员、维护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其能胜任系统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 (略) 理以及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使用。具体培训人数、及培训期由投标人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并在合同中确定。

培训地点: (略) (略) 。

      1. 培训内容
        1. 设备原理及结构;
        2. 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3. 各种测试仪器(仪表)等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
        4. 系统各种 (略) 理方法;
      2. 培训教材及器材
        1. 投标人应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教材,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 投标人应提供每个学员 * 套相关资料,并提供学习环境和实习设备。
    1. 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援
      1. 投标人应说明其可能提供的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援的范围与程度。
      2. 工程设计技术支援
        1. 招标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需要调整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时,投标人应协助更改设备数量并对设备配置提出建议或方案。
        2. 招标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可随时向投标人提出有关设备和系统性能 (略) ,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解答并提 (略) 需各项技术资料。
        3. 除需要增加的设备外,工程设计技术支援不增加额外的工程及服务费用。
      3. 安装技术指导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安装指导工作,负责系统调试、开通。并提供安装和测试有关的工具仪器(仪表)。

      1. 维护技术支援
        1. (略) 提供的设备在试用期内发生任何问题, (略) 人所需的技术支援。
        2. 双方应定期在商 (略) 维护技术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商议亦可增加不定期技术交流。
        3. 投标人应有终身提供设备 (略) 需的元器件的义务。
      2. (略) 部修改
        1. 在安装和运营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缺陷而发生的设备修改更换,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改。
        2. 如所供系统今后利用新技术在软、硬件方面有任何性能或功能的改进以及产品革新, (略) 人其改进的详细情况,并提供优惠的价格,以便招标人选择。
    1. 备品、备件

要求投标人提 (略) 需的备品、备件型号、产地、厂家、单价、数量。

    1. 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

设备安装和维修如需要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并单独报价。招标人有权最终确定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专用测试设备具体数量及明细表,合同签订时最终确认。

    1. 测试验收
      1. 系统设备制造完成后, (略) 进行模拟测试,所模拟条 (略) 条件及规格书的要求。 (略) 人所购买的产品。
      2. (略) 安装工作开始之前 * 个月, (略) 人提供全套技术图纸,说明书(包括设备及附件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试验记录。
      3. 投标人负 (略) 的调试和开通,招标人将派技术人员参加,并作必要的配合。 (略) 人报告调试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4. 如调试情况良好,设备可投入试运转,招标人再作 * 个月的交接测试,经确认设备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略) 需仪表, (略) 配仪表可利用外,其它仪表均由投标人无偿提供。 (略) (略) ,但投标人必须配合。
      5. 交接测试时,本技术规格 (略) 有 (略) 逐项检查测试,而且 (略) 正常和非正常操作的检查、以确认设备的正常操作响应和非正常操作时故障导向动态安全及故障报警情况。在交接测试期间,投标人不得作系统上的修改。若 (略) 部修改时, (略) 测试完成后给予适当延长时间,并须经过重新测试。由 (略) 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6. 测试指标应由投标人在技术建议书中具体列出,并加以详细说明,经买、卖双方协商确认后纳入合同,作为验收依据。
    2. 附则
      1. 信号系统中各子系统(联锁、TDCS、集中监测等)不同步开通时,每次开通,投标人均应派技术人员配合,以保证相关系统的顺利开通。
      2. 本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交换信息数据的格式、内容、编码、通信规程和接口等有关协议,应由投标人与其它投标商之间共同商议,招标人配合并积极提供投标商之间的联络。
      3. 因信号过渡工程、临时工程需要, (略) 信号过渡工程及临时工

程时,中标商应积极配合,进行相关临时软件的编制、数据修改等工作,以确保 (略) 。报价中应含本项工作产生费用,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做出承诺。

      1. 投标人在充分理解本技术规格书的同时,还应了解本线其它信号系统的技术要求,以满足与其它信号系统的结合。
      2. 总则与技术规格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
      3. (略) 单位。


附件1 技术建议书应包括的内容

1、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书的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够满足;如不能满足,详细说明其原因。

2、所建议的电源屏系统已接受订货和已安装,开通使用的数量及地点,以及这些设备开 (略) 情况的资料。

3、设备型号及数量表。

4、电源屏室设备布置图。

5、有关技术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1)系统构成;

(2)系统详细的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

(3)系统软、硬件;

(4)系统及硬件、软件的冗余、有效度、可靠性及可靠性设计;

(5)维护操作系统;

(6)接地系统构成及技术条件,各种防护措施;

(7)环境要求;

(8)各设备机械结构;

(9)配线设备、备品、备件、安装材料、测试设备、维修仪器、仪表及工具的介绍;

( * )验收测试标准;

( * )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目录。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与计算机联锁、调度监督、集中监测、列控等系统设备的结合。

7、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或更新的方案,可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修改建议或方案,供招标人参考。

8、 (略) 的特殊具体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感谢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 (略) (略) 物资设 (略)

* 日



(项目编号:WHJ- 点击查看>>

(略) 文件第 * 章技术规格书内容做如下补充:

