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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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略) (略) 的 (略) 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

(略)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N * -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的 (略) 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更改开标时间为: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原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每日上午9: * 到 * : * ,下午 * : * 到 * : * ( (略) 时间)

现更改为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 年 * 月 * 起至 * 年1月 * 止,每日上午9: * 到 * : * ,下午 * : * 到 * : * ( (略) 时间)

2.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1月4日 * : * ( (略) 时间)

现更改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3.原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现更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4.原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略) 市公 (略) * 楼开标室2

现更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略) 市公 (略) * 楼开标室8

5.删除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1)根据《 (略)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略) 省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公发〔 * 〕5号)的规定,供应商应 (略) 在地县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公章刻制业《 (略) 业许可证》”

6.原第 * 章采购需求中的第 * 点其他要求“9、供应商应满足《 (略)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略) 省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公发〔 * 〕5号)的对于公章刻制单位的规定,遵守该文件的对于公章刻制业的管理规 (略) 在地县级公安 (略) 的新规定。”

现更改为:“9、 供应商应承诺,如中标,在政府采购规定的签订合同的时限 (略) 门对于公章刻制单位规定的要求;实行 (略) 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具备经营许可条件, (略) 门相关的管理规定。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的视为没有达到实质性响应要求★)”

* 、疑问及质疑

(略) (略) 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

(略) 文件内容 (略) , (略) 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 (略) 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代理机构提出。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王凤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市建星 (略)

联 系 人:刘敏

电 话: 点击查看>>

3、行政监督: (略) 市政 (略)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的 (略) 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

(略)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N * -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的 (略) 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更改开标时间为: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原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每日上午9: * 到 * : * ,下午 * : * 到 * : * ( (略) 时间)

现更改为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 年 * 月 * 起至 * 年1月 * 止,每日上午9: * 到 * : * ,下午 * : * 到 * : * ( (略) 时间)

2.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1月4日 * : * ( (略) 时间)

现更改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3.原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现更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4.原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略) 市公 (略) * 楼开标室2

现更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略) 市公 (略) * 楼开标室8

5.删除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1)根据《 (略)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略) 省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公发〔 * 〕5号)的规定,供应商应 (略) 在地县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公章刻制业《 (略) 业许可证》”

6.原第 * 章采购需求中的第 * 点其他要求“9、供应商应满足《 (略)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略) 省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公发〔 * 〕5号)的对于公章刻制单位的规定,遵守该文件的对于公章刻制业的管理规 (略) 在地县级公安 (略) 的新规定。”

现更改为:“9、 供应商应承诺,如中标,在政府采购规定的签订合同的时限 (略) 门对于公章刻制单位规定的要求;实行 (略) 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具备经营许可条件, (略) 门相关的管理规定。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的视为没有达到实质性响应要求★)”

* 、疑问及质疑

(略) (略) 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

(略) 文件内容 (略) , (略) 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 (略) 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代理机构提出。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王凤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市建星 (略)

联 系 人:刘敏

电 话: 点击查看>>

3、行政监督: (略) 市政 (略)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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