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 * .com),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 (略) 报名项目的名称,并电话联系确认,若未发送以下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CMA计量资质认证证书)。
2.参加 (略) 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 (略) 有后果, (略) 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 (略) 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 (略) 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 (略) 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 (略) 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 * 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 * 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 * 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 (略) 自 (略) 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 * 分钟止。
6.为确保交易信息的 * 致性,请供应商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 (略) 市公 (略) 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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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项目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