包件5 信号电源屏

第 * 节 需求 * 览表

1供货需求 * 览表

(略) 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 (略) 调整的权利。各种规格设备的单 (略) 过程中不变,总价按实际供货数量计算。招标人如有调整,应在预定交货期前1个月通知投标人。

本次招标范围内供货需求见下表(数量及型号待施工图最终确定)

序号

车站名称

联锁道岔

(组)

电源屏容量(kV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略)

* 组

*

1

智能综合电源屏(含UPS)

2

(略)

*

1

区间电源屏(含UPS)

注:1、 (略) 列物资采购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容量在设计联络或施工单位供货通知单中确定。

2、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需要扩充和调整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时,投标人应协助更改设备数量并对设备配置和设备间的联系提出建议或方案。

3、投标商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统 * 全线组合柜颜色。

4、以上条款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予以承诺。

2服务需求

服务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实际单位

(略) 的地点

服务最终完成日期

1

培训

人*天

2

施工指导

人*天

3

设计联络

人*天

4

维护工具及仪器仪表

5

配合调试、设计

人*天

注:上述各 (略) 参加人员的食宿、往返火车或飞机票及当地交通费用、设备 (略) 的设备检测费用及由设备管理单位至施工工地发生的第 * 次运输的费用.以上费用需纳入总价,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推荐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专用工具

2

(略) 需备品、备件

注:要求提供详细清单,单独报价,纳入总价。


第 * 节 技术规格

  1. 概述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 (略) 计算机联锁设备改造 (略) 计算机联锁系统的制造、安装、试验、开通、验收的有关规定,并作为卖方制定技术建议书的依据。

    1. 招标范围

(略) 计算机联锁设备改造 (略) 计算机联锁系统。

    1. 工程主要设计情况
      1. 工程范围

(略) 信号联锁改造,全站4条正线,6条到发线,共 * 组联锁道岔。

      1. 信号系统概况

(1)列车调度指挥及调度集中

(略) 新设调度集中系统(CTC3.0), (略) (略) 适应性改造。

(2) (略) 控制

(略) 控制系统的地面及车载设备配置维持既有CTCS-0级标准。

(3)区间闭塞

京 * 线区间维持既有 * 显示ZPW- * A型无绝缘移频自动闭塞。

宁西线区间维持既有 * 显示ZPW- * R型无绝缘移频自动闭塞。

京 * 、宁西线区间室外 (略) 利旧,干线电缆楼前割接,室内 (略) 倒层至 * 层改造后的信号机械室,宁西线QJK设备利旧搬迁,京 * 线区间发送器按1+1设计。

(4)计算机联锁系统

(略) 新设 * 乘 * 取 * 硬件冗余型计算机联锁设备。

道岔维持既有牵引方式,室外转辙机及安装装置均利旧。室内设备除道岔转辙机智能综合监测系统利旧外,其他室内道岔 (略) 新设,新设直流转辙机限时保护器控制组合。

信号机 (略) 利旧,室内设备除列车接近语音报警系统利旧外, (略) 新设,信号点灯采用信号隔离变压器(BG2- * ),集中设置。

轨道电路采用 * Hz相敏轨道电路, (略) 利旧,室内设备新设,接收器采用微电子接收器,其中正线区段采用双套微电子接收器,侧线区段采用单套微电子接收器。室内新设与室外器材相配套的ZPW- * 系列 * 线制电码化。

(5)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略) 新设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 版),同时对车间终 (略) 进行适用性改造。

(6)电源屏

(略) 新设综合智能信号电源屏和宁 (略) 间电源屏,电源屏设UPS,蓄电池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 分钟。

