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BB2021ZFGCZ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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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BB2021ZFGCZ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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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蚌埠 (略) 急救医学心外科楼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BB * ZFGCZ * ),招标人为蚌埠 (略) 、 (略) (略) ,现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如下:

一、在招标文件补遗评分表,企业荣誉第一项。

(略) 在地为直辖市,获得奖项为xx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布 * 年度 xx 市优质安装工程奖

(略) 获奖项是否等同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级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直辖市级奖项等同于省级奖项,但获奖项目须是公共建筑(含智能化)工程,才满足招标文件表四评分表要求。

二、招标文件企业荣誉:投标人 *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含智能化)工程,每获得一个省级(黄山杯,外省等同黄山杯)及以上奖项得 5 分;

我公司获得的XX项目省优质安装工程-工程荣誉(省级)是否等同黄山杯。

回复2:省优质安装工程-工程荣誉(省级)等同于黄山杯,但获奖项目须是公共建筑(含智能化)工程,才满足招标文件表四评分表要求。

三、我单位 * 年 12 月15 日发布的招标文件评分表内容为:2企业荣誉 、“2、投标人 *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每获得一个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得10 分;”的取消及项目经理业绩“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 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 1 个加 2 分。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 1 个加 4 分。”的增加显然带有倾向性。严重违反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1、1、《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 (略) 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其《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 (略) 为内容第 4 条:(2)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或者标条件。


回复3:以补遗内容为准。

四、12月28日补遗、答疑 评分表-企业业绩和实力:

1、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要求得2分。

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2分, * 万元(含)以上加4分。

3、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工单项合同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3分, * 万元(含)以上加5分。

4、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4分, * 万元(含)以上加6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分值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满分24分。

投标人提供5个及以上业绩的,最多认同5个业绩(含招标公告业绩)。

投标疑问: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评分要求, (略) 类智能化工程业绩属 (略) 业业绩,且根据评分办法分值计算,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2个以上 * 万元(含)医院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才可以得满分。此评分办法的设置,严重违反了招标《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另外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该评分办法设置违背了 (略) 〔 * 〕2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以上内容请贵方予以明确回复,同时我司保留进一步 (略) 门反映情况的权力!

法律依据:1、《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2、蚌埠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 * 〕22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其《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 (略) 为内容第4条:(2)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或者标条件

建议此条评分办法修改为:

1、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要求得2分。

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2分, * 万元(含)以上加4分。

3、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工单项合同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4分, * 万元(含)以上加6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分值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满分24分。

投标人提供5个及以上业绩的,最多认同5个业绩(含招标公告业绩)。

回复4:以补遗内容为准。

五、12月28日补遗、答疑 评分表-项目经理业绩:

1、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要求得1分。

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1个加2分。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1个加4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分值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满分6分。

投标人提供3个及以上业绩的,最多认同3个业绩(含招标公告业绩)。

投标疑问:1)资格项已经对项目经理设置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国家对一级建造师可承担的项目金额并无限制,一级建造师已经完全可以承担本次项目。将项目经理业绩作为打分项,其法律依据是什么,请予以明确回复。对投标人的评 (略) , (略) 某个人员的业绩和奖项,拿个人的业绩,来作为企业的得分条件,本项明显属于对项目经理的业绩特殊对待。

2)如需体现项目经理的经验及能力,可以设置一个业绩即可体现项目经理具有管理过类似项目的经验及能力;并且资格项已对项目经理业绩做了要求。在评分办法,在企业业绩和实力、企业荣誉、项目 (略) 设置了业绩评分,对业绩做如此特殊要求,属于过于抬高业绩重要性,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和排他性。尤其针对型企业更不可能满足,本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一定的排他性。评分办法应当是针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招标文件不应对业绩设置过多要求。

3)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评分要求, (略) 类智能化工程业绩属 (略) 业业绩,此评分办法的设置,严重违反了招标《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另外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该评分办法设置违背了 (略) 〔 * 〕2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以上内容请贵方予以明确回复,同时我司保留进一步 (略) 门反映情况的权力!

