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阳西县上洋镇12兆瓦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的公示
市发展和改革局:阳西县上洋镇12兆瓦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的公示
事项名称 | (略) 市 (略) 关于 (略) 上洋镇 * 兆瓦 (略) 项目核准变更的公示 | ||
申报单位 | (略) 明 (略) | 建设单位 | (略) 明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市 (略) 上洋镇 (略) 市阳西上洋镇石门村 | 建设期限 | * 个月 |
总投资 | * 9. * 万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比例 * %,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 (略) 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建设 * 兆瓦 (略) ,设计拟按装4台单机容量 * KW的风力发电机组。 核准变更前:1、为开发利用 (略) 市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管理办法》、《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我局原则上同意 (略) 上洋镇 * 兆瓦 (略) 项目采用承诺制核准(项目代码为: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2、项目承诺制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上洋镇 (略) 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呈报 (略) 上洋镇 * MW (略) 项目核准的请示》(西发改呈〔 * 号)、《 (略) 省发展改 (略) (略) 增补列入〈 (略) 省 * 上风电发展规划( 点击查看>> 年)〉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 * 号)、当 (略) 门的初步支持意见及《承诺函》、阳西 (略) 对《关于申请明阳 (略) 分散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的回复、《关于对〈关于申请明阳 (略) 分散式项目开展相关工作的函〉的复函》(西环复〔 * 号)。 3、本项目按照《 (略) 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 * 〕 * 号)文件中 (略) 核准承诺制的 (略) 核准,项目单位应自觉遵守承诺函中作出的承诺,在项目核准文件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风电项目核准相关申请文件。如违反相关承诺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建设, (略) 承担相应责任和投资风险,并自 (略) (略) 理。项目须提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风电项目核准相关申请文件以及依法依规办理完善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 4、本项目如在承诺期内完成提交项目核准相关文件或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略) 调整和补充完善,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核准有效期内及时通过在线平台以及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5、本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项目单位在本核准有效期内尚未按承诺提交项目核准相关文件,本核准文件自动作废。国家、省、市对核准承诺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核准变更后:1、为开发利用 (略) 市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管理办法》、《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同意建设 (略) 上洋镇 * 兆瓦 (略) 项目(项目代码为: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2、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上洋镇 * 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报告》、《关于 (略) 上洋镇 * 兆瓦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意见》( (略) 审(预选)函[ * ]5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上洋镇 * MW分散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批复》(西府复[ * 号)。 3、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略) 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在线平台以及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4、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明阳新能源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 * 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 * 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审批科室 | 电力与能源发展科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邮政地址 | (略) 区漠江路 * 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 * 日至 * 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 * 个工作日内, (略) 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 (略) 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 (略) 提出。(以上应填写《 (略) 市 (略)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商标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事项名称 | (略) 市 (略) 关于 (略) 上洋镇 * 兆瓦 (略) 项目核准变更的公示 | ||
申报单位 | (略) 明 (略) | 建设单位 | (略) 明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市 (略) 上洋镇 (略) 市阳西上洋镇石门村 | 建设期限 | * 个月 |
总投资 | * 9. * 万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比例 * %,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 (略) 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建设 * 兆瓦 (略) ,设计拟按装4台单机容量 * KW的风力发电机组。 核准变更前:1、为开发利用 (略) 市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管理办法》、《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我局原则上同意 (略) 上洋镇 * 兆瓦 (略) 项目采用承诺制核准(项目代码为: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2、项目承诺制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上洋镇 (略) 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呈报 (略) 上洋镇 * MW (略) 项目核准的请示》(西发改呈〔 * 号)、《 (略) 省发展改 (略) (略) 增补列入〈 (略) 省 * 上风电发展规划( 点击查看>> 年)〉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 * 号)、当 (略) 门的初步支持意见及《承诺函》、阳西 (略) 对《关于申请明阳 (略) 分散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的回复、《关于对〈关于申请明阳 (略) 分散式项目开展相关工作的函〉的复函》(西环复〔 * 号)。 3、本项目按照《 (略) 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 * 〕 * 号)文件中 (略) 核准承诺制的 (略) 核准,项目单位应自觉遵守承诺函中作出的承诺,在项目核准文件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风电项目核准相关申请文件。如违反相关承诺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建设, (略) 承担相应责任和投资风险,并自 (略) (略) 理。项目须提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风电项目核准相关申请文件以及依法依规办理完善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 4、本项目如在承诺期内完成提交项目核准相关文件或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略) 调整和补充完善,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核准有效期内及时通过在线平台以及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5、本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项目单位在本核准有效期内尚未按承诺提交项目核准相关文件,本核准文件自动作废。国家、省、市对核准承诺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核准变更后:1、为开发利用 (略) 市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管理办法》、《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同意建设 (略) 上洋镇 * 兆瓦 (略) 项目(项目代码为: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2、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上洋镇 * 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报告》、《关于 (略) 上洋镇 * 兆瓦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意见》( (略) 审(预选)函[ * ]5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上洋镇 * MW分散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批复》(西府复[ * 号)。 3、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略) 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在线平台以及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4、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明阳新能源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 * 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 * 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审批科室 | 电力与能源发展科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邮政地址 | (略) 区漠江路 * 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 * 日至 * 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 * 个工作日内, (略) 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 (略) 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 (略) 提出。(以上应填写《 (略) 市 (略)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商标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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