(7)其他信号

(略) STP调车监控系统室内主机利旧搬迁,室外应答器利旧,新设综合防雷系统。


  1. 总则
    1. 总则说明与评价标准
      1. (略) (略) 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投标者在投标书中提供出产品的主要结构特征、主要技术参数。
      2. (略) 书中提出的要求 * 致,若有偏差,必需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
      3. 投标者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略) 书中未包括 (略) 必 (略) 补充。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 投 (略) 记录和报告, (略) 提供的 * 台(套)该类及类似规格的产品,具有先进技术水平 (略) 经验。 (略) 书中陈述的技术规格。在投标书中就选择该产品的意图,提供详尽的证明文件及解释。有关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提供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
      5. 招标采购的设备应设计先进,采用经过验证的新工艺、新技术,投标者应提供设备供应商(厂家)在生产该设备经验方面的资料。同时,投标者应提供通过ISO * 或GB/T * 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有关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提供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
      6. ★ (略) 《铁路信号产品运用管理办法》(铁总运[ * 号), (略) 提供的产品应取得CRCC认证。
      7. (略) 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 (略) 为时, (略) 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 人利益。
      8. 投标者须承诺,中标后对其用于本工程的产品的质量负责。在工程实施期间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由于产品设计、制造、性能或接口方面原因出 (略) 件或设备,中标人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事故责任。
      9. 投标者应承诺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投标者应承诺因投标接口方案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因设备接口 (略) 不匹配等原因引 (略) 件变更时,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
      10. 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 (略) 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应按新的技术标准实施,投标者必须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 评标及对中标者的选择都应以每个包的总价格为基础,包括给予整个包的折扣(如果有的话)。投标者应在投标价格表中列出每 * 包中分项目的单价与总价以及整包设备的总价。如果某个项目的总价出现错误,招标人有权以单价为依据修改总价。
      12. 标书中加注★者为重要条款,其余为 * 般条款,重要条款 * 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 般条款允许有偏差,但偏差不得大于 * 项,否则将导致废标。
    2. 技术规格总则
      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使用环境条件下 (略) (使用环境条件见“技术规格共同条款”),如果产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投标者应提供偏差值。
      2.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近似”或“大约” * 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 * %内。
      3.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需用国际单位制(SI) (略) 有产品、材料。
      4.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所有招标设备和物资器材的设计、制造应符合ISO、UIC和IEC或中国GB、TB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者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 (略) 遵循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5.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设备免费保修期起始日期应为验收合格开通开始两年,使用寿命应不小于 * 年。在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或缺陷设备,因运用不当导致的设备故障除外。同时, (略) 人和运维单位技术支援,保证有关人员能够完全胜任设备的日常运用、维护工作。
      6. 设备或物资器材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加工装配和电镀表面以外, (略) 热镀锌、 (略) 理,户外易生锈安装铁件表面也应 (略) 理。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有必要 (略) (略) 理。 (略) 人提供有关涂漆颜色的详细情况,涂漆的颜色应在签订合同时决定。所有设备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生锈、掉 (略) 家负责修补或更换。
      7. 投标人应负责规格书中各设备的接口, (略) 人的要求或必要的相关信息作好与其他设备的接口工作。
      8. 在 (略) 述的相同规格的设备必须是可互换的, (略) 件也必须是可互换的。
      9. 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的寿命,并努力提出在实际运营中产品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在寿命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生产能力检查、考核的权利。因生产工艺及其他不符合标书、合同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力。
      11. 所有的投标设备都应检验,且备有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略) 人协商决定,而投标者应首先提出检验项目和遵循的标准。如需要时, (略) (略) ,验收前的检验 (略) 进行。
      12. ★因信号过渡工程、临时工程需要,在供 (略) 信号过渡工程及临时工程时,中标商应积极配合,负责相关设备的修改以及过渡、临时软件的编制、数据修改等工作,以确保 (略) 。报价中应含本项工作产生费用,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做出承诺。
    3. 技术文件和清单
      1. 在技术文件中,投标者应提供产品的型号、商标和种类号。
      2. 投标者在投标时应提供满足设计、施工、运营及维护等需要的完整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描述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安装要求、结构特点以及有关外形图纸和照片、原理图和安装图等内容。如有必要(见具体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 (略) 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3. 所有技术文件、图纸应用中文书写(对于进口产品应附中文翻译,中英文不 * 致时以中文为准),产品铭牌用中文书写,铭牌应设置在醒目、易于观察的位置。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国外投标者欢迎增加与中文相应的英文资料。
      4. 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在合同签订后 * 天内提供申请确认图纸及资料5份。
      5. 在设计联络后 * 日内, (略) 规定的以外,对于每份合同, (略) 人提供5套文件,其中包括操作手册和/或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和/或故障诊断手册、原理图和/或电路图、安装图和/或组装图以及其它有关使用、维护、 (略) 需文件。
      6. (略) 规定的以外,在合同生效后 * 天内,招标人应将工地或试验室安装前的详细要求和基础图函告投标人。
    4. 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器
      1. (略) 人规定要求的或同等功能的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单价。本价格将列入投标设备包的总价格内,进行评估。
      2. 如果投标者认为其设备无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在投标书中说明。
      3. 备品备件的配置应 (略) 关于印发《高速 (略) 后“ * 电”工程备品备件配置指导意见》的通知(铁建设[ * 号)的 (略) 。
      4. 投标者还应推荐除2.4.1条以外的两年使用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以供招标人选择,并单独报出单价和总价,供招标人选择,此项不进入评估总价。
      5. 签订合同前, (略) 物资及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提出补充或削减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单价不变。
      6. 无论投标人是否提供备品备件,均不能免除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 技术服务与培训
      1. 招标人有权要求至少召开 * 次工程设计联络会议,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至少提前 * 天确定每次工程设计联络会议的相关事宜。 (略) 人组织的与其产品相关的设计联络会议产生的费用(包括路费、食宿、会务等费用)。投标人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设计联络的主要内容和次数,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略) 人工程设计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援,并确保工程设 (略) 。
      2. 投标者的责任包括从设计、制造到整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包括有关设备的连接)以 (略) 规定的正常运转,在产品安装和交付使用期间,投标人应派适宜的技术人员到 (略) 指导,并且对每包设备的开通负有责任。
      3. 从设备的开始制造到组装、测试的全过程,招标人将派技术 (略) 进行设计联络/监造,投标人应向其提供食、宿、交通服务、办公室、有关技术文件、图纸以及试验报告等, (略) 人技术人员有效地工作。
      4. (略) 人技术文件的要求及设备情况, (略) 安装、 (略) 需的服务时间和人员,由投标人报出单价和总价,价格 (略) 评估。投标人认为自己的 (略) 服务的,必需说明。凡声明提供免费服务或未列服务费用的投标人,将被理解为其 (略) 的投标人服务要求。
      5. 投标者投标时,应保证在保证期期间,在招标人发出通知 * 天内,投标人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调整或替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正常运转。
      6. 投标者应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安排在 (略) (略) 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使招标人掌握技术,包括运转和维修以至设计和制造。
      7. (略) 提供的设备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因设备原因导致的问题, (略) 人及最终用户免 (略) 需的技术与其它支援。视需要,经双 (略) 不定期技术交流。
      8. 在工程实施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发生的设备修改和软件更换,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改。供应商应 (略) 门配合,以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6. 维护技术支援
      1. (略) 提供的设备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因设备原因导致的问题, (略) 人及最终用户免 (略) 需的技术与其它支援。视需要,经双 (略) 不定期技术交流。
      2. 在工程实施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发生的设备修改和软件更换,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改。供应商应 (略) 门配合,以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7. 质量保证
      1. 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 (略) 文件的技术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为系统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 * 年。
      2. 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 (略) 发生系统故障, (略) 人或设备维护单位通知的 * 小时 (略) 处理事故。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投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缺陷责任 (略) 理后重新算起。
      3. 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 (略) 人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
      4. 对产品施工工艺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
      5. 对产品维护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运营维护单位的维护方案。
      6. 在本技术规格书 (略) 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均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这 * 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 * 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 (略) 人澄清。
    8. 其它
      1. (略) 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与技术响应 * 致,产品样本技术规格必须与选择投标产品 * 致,否则可导致废标。
      2. 投 (略) 有有关文件及相应证明材料必需真实,否则可导致废标。
      3. 产品生产之前,中标人应根据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人员组成、时间和地点)进行设计联络,对相关技术条件进 * 步确认后方可生产。
      4. 本招标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的数量以设备订货合同的数量为准。
      5. 总则与技术规格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
      6. (略) 单位。
      7. (略) 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 (略) 为时, (略) 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 人利益。
    9. 投标书的技术文件组成