法律依据:1、《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 * 〕 * 号)部署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消除招投标 (略) 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 (略) 秩序,国家发改委、 (略) 委联合制定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其“整治内容”第 4 条明确指出“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属于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3、皖发改公管〔 * 〕 * 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四条 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4、蚌埠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 * 〕22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其《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 (略) 为内容第4条:(2)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或者标条件。

建议此条评分办法修改为:

1、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要求得2分。

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1个加2分。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合同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1个加4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分值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满分6分。

投标人提供3个及以上业绩的,最多认同3个业绩(含招标公告业绩)。

回复5:以补遗内容为准。

六、招标文件第 * 页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其(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如下:

报价格式要求须填报规格及型号,因为本项目选用品牌需标后从推荐品牌表选择并报业主审核确认,所以投标时不能确定选用哪一个品牌,更无法填写型号;前后矛盾,请明确报价清单是否无需填报型号?

回复6:投标时,报价清单无需填报型号。

七、 (略) 为了推进专业化升级发展重组 (略) ,公司现有的人员、资质、近五 (略) 继承而来, (略) 级主管单位签署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明。

问: (略) 继承来的业绩奖项能否作为此次投标评分业绩奖项使用。请明确回复。

回复7:不能。

八、招标文件评分表企业业绩和实力(如下图)的要求具有单一性和排他性。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是提供信息安全服务的一种资格。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目前应用最广泛、认可度最高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服务的一种资格。在本项目,两个资质都可以证明投标人具备保护信息资源、保护项目信息化健康、有序、安全的服务能力。所以我司建议该评分项应调整为:“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CS4)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优秀级证书及以上的得2分。”

回复8:按 (略) 。

九、招标文件P 点击查看>> 表格式为旧版,与计价软件 (略) 分表格不一致,请明确以哪版表格为准?

回复9:按 (略) 。

十、外网汇聚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该参数为华为量身定制,推荐型号华三、锐捷设备档次明显被抬高,存在“两高一低“,明显不公平。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 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 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调整推荐型号为新华三 S * X-54QC-EI 华为 S * -H48X6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XS8CQ

回复10: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一、2.支持万兆 SFP+端口≥48 个、40/ * GE QSFP28 端口≥6 个,支持可插拔双电源,独立可插拔风扇≥4 个,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指向华为 CloudEngine S * -H48X6C,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

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交换容量≥25Tbps,转发性能≥ * Mpps,支持≥48 个1/10GSFP Plus 端口,≥2 个 QSFP+端口,≥2 个业务插槽,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回复11: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二、5.支持统一用户管理功能,支持 * .1X/MAC/Portal 等多种认证方式,支持分组/分域/分时管理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删除

回复12: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三、7.支持 VXLAN 功能,支持 BGP-EVPN、分布式 Anycast 网关,IPv4 VXLAN 隧道≥ * ,IPv6VXLAN 隧道≥ * ,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

8.支持安全启动,CPU 防攻击、加密通信分析、安全诱捕等安全特性,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上述指标属于功能指标,在国家各项强制要求没有针对上述功能要求必须的测试报告,目前国家专业机构的测 (略) 家委托测 (略) ,属于功能委托测试,不是国家强制测试内容。 (略) 家针对不同设备,测 (略) 不同,不能拿单一的测试功能来约束设备功能,不能以某一特定的测试功能来限制其他品牌产品, (略) 目前只有华为具有上述测试报告,以上参数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修改为以下参数

7.支持 VXLAN 二层交换,支持 VXLAN 路由交换,支持 VXLAN 网关。

8.支持 CPU 保护功能,ARP 报文攻击。

回复13: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四、配置 48 个万兆 SFP+端口、6 个 40GE QSFP28 端口,冗余电源;冗余风扇模块

事实依据:上述端口形态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 48 个万兆 SFP+端口、2 个 40G 端口,冗余电源;冗余风扇模块。

回复14: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五、24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30C-EI 华为S * -L24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 * Mpps;

2.支持千兆电口≥24 个,千兆 SFP 端口≥4 个;

而新华三 S * X-30C-EI 实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S-28P-EI 华为 S * -L24T4S-A1 锐捷RG-S * G-E V3

