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 、 (略)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绿色建筑设计、 (略) 市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 (略) 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施 (略) 施工技术指导服务及后续服务相关配合工作。 2.6.2.内容:建筑总平面、建筑单体、室内外配套工程的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包括地块与市政道路衔接段)、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病房呼叫系统、排队叫号系统、程控交换系统、会议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公共广播和背景音乐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呼叫对讲系统、大屏显示系统、 (略) 络系统、 (略) 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停车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机房系统)、幕墙(包括门窗深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系统(包括医疗标识、室内外交通标识、地下室及人防标识标牌)、夜景工程、通风空调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医疗气体系统、净化系统(包括ICU、CCU、手术室、手术室净化万级、手术室配套功能、静配、血透、 (略) 有医疗相关净化系统)、放射防护及电磁屏蔽工程、气动物流+机器人系统、手供 * 体物流系统、实验室及试验台医疗废气排放系统、直饮水系统、医疗纯水系统、 (略) 理系统、直线加速器及衰变池的各医疗专项系统、红线内道 (略) 、围墙大门及传达室、挡土墙、预应力结构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场地平整土方量测算。根据各阶段图纸,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略) 的预算定额及有关的文件规定,编制工程概算书。 (略) 国家和地 (略) 市及绿色 (略) (略) 设计, (略) 市专项方案评审。BIM 的技术运用(地下室 BIM 设计、各楼层碰撞分析、提供模型)。 同时,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6 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涉及此项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修改为: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建筑总平面、建筑单体、室内外配套工程的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包括地块与市政道路衔接段)、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病房呼叫系统、排队叫号系统、程控交换系统、会议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公共广播和背景音乐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呼叫对讲系统、大屏显示系统、 (略) 络系统、 (略) 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停车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机房系统)、幕墙(包括门窗深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系统(包括医疗标识、室内外交通标识、地下室及人防标识标牌)、夜景工程、通风空调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医疗气体系统、净化系统(包括ICU、CCU、手术室、手术室净化万级、手术室配套功能、静配、血透、 (略) 有医疗相关净化系统)、放射防护及电磁屏蔽工程、气动物流+机器人系统、手供 * 体物流系统、实验室及试验台医疗废气排放系统、直饮水系统、医疗纯水系统、 (略) 理系统、直线加速器及衰变池的各医疗专项系统、红线内道 (略) 、围墙大门及传达室、挡土墙、预应力结构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场地平整土方量测算。根据各阶段图纸,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略) 的预算定额及有关的文件规定,编制工程概算书。 (略) 国家和地 (略) 市及绿色 (略) (略) 设计, (略) 市专项方案评审。BIM 的技术运用(地下室 BIM 设计、各楼层碰撞分析、提供模型)。设计费包含 (略) 分析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同时,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7.1设计内容”中涉及此项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 、 (略) 9.1条款修改为: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 6. *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
*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内容修改为: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暂定) * 6. * 万元( (略) 融合 * 万元、正式用水接入 * 万元、正式用电接入 * 万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 * 万元、变配电设备 * .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 万元,浮动幅度值:按国 (略) 、 (略) *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 (略) 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 * ] * 号)的规定要求分区间累进制计算, * 0 万(含) (略) 分下浮 * %, * 0 (略) 分下浮 * % ; (2)基本设计收费: *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 . * 万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 设计费计算办法:以国 (略) 、 (略) *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 (略) 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 * ] * 号)为设计 (略) )。本项目其他设计费(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调整系数按5%),按基本设计收费的5%计取。最终结算金额以建设单位或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的第 * 方审核机构审定 (略) 门确认为准。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 * .0×1.0+ * .0×1.0*5%)×(1- * %)+[( * . 点击查看>> .6)×1.0×1.0+( * . 点击查看>> .6)×1.0×1.0×5%]×(1- * %)= * 万元。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范围为: / %(须标明“+”或“-”)。 勘察费计算办法: /。”
*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 章-第 1 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合同条款-其他补充条款-1、进度款支付-1.1、1.3”修改为: “1.1 本设计项目的设计费总额(含税)暂定为 *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浮动幅度为在国 (略) 、 (略) *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并按《 (略) 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 * ] * 号)的规定要求分区间累进制计算, * 0万(含) (略) 分下浮 * %, * (略) 分下浮 * %。 (略) 时公布的工程估算金额在投标时作出的报价;若工程估算金额与经批准的概算金额不 * 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 1.3 设计费支付条件和比例: 1)合同签订后7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 * %; 2)方案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通过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的 * %; 3)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的 * %; 4)所有设计图纸交付使用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进度款至设计费合同总额 * %;完成设计工作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进度款至设计费合同总额 * %( 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施工中标价调整设计费); 5)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且结算价经 (略) (略) 审定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剩余设计费用; 6)上述各时点款项的支付需经 (略) 审核, (略) 人账户,再由受托人开据的正式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设计费支付 (略) 费、BIM设计费, (略) 费、BIM设计费待设计费结算金额审定后 * 并支付。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设计费以工程结算价(扣除暂列项目、暂定金或预留金、发包人检测费用、 (略) 造价范围的项目等)为基数,按合同价编制原则且符 (略) 审核原则重新计算。最终金额以建设单位或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的第 * 方审核机构审定 (略) 门确认为准。受 (略) 提供发票合法有效,否则 (略) 有法律责任和 (略) 损失均由受托人承担; 7)本 (略) 列设计费均为含税价格, (略) 人签订合同时,均按如下格式签订合同金额:“签约酬金(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税率为 %,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征收率调整的,本合同按规定相应调整相关税率、税金,不含价格不变。最终价格以建设单位或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的第 * 方审核机构审定 (略) 门确认为准。”
*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 章-第 1 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合同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4、BIM (略) 人委托的第 * 方审核单位 (略) 门的审核价为准,审核批准后支付给中标单位。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BIM 设计费用相关报价内容。”
* 、本工程设计费以本答疑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建设单位或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的第 * 方审核机构审定 (略) 门确认为准。
* 、 (略) 文件中涉及本答疑相关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