投标书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

      1. 对技术规格书的逐条答复,若无应答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2. 按技术规格书描 (略) 供系统的详细说明。
      3. 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提供填写详细的设备主要技术数据表、偏差表。
      4. 主要设备的产品样本。
      5. 同类产品最近年度的型式试验报告。


  1. 技术规格共同条款
    1. 接口
      1. (略) 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与本工程吻合,且必须与本工程其它相关设备兼容,并承诺在产品供货前的设计联络阶段与其它制造商的设备接口 (略) 的接口不匹配等原因引 (略) 件的变更,予以免费修改或更换。 (略) 提供的设备、材料均不应有特殊接口要求,否则由其引起的接口变更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内。
      2. 与设计接口:投标人负责提供工程设计中产品相关的图纸、技术参数、注意事项等 * 切支持设计的资料。应对与产品有关的设计方案提出建议。投标 (略) 供设备的技术建议书, (略) 人确认;设备布置、接配线图、接线端子号等需提交设计确认; (略) 人要求, (略) 优化设计。
      3. 与招标人接口:投标人 (略) 供 (略) 有接插 (略) 线缆,与其他系统接口的线缆由接受信息方提供。投标 (略) 供设备与其他设备连接线缆的型号和要求, (略) 人 (略) 线缆布放(与所供设备的引入和引出线缆)和所供插接件的焊接、压接。 (略) (略) 调试并配合相关接口调试。 (略) 人及相关接 (略) 安装、调试。对接口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设备故障(如果存在)的及时查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配合施工方及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问题。 (略) 的其它系统与本系统不同步开通时,每次开通,有关系统的供货商均应派技术人员配合。
      4. 与其它系统、 (略) 家接口:互提资料,协助对方完成接口的开发。积极与其他设备供货商联系协商接口的方式,互相支持、彼此协助完成接口调试,开放与对方接口有关的协议,招标人有权确定最终的接口方式。
    2. 设备包装、装运及保管
      1. 投标人 (略) * 个在整个制造运输过程中的计划,该计划规定为保护进货、在加工和已完成的材料 (略) 需之措施。这些措施应包括保护性包装或绑扎、维持特殊的环境条件、特殊的搬运和存储说明, (略) 需之保护方法。
      2. (略) 供设备的包装、运输和保管。
      3. 产品的收、发货标志 符号应符合GB/T * 的有关规定,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 (略) 名称、产品数量、发货地点、收货地名及单位、出厂日期等。
      4. (略) 供设备在包装时,应具有防水、防腐、防撞措施,保证在大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保证货物安全 (略) 。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附件、配件、装箱单。
      5. 包装箱的侧面应用不褪色的颜料注明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警示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 * 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受强烈碰撞,不得经受雨雪淋袭。产品包装应具有防水减震措施。包装箱的 * 面应用防水材料作衬里,应使防水材料平整,紧贴包装箱内壁,不得有破碎或残缺。机架与包装箱之间应用质地柔软和富有弹 (略) 包装和衬垫,并应与产品紧贴,不允许产品在其中窜动或晃动。包装箱用钢带加固。 (略) 的附件应随主机 * 起包装,如因体积重量关系,必须与主机分开包装时,其附件、备件应有明确的标记。
      6. 包装箱内应附下列文件: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装箱清单。在包装箱的侧面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等发货作业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 * 的规定。
      7. 电源屏在运输时必须保证不受碰伤、雨淋、化学腐蚀及有害气体的侵蚀。
      8. 电源屏应保存在清洁、通风,无腐蚀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保存期超过 * 个月后应打开包装箱通风。
    3. 供货保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计划满足供货合同中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并提供供货保障措施,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 * 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 技术规格书专用条款
    1. 概述
      1. ★电源屏是信号设备的供电设备,分别向信号机、轨道电路、直流转辙机、交流转辙机、继电器、计算机联锁设备、电码化设备(ZPW- * 系列)、站间联系、TDCS、集中监测等设备提供稳定可靠的交直流电源。综合智能电源屏是集高性能稳压、高可靠冗余配置、智能监测于 * 体的信号专用电源系统设备。
      2. ★综合智能电源屏应能纳入集中监测系统,实现与集中监测系统的数据交换。
      3. 综合智能电源屏的硬件和软件结构必须实现模块化和标准化。
      4. ★铁路信号智能电源屏和UPS应满足国家 (略) (略) 业标准及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 点击查看>> 7);