回复15: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六、48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54C-EI 华为S * -L48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 * Mpps;

2.支持千兆电口≥48 个,千兆 SFP 接口≥4 个,

而新华三 S * X-54C-EI 实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S-52P-EI 华为 S * -L48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回复16: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七、内网汇聚交换机方案和参数自相矛盾

事实依据:方案描述是盒式交换机,参数为框式交换机,请确认具体需求。另,推荐参数为华为量身定制,推荐型号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且参数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华为 (略) 商均无法满足。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X 华为 CloudEngine * 锐捷 RG-N * -X

回复17: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八、1.性能:交换容量≥ * Tbps,包转发率≥ 点击查看>> Mpps,支持单槽位转发能力≥4.8Tbps,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2.硬件架构:主控引擎≥2, (略) 板≥4,整机业务板槽位数≥12,独立风扇框数≥5,系统电源槽位≥6,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1.性能:交换容量≥ * Tbps,包转发率≥ 点击查看>> Mpps,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2. 正交 CLOS 架构,主控板槽位≥2 个,业务板槽位≥16 个, (略) 板槽位≥5 个,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 端口、40G 端口、 * G 端口,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回复18: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九、3.设备深度≤ * mm、设备高度≤20U;采用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后出风风道设计;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删除。

回复19: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4.支持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独立集监控板槽位数≥2, (略) 板槽位截图;

事实依据:监控板卡主要功能是对设备的硬件工作状态实时监控,各厂商实现此功能的方法各不相同。该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 (略) 商包括迪普、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20: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一、8.支 (略) 技术,将核心/汇聚层设备与接入层设备(包括无线 AP)虚拟为一台设备,支持二级 AS 设备作为 Client,同时 AS 节点支持堆叠,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为华为定制,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修改建议:修改为“支持 MACsec 加密技术, (略) 权威第三方测试报告”。

回复21: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二、9.支持 VXLAN, (略) 络内二三层互通、不同 VN 隔离,VXLANIPv4 隧道个数≥ * 、VXLAN IPv6 隧道个数≥ * ,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10.支持硬件 BFD OAM,3.3ms 稳定 BFD 发包,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

上述指标属于功能指标,在国家各项强制要求没有针对上述功能要求必须的测试报告,目前国家专业机构的测 (略) 家委托测 (略) ,属于功能委托测试,不是国家强制测试内容。 (略) 家针对不同设备,测 (略) 不同,不能拿单一的测试功能来约束设备功能,不能以某一特定的测试功能来限制其他品牌产品, (略) 目前只有华为具有上述测试报告,以上参数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修改为“9.支持 VXLAN, (略) 络内二三层互通、不同VN 隔离”,第 10 条建议删除。

回复22: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三、1.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冗 (略) 板、冗余独立风扇框,冗余 * W 交流电源、实配独立硬件监控板卡;

2.每台配置万兆端口≥72 个,千兆光口≥24,千兆电口≥24;

事实依据:监控板卡主要功能是对设备的硬件工作状态实时监控,各厂商实现此功能的方法各不相同。该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 (略) 商包括迪普、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1.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冗 (略) 板、冗余 * W 交流电源;2.每台配置万兆端口≥76 个,千兆光口≥24,千兆电口≥48;为保证互联互通和管理维护便捷性,本次采购交换机须为同一品牌”

回复23: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四、24 口万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34C-HI 华为S * -S24T4X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GT4XS-E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性能:交换容量≥6.4Tbps,包转发率≥ * Mpps,固定端口满足 24 个10/ 点击查看>> BASE- (略) 端口、4 个万兆 SFP+端口

而新华三 S * X-34C-HI 实配为6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X-30C-EI 华为 S * -S24T4X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GT4XS-E

回复24: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五、48 口万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58C-HI 华为S * -S48T4X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GT4XS-E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性能:交换容量≥6.4Tbps,包转发率≥ * Mpps,固定端口满足 48 个10/ 点击查看>> BASE- (略) 端口、4 个万兆 SFP+端口,支持模块化可插拔双电源,支持业务扩展插槽数≥1,可支持扩展 2 端口 40GEQSFP+/8 端口 10G (略) 电