《客运专线铁路 (略) 技术条件汇编( * )》(科技运[ * ] * 号)中“铁路信号电源屏”部分;

《铁路信号电源 (略) 技术规范》(标准性技术TJ/DW * - * );

《铁路信号智能电源屏技术条件(暂行)》(运基信号[ * 号);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总则》(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试验方法》(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继电联锁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计算机联锁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驼峰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区间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电源屏 (略) 分: * Hz信号电源屏》(TB/T * * );

《铁路信号智能电源屏技术条件(暂行)》(运基信号 [ * ] * 号);

《<铁路信号智 (略) 技术条件>有关附录》(铁标计 [ * ] * 号);

《铁路信号智能电源屏技术条件补充、修改条款》(铁标计 [ * ] 1号);

《铁路信号用变压器通用技术条件》(TB/T * );

《铁路信号设备用浪涌保护器》(TB/T * );

《铁路信号设备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技术条件》(TB/T * );

《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略) 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 * * );

《高铁信号设备电源冗余整治专题纪要》(运电高信函[ * 号)

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 (略) 颁布新的技术标准、要求,凡与本技术规格中有不符的条款,应按新的技术标准、 (略) 修改后实施,并同时满足施工图的相关要求。

      1. ★当电源屏出现故障时,应能断电维修,且不得影响对信号设备的继续供电。
      2. 具有可靠的人身安全防护系统。
      3. 具有可靠的电气火灾防护系统。
      4. ★招标人对电源输入及最终用电设 (略) 描述,涉及UPS或电池时应满足相关指标,增加的设备应纳入总报价中。
      5. ★系统应采用先进技术,并 (略) (略) 技术审查和质量检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
      6. 投标人应附电路架构说明,同时须提供近两年内不少于3个同 (略) 应用报告。
    1. 技术规格
      1. ★电源屏系统应采用模块化综合智能电源设备。
      2. ★综合智能电源设备主要由输入电源自动转换系统、集中式稳压器、交直流配电及监 (略) 分组成。
      3. ★综合智能电源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容量应灵活配置、易于扩容。智能监测模块可实 (略) 遥测、遥信等功能,通过本地监视器、后台控制机及通讯接口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系统的智能监测和故障报警。
      4. 综合智能电源设备 (略) 接口实现与集中监测系统的接口。接口方式及信息格式由智能电源屏设备投标人与TDCS、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供货商协商共同完成。
      5. 为做好与电力专业供电断路器的匹配性,投标人选定电源屏总的断路器之前应与设计单位协商 * 致后再供货。
      6. 电源屏的交、直流输出电源应采用对地绝缘的悬浮供电。电源屏各种输出电源应采取隔离供电的方式,并应根据系统要求合理分束,分别提供各路供电电源。
      7. 防止触电保护、过流断路保护、雷电防护、保护接地、温升、介电性能、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噪声、隔离技术和抗干扰能力 (略) (略) 相关技术标准。
      8. 电源屏整机效率不小于 * %,输入功率因数不小于0.8。
      9. ★CTC3.0分机、计算机联锁的外电源输入回路为互相独立的两路供电。
      10. 更具体的技术条件及工程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1. 工作环境及外电输入条件
        1. 工作环境