而新华三 S * X-58C-HI 实配为6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X-54C-EI 华为 S * -S48T4X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GT4XS-E

回复25: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六、万兆多模光模块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新华三 SFP-XG-SX-MM * -A 华为 OMXD * 锐捷 XG-SR-MM * 华三设备档次被抬高,违反招标法规定。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FP-XG-SX-MM * -D 华为 OMXD * 锐捷XG-SR-MM *

回复26: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七、 (略) 核心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该参数为华为量身定制,推荐型号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且参数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华为 (略) 商均无法满足。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X 华为 CloudEngine * 锐捷 RG-N * -X

回复27: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八、1.性能:交换容量≥ * Tbps,包转发率≥ 点击查看>> Mpps,支持单槽位转发能力≥4.8Tbps,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2.硬件架构:主控引擎≥2, (略) 板≥4,整机业务板槽位数≥12,独立风扇框数≥5,系统电源槽位≥6,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修改建议:修改为“1.性能:交换容量≥ * Tbps,包转发率≥ 点击查看>> Mpps,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2. 正交 CLOS 架构,主控板槽位≥2 个,业务板槽位≥16 个, (略) 板槽位≥5 个,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 端口、40G 端口、 * G 端口,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回复28: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九、3.设备深度≤ * mm、设备高度≤20U;采用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后出风风道设计;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29: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4.支持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独立集监控板槽位数≥2, (略) 板槽位截图;

事实依据:监控板卡主要功能是对设备的硬件工作状态实时监控,各厂商实现此功能的方法各不相同。该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 (略) 商包括迪普、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30: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一、8.支 (略) 技术,将核心/汇聚层设备与接入层设备(包括无线 AP)虚拟为一台设备,支持二级 AS 设备作为 Client,同时 AS 节点支持堆叠,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为华为定制,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支持 MACsec 加密技术, (略) 权威第三方测试报告”。

回复31: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二、9.支持 VXLAN, (略) 络内二三层互通、不同 VN 隔离,VXLANIPv4 隧道个数≥ * 、VXLAN IPv6 隧道个数≥ * ,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10.支持硬件 BFD OAM,3.3ms 稳定 BFD 发包,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上述指标属于功能指标,在国家各项强制要求没有针对上述功能要求必须的测试报告,目前国家专业机构的测 (略) 家委托测 (略) ,属于功能委托测试,不是国家强制测试内容。 (略) 家针对不同设备,测 (略) 不同,不能拿单一的测试功能来约束设备功能,不能以某一特定的测试功能来限制其他品牌产品, (略) 目前只有华为具有上述测试报告,以上参数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 修改为“9.支持 VXLAN, (略) 络内二三层互通、不同 VN 隔离”,第 10 条建议删除。

回复32: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三、1.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冗 (略) 板、冗余独立风扇框,冗余 * W 交流电源、实配独立硬件监控板卡;

2.每台配置万兆端口≥72 个,千兆光口≥24,千兆电口≥24;

事实依据:监控板卡主要功能是对设备的硬件工作状态实时监控,各厂商实现此功能的方法各不相同。该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 (略) 商包括迪普、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硬件配置要求:1.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 冗 (略) 板、冗余 * W 交流电源;2.每台配置万兆端口≥76 个,千兆光口≥24,千兆电口≥48;为保证互联互通和管理维护便捷性,本次采购交换机须为同一品牌”

回复33: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四、24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30C-EI 华为 S * -L24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 * Mpps;

2.支持千兆电口≥24 个,千兆 SFP 端口≥4 个;

而新华三 S * X-30C-EI 实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S-28P-EI 华为 S * -L24T4S-A1 锐捷RG-S * G-E V3

回复34: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五、48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54C-EI 华为S * -L48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 * Mpps;

2.支持千兆电口≥48 个,千兆 SFP 接口≥4 个,

而新华三 S * X-54C-EI 实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推荐型号为新华三 S * S-52P-EI 华为 S * -L48T4S-A1锐捷 RG-S * G-E V3

回复35: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六、千兆多模光模块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FP-GE-S 华为 eSFP-GE-SX-MM * 锐捷 GE-SX-MM * 华三无该型号 SFP-GE-S 设备。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新华三 SFP-GE-SX-MM * -D 华为 eSFP-GE-SX-MM * 锐捷 GE-SX-MM *

回复36: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七、吸顶 AP 支持 4 (略) 千兆接口,支持 2 个千兆透传口

事实依据:上述端口形态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华为、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支持≥3 个千兆电口,其一个接口支持 PoE out 扩展,支 (略) 扩展能力,最支持 10 个 BLE、RFID、ZigBee 等 (略) 扩展, (略) 截图和查询链接证明。

回复37: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八、清单缺少无线控制器,部分功能无法实现

事实依据:本次技术规范 (略) 未配置无线控制器,无法对 AP 进行统一控制管理。

修改建议:建议添加 2 台无线控制器,进行热备, (略) 络的 (略) 。

回复38:投标时,以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三十九、2.支持基于硬件Hypervisor 技术的底层虚拟化,各个虚拟防火墙之间完全隔离, (略) 不同的防火墙版本,拥有完全独立的CPU、内存、接口等资源。提供虚拟防火墙 Hypervisor 层资源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事实依据: (略) 商开发出的产品尤其是设备的软件平台,功能、界面不可能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应以“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为标准, (略) 商独有的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略) 商产品。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所投设备须支持虚拟防火墙功能:支持虚拟防火墙的创建、启动、关闭、删除功能;可独立分配 CPU/内存等计算资源;虚拟防火墙可独立管理,独立保存配置;虚拟防火墙具备独立会话管理、NAT、路由等功能。上述功能要求须 (略) 委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报告证明,提供报告复印件,且 (略) 公章或项目授权章。

回复39: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四十、3.支持策略预编译技术,在量防火墙访问控制策略情况下整机性能不受影响。提供相关界面截图;支持详细的访问控制策略日志,每条匹配策略的会话均可记录其建立会话和拆除会话的日志;访问控制策略日志可本地记录或发送至 Syslog 服务器。提供策略配置界面截图及防火墙本地记录的策略建立会话及拆除会话的日志截图。

事实依据: (略) 商开发出的产品尤其是设备的软件平台,功能、界面不可能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应以“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为标准, (略) 商独有的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略) 商产品。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支持策略风险调优,支持安全策略优化分析,支持策略数冗余及命分析,支持基于应用风险的策略调优,可根据流量、应用、风险类型等细粒度展示,并给出总体安全评分,便于用户更好的管理安全策略。(提供功能截 (略) 章)

回复40: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四十一、6.支持多链路智能选路,根据业务对抖动、时延和带宽的要求,在多条不同链路上智能动态选路,通过自动重传技术,实现链路切换时无丢包,业务不掉线;提供相关界面截图;通过 WAN 虚拟化技术实现多条链路捆绑,同一个 session 数据可以在多条链路上同时传输,加速文件复制业务;提供相关界面截图;

事实依据: (略) 商开发出的产品尤其是设备的软件平台,功能、界面不可能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应以“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为标准, (略) 商独有的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略) 商产品。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支持服务器负载均衡支持基于 HTTP RADIUS MYSQL 等应用类型的匹配,支持基于 IP 流量特征、ISP 、用户、入接口、tcp 载荷等类型的匹配规则(提供功能截 (略) 章)。

回复41: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四十二、9.支持整机威胁统计和展示,包括基于地理位置的威胁地图展示、基于威胁级别和威胁类型的统计分析、基于威胁事件源/目的主机的 TOP10统计展示、基于具体威胁事件/威胁类型的 TOP10 统计展示等,统计展示的时间周期包括 1 时/1 天/7 天/30 天。提供相关界面截图;

事实依据: (略) 商开发出的产品尤其是设备的软件平台,功能、界面不可能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应以“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为标准, (略) 商独有的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略) 商产品。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42: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四十三、11.厂商资质: (略) 商是 GA/T 点击查看>> (信息安全技术第二代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标准起草单位;《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三级)》;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颁发的工业信息安全测试评估机构能力认定证书(二级);CMMI5 级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明;