周围空气温度:-5~ * ℃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 * %~ * %( * ℃)

大气压力: * .8~ * kpa(海拔高度相当于 * m以下)

周围介质中无导电性尘埃,无足以腐蚀和破坏绝缘的气体。

        1. 外电输入:

两路独立交流 点击查看>> V供电,电压波动范围+ * %~- * %,频率 * Hz±1Hz。

      1. 系统性能
        1. ★长期工作制的交流电源模块均应采用“1+1”热备方式,直流电源模块可采用“N+M”冗余备份方式。所有模块均需采用风冷却方式。
        2. ★电源模块需具有热机插拔功能,故障后能自动退出。
        3. ★所有输出电源应为对地悬浮方式,各种输出电源之间应相互隔离。
        4. ★两路引入电源除应具备手动转换功能外,当某 * 路发生断电或断相时,应能自动转换至另 * 路电源供电。主、备电源转换时间不大于0. * s。
        5. 在满足系统用电情况下,要求供电设备具有过、欠压报警、过流保护等措施,电源切换时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
        6. 系统总体上采用集中稳压制式。
        7. 在满足系统用电情况下,要求供电设备输入、输出具有雷电防护措施。
        8. 系统具有完善的监控和故障自诊断功能,能够对系统中各个模块的电气参数、 (略) (略) 实时监测,故障时给出报警信息,正常监控信息可保存 * 小时,故障信息至少保存 * 星期。
        9. 电源屏机柜应采用全新结构 (略) 行业标准的机架。
        10. 各种模块应能够便捷、安全、可靠接插。
        11. 系统应采用线槽走线和过线孔套安装工艺,保证整机装配的外观水平。
        12. 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但不限于:

a. 监控单元应具有热机插拔功能,便于安装维修, * 旦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应影响主供电回路正常工作。

b. 数据采集器应具有适应集中安装及分散安装的形式,以适应抗干扰,减少连线及工程施工的要求。

c. 数据采集器采用高可靠的隔离电源。

d. 数据采集器具备采集、 (略) 理数据并将数据传送监控机。

e. 数据采集器具有自检、自恢复功能,故障应有显示。

f. 数据采集器可热机拔插而不影响电源设备的工作。

g. 监控机应实时显示模拟量值,开关量状态,控制及设定量输出、温度等。

h. 将当地数据及工作状态提供给上 * 级监测系统。

i. 异常故障的图形及文字提示,声光报警。

j. 监控系统应监控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电源:监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断相/错相、两路电源工作状态。

单元模块:输入、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备电源工作状态。

k.监测屏幕不小于6寸,分辨率不小于 * x * 。

L. 监控系统数据精度及技术指标:

●模拟量交流采集数据精度为0.5%

●模拟量直流采集数据精度为0.5%

l. 实时数据响应时间

●画面响应时间3~5s

●告警响应时间≤3S

●画面数据刷新周期3~5s

●网络数据刷新周期5~8s

●故障响应时间2~3s

    1. 设备用电要求
      1. 电源输入输出要求
        1. 输入:电源屏输入两路交流 * 相 * V(- * %~+ * %), * Hz±1 Hz。
        2. 输出:各站电源屏输出电源种类、分路数量、额定容量等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2. 其他技术要求
        1. ★电源输入、输出均应设置断路器,并符合分级保护的要求。
        2. ★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 0小时;设备使用寿命不小于 * 年。
        3. 投标人应说明在外电输入非正常情况下,例如电压范围超标及 * 相电源断相等故障时,保证本技术指标措施。
        4. ★除满足上述技术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交流转辙机电源可采用隔离直供方式,必须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

b. 模块面板应设置表示模块工作状态(主/备用、正常/故障)的指示灯和显示输出电压、电流的仪表(液晶电子数码显示屏);

c. 应具有在电源屏监测系统故障后,继续实现现地声光报警的功能;

d. 防雷单元应具有无常态漏流和阻断雷电续流的功能;

e. 模块内的电容使用需保证5年以上,否则,提供免费更换;

f. 电源模块发生质量问题,应能够及时更换或修复;如有必要,设备供应方应能够在 * 小 (略) ,协助排除故障;