事实依据:

上述资质证书,在国家各项强制要求没有针对上述资质做强制规定。经了解,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不满足三家。

法律依据: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43: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给各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 (略)

???????????????????? (略) (略)

?????????????????????????? * 年1月4日

答疑1.4.pdf

答疑1.4.doc


信息时间: 点击查看>> 16:08字号:

各潜在投标人:

蚌埠 (略) 急救医学心外科楼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BB * ZFGCZ * ),招标人为蚌埠 (略) 、 (略) (略) ,现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如下:

一、在招标文件补遗评分表,企业荣誉第一项。

(略) 在地为直辖市,获得奖项为xx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布 * 年度 xx 市优质安装工程奖

(略) 获奖项是否等同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级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直辖市级奖项等同于省级奖项,但获奖项目须是公共建筑(含智能化)工程,才满足招标文件表四评分表要求。

二、招标文件企业荣誉:投标人 *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含智能化)工程,每获得一个省级(黄山杯,外省等同黄山杯)及以上奖项得 5 分;

我公司获得的XX项目省优质安装工程-工程荣誉(省级)是否等同黄山杯。

回复2:省优质安装工程-工程荣誉(省级)等同于黄山杯,但获奖项目须是公共建筑(含智能化)工程,才满足招标文件表四评分表要求。

三、我单位 * 年 12 月15 日发布的招标文件评分表内容为:2企业荣誉 、“2、投标人 *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每获得一个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得10 分;”的取消及项目经理业绩“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 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 1 个加 2 分。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 1 个加 4 分。”的增加显然带有倾向性。严重违反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1、1、《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 (略) 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其《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 (略) 为内容第 4 条:(2)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或者标条件。


回复3:以补遗内容为准。

四、12月28日补遗、答疑 评分表-企业业绩和实力:

1、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要求得2分。

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2分, * 万元(含)以上加4分。

3、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工单项合同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3分, * 万元(含)以上加5分。

4、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4分, * 万元(含)以上加6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分值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满分24分。

投标人提供5个及以上业绩的,最多认同5个业绩(含招标公告业绩)。

投标疑问: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评分要求, (略) 类智能化工程业绩属 (略) 业业绩,且根据评分办法分值计算,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2个以上 * 万元(含)医院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才可以得满分。此评分办法的设置,严重违反了招标《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另外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该评分办法设置违背了 (略) 〔 * 〕2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以上内容请贵方予以明确回复,同时我司保留进一步 (略) 门反映情况的权力!

法律依据:1、《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2、蚌埠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 * 〕22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其《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 (略) 为内容第4条:(2)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或者标条件

建议此条评分办法修改为:

1、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要求得2分。

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2分, * 万元(含)以上加4分。

3、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竣工单项合同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 * 万元的加4分, * 万元(含)以上加6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分值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满分24分。

投标人提供5个及以上业绩的,最多认同5个业绩(含招标公告业绩)。

回复4:以补遗内容为准。

五、12月28日补遗、答疑 评分表-项目经理业绩:

1、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要求得1分。

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1个加2分。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1个加4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分值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满分6分。

投标人提供3个及以上业绩的,最多认同3个业绩(含招标公告业绩)。

投标疑问:1)资格项已经对项目经理设置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国家对一级建造师可承担的项目金额并无限制,一级建造师已经完全可以承担本次项目。将项目经理业绩作为打分项,其法律依据是什么,请予以明确回复。对投标人的评 (略) , (略) 某个人员的业绩和奖项,拿个人的业绩,来作为企业的得分条件,本项明显属于对项目经理的业绩特殊对待。

2)如需体现项目经理的经验及能力,可以设置一个业绩即可体现项目经理具有管理过类似项目的经验及能力;并且资格项已对项目经理业绩做了要求。在评分办法,在企业业绩和实力、企业荣誉、项目 (略) 设置了业绩评分,对业绩做如此特殊要求,属于过于抬高业绩重要性,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和排他性。尤其针对型企业更不可能满足,本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一定的排他性。评分办法应当是针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招标文件不应对业绩设置过多要求。

3) (略) 类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评分要求, (略) 类智能化工程业绩属 (略) 业业绩,此评分办法的设置,严重违反了招标《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另外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该评分办法设置违背了 (略) 〔 * 〕2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以上内容请贵方予以明确回复,同时我司保留进一步 (略) 门反映情况的权力!