    1. 设备材料、工艺及标准化
      1. 所选择的材料和工艺应能适应预期功能,且 (略) 条件。
      2. 系统采用 (略) 件应经选择以使其能够满足性能、物理和功能特性的要求及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材料、 (略) 件应按相应的规 (略) 控制。
      3. 卖方应对材料、零部件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负责,所有批量生产的设备、零部件和元器件均应是标准产品。
      4. 钢制机柜、机架、盘及其它支撑结构应经细致 (略) 理, (略) 环境条件。机箱和支撑结构应涂底漆并着色,机柜、机架、盘和机箱的颜色应协调。
      5. 所有机柜和机架应可随意安置,并应有固定装置,电缆进出机柜方式采用下走线方式。
      6. 机柜和机箱设计和机架布置应有利于散热通风,还应作到有效的防潮、防尘及防昆虫侵入。
      7. 机柜和机箱设计应便于测试和更换器材。
      8. 在每 * 机柜、机架和机箱的正面应提供描述设备功能的铭牌。
      9. 为保证外观 * 致性,应采用统 * 风格的标志、字母和符号,采用协调的颜色和统 * 的尺寸来实现,在买 (略) 进行生产或按照买方指定的 (略) 生产。
      10. 所有室内、外设备及其端子排、电缆和接线应采用适当标签标识。
      11. 电源屏输出模块应采用可插拔式模块的结构形式,应具有防插错措施。模块或插件应能方便的插接,所有插接点应保证电接触可靠。
      12.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用可调整高度的底座。
    2. 电磁兼容与雷电防护要求
      1. 全面遵守《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略) 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 * * )中有关的电磁兼容的规定。
      2. 按照《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略) 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 * * )中规定的 (略) 对环境的电磁干扰测试和抗环境电磁干扰的测试。
      3. 电源屏整机电磁兼容性须满足《TB/T 点击查看>> 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及《TJ/DW 点击查看>> 铁路信号电源 (略) 技术规范》要求。
      4.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 (略) 或同等效力检验机构出具的专项检测报告。
      5. 应采用有效方式防护信号和控制系统电子设备及人身安全。
      6. 应在电源、计算机、数据通讯线路、输入输出接口、机架结构及地线设置等方面采取电磁兼容和防雷设计,包括元器件的选用和印刷电路板的设计制作。
      7. 如有需要,卖方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地 (略) 关于设备产品防雷的相关手续。
      8. 投标人设备内应预留防雷地及安全地的接地位置。
    3. 机柜(架/箱)
      1. 机柜应预留 * 定数量的模板接插位置, * 般不少于 * %。
      2. 机柜与机箱的结构应有良好的散热、隔热、防潮和防尘性能。
      3. 机柜与机箱的设计应便于测试和器材更换。
      4. 接插件应接触可靠,易于插拔,结构坚实,不发生机械变形,并应具有防插错措施。
      5. 印制模板应涂以保护层,元器件排列应有规律。板上应有电路名称,元器件附近应有识别标志,各种识别标志被涂层覆盖而不易辩识时,需在涂层外复印再现。所有文字符号及各种识别标志应使用中文字符或英文, (略) 提供资料、图纸完全 * 致。
      6. 所有室内、外设备及其端子排、电缆和接线应采用适当标签标识。
    4. 投标报价及供货要求
      1. 设备报价必须按套列设备明细表(标明设备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2. 设备报价要包括备品备件费、设计联络费、设备运费及设备调试、交验、开通等费用。
      3. 厂家应免费负责维护、使用单位的人员培训工作,并提供设备维护、使用说明书各4套。
      4. 各站综合智能信号电源屏设备应按 * 方规定的 (略) (由 * 方指定)。
      5. 为保证在设备生产时,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应在施工设计图完成后再按施工图要求组织生产(以 * 方通知为准),否则产生的返工、材料浪 (略) 方自负。如智能电源屏各种型号的数量有变更时,则按中标单价签订补充合同。
    5. 需要提供的设备、交货时间及地点
      1. 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对系统的功能要求以及系统的用电要求, (略) 建议系统的成套设备,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列出详细的设备清单。
      2. 投标人应在技术规格书中列出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维护用的专用和通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的清单。
      3. 成套设备的计划交货日期、地点在合同谈判时确定。
    6. 技术资料
      1. 图纸
        1. 系统工作原理图。
        2. 各设备的安装图、外形及尺寸图。
        3. 统构成及各设备相关图。
        4. 各设备的结构图。
        5. (略) 布线、布缆图表。
        6. 系统各设备间布线、布缆、各插接件的连接图及配线表。
        7. 系统各种控制电路图。
      2. 说明书及手册
        1. 各类设备(包括印刷电路板)的技术规格说明书(除电气和机械特性外,还应包括重量,散热度、适用环境及接地要求各界限值)。
        2. 各类设备(包括印刷电路板)的工作原理说明书(包括电路图、功能图解、流程图、动作原理)。
        3. 操作使用说明书。
        4. 维护管理说明书。
        5. 设备安装说明书。
        6. 有关印刷电路板说明书。
        7. 各种维修设备使用说明书。
        8. 主要元器件技术手册。
      3. 测试资料
        1. 系统设备、各功能模块、电路板等的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报告。
        2. (略) 前,厂方的测试数据和测试报告。
        3. (略) 前,投标人抽查不小于总电路板数量的 * %的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报告。
        4. (略) 件(包括备件)的有效使用期限。
      4. 保 (略) (略) 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技术数据。
      5. (略) 有文件及技术资料应为中文版本,采用国际通用的图形符号。每种文件(除培训用文件技术资料将另作说明外)应以书面形式各提供两份。
      6. 为满足招标人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维护管理的需要,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 * 天内提供全套详细的设计技术资料。
    7. 技术培训
      1. 培训对象

(略) 人的工程设计人员、施工安装人员、维护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其能胜任系统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 (略) 理以及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使用。具体培训人数、及培训期由投标人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并在合同中确定。

培训地点: (略) (略) 。

      1. 培训内容
        1. 设备原理及结构;
        2. 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3. 各种测试仪器(仪表)等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
        4. 系统各种 (略) 理方法;
      2. 培训教材及器材
        1. 投标人应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教材,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 投标人应提供每个学员 * 套相关资料,并提供学习环境和实习设备。
    1. 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援
      1. 投标人应说明其可能提供的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援的范围与程度。
      2. 工程设计技术支援
        1. 招标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需要调整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时,投标人应协助更改设备数量并对设备配置提出建议或方案。
        2. 招标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可随时向投标人提出有关设备和系统性能 (略) ,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解答并提 (略) 需各项技术资料。
        3. 除需要增加的设备外,工程设计技术支援不增加额外的工程及服务费用。
      3. 安装技术指导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安装指导工作,负责系统调试、开通。并提供安装和测试有关的工具仪器(仪表)。

      1. 维护技术支援
        1. (略) 提供的设备在试用期内发生任何问题, (略) 人所需的技术支援。
        2. 双方应定期在商 (略) 维护技术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商议亦可增加不定期技术交流。
        3. 投标人应有终身提供设备 (略) 需的元器件的义务。
      2. (略) 部修改
        1. 在安装和运营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缺陷而发生的设备修改更换,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改。
        2. 如所供系统今后利用新技术在软、硬件方面有任何性能或功能的改进以及产品革新, (略) 人其改进的详细情况,并提供优惠的价格,以便招标人选择。
    1. 备品、备件

要求投标人提 (略) 需的备品、备件型号、产地、厂家、单价、数量。

    1. 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

设备安装和维修如需要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并单独报价。招标人有权最终确定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专用测试设备具体数量及明细表,合同签订时最终确认。

    1. 测试验收
      1. 系统设备制造完成后, (略) 进行模拟测试,所模拟条 (略) 条件及规格书的要求。 (略) 人所购买的产品。
      2. (略) 安装工作开始之前 * 个月, (略) 人提供全套技术图纸,说明书(包括设备及附件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试验记录。
      3. 投标人负 (略) 的调试和开通,招标人将派技术人员参加,并作必要的配合。 (略) 人报告调试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4. 如调试情况良好,设备可投入试运转,招标人再作 * 个月的交接测试,经确认设备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略) 需仪表, (略) 配仪表可利用外,其它仪表均由投标人无偿提供。 (略) (略) ,但投标人必须配合。
      5. 交接测试时,本技术规格 (略) 有 (略) 逐项检查测试,而且 (略) 正常和非正常操作的检查、以确认设备的正常操作响应和非正常操作时故障导向动态安全及故障报警情况。在交接测试期间,投标人不得作系统上的修改。若 (略) 部修改时, (略) 测试完成后给予适当延长时间,并须经过重新测试。由 (略) 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6. 测试指标应由投标人在技术建议书中具体列出,并加以详细说明,经买、卖双方协商确认后纳入合同,作为验收依据。
    2. 附则
      1. 信号系统中各子系统(联锁、TDCS、集中监测等)不同步开通时,每次开通,投标人均应派技术人员配合,以保证相关系统的顺利开通。
      2. 本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交换信息数据的格式、内容、编码、通信规程和接口等有关协议,应由投标人与其它投标商之间共同商议,招标人配合并积极提供投标商之间的联络。
      3. 因信号过渡工程、临时工程需要, (略) 信号过渡工程及临时工

程时,中标商应积极配合,进行相关临时软件的编制、数据修改等工作,以确保 (略) 。报价中应含本项工作产生费用,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做出承诺。

      1. 投标人在充分理解本技术规格书的同时,还应了解本线其它信号系统的技术要求,以满足与其它信号系统的结合。
      2. 总则与技术规格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
      3. (略) 单位。


附件1 技术建议书应包括的内容

1、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书的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够满足;如不能满足,详细说明其原因。

2、所建议的电源屏系统已接受订货和已安装,开通使用的数量及地点,以及这些设备开 (略) 情况的资料。

3、设备型号及数量表。

4、电源屏室设备布置图。

5、有关技术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1)系统构成;

(2)系统详细的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

(3)系统软、硬件;

(4)系统及硬件、软件的冗余、有效度、可靠性及可靠性设计;

(5)维护操作系统;

(6)接地系统构成及技术条件,各种防护措施;

(7)环境要求;

(8)各设备机械结构;

(9)配线设备、备品、备件、安装材料、测试设备、维修仪器、仪表及工具的介绍;

( * )验收测试标准;

( * )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目录。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与计算机联锁、调度监督、集中监测、列控等系统设备的结合。

7、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或更新的方案,可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修改建议或方案,供招标人参考。

8、 (略) 的特殊具体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感谢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 (略) (略) 物资设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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