法律依据:1、《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 * 〕 * 号)部署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消除招投标 (略) 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 (略) 秩序,国家发改委、 (略) 委联合制定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其“整治内容”第 4 条明确指出“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属于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3、皖发改公管〔 * 〕 * 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四条 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4、蚌埠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 * 〕22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其《蚌埠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 (略) 为内容第4条:(2)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或者标条件。

建议此条评分办法修改为:

1、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要求得2分。

2、满足招标公告业绩门槛基础上,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合同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1个加2分。具有 *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竣工单项合同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每具有1个加4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分值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满分6分。

投标人提供3个及以上业绩的,最多认同3个业绩(含招标公告业绩)。

回复5:以补遗内容为准。

六、招标文件第 * 页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其(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如下:

报价格式要求须填报规格及型号,因为本项目选用品牌需标后从推荐品牌表选择并报业主审核确认,所以投标时不能确定选用哪一个品牌,更无法填写型号;前后矛盾,请明确报价清单是否无需填报型号?

回复6:投标时,报价清单无需填报型号。

七、 (略) 为了推进专业化升级发展重组 (略) ,公司现有的人员、资质、近五 (略) 继承而来, (略) 级主管单位签署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明。

问: (略) 继承来的业绩奖项能否作为此次投标评分业绩奖项使用。请明确回复。

回复7:不能。

八、招标文件评分表企业业绩和实力(如下图)的要求具有单一性和排他性。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是提供信息安全服务的一种资格。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目前应用最广泛、认可度最高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服务的一种资格。在本项目,两个资质都可以证明投标人具备保护信息资源、保护项目信息化健康、有序、安全的服务能力。所以我司建议该评分项应调整为:“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CS4)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优秀级证书及以上的得2分。”

回复8:按 (略) 。

九、招标文件P 点击查看>> 表格式为旧版,与计价软件 (略) 分表格不一致,请明确以哪版表格为准?

回复9:按 (略) 。

十、外网汇聚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该参数为华为量身定制,推荐型号华三、锐捷设备档次明显被抬高,存在“两高一低“,明显不公平。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 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 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调整推荐型号为新华三 S * X-54QC-EI 华为 S * -H48X6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XS8CQ

回复10: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一、2.支持万兆 SFP+端口≥48 个、40/ * GE QSFP28 端口≥6 个,支持可插拔双电源,独立可插拔风扇≥4 个,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指向华为 CloudEngine S * -H48X6C,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

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交换容量≥25Tbps,转发性能≥ * Mpps,支持≥48 个1/10GSFP Plus 端口,≥2 个 QSFP+端口,≥2 个业务插槽,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回复11: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二、5.支持统一用户管理功能,支持 * .1X/MAC/Portal 等多种认证方式,支持分组/分域/分时管理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删除

回复12: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三、7.支持 VXLAN 功能,支持 BGP-EVPN、分布式 Anycast 网关,IPv4 VXLAN 隧道≥ * ,IPv6VXLAN 隧道≥ * ,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

8.支持安全启动,CPU 防攻击、加密通信分析、安全诱捕等安全特性,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上述指标属于功能指标,在国家各项强制要求没有针对上述功能要求必须的测试报告,目前国家专业机构的测 (略) 家委托测 (略) ,属于功能委托测试,不是国家强制测试内容。 (略) 家针对不同设备,测 (略) 不同,不能拿单一的测试功能来约束设备功能,不能以某一特定的测试功能来限制其他品牌产品, (略) 目前只有华为具有上述测试报告,以上参数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修改为以下参数

7.支持 VXLAN 二层交换,支持 VXLAN 路由交换,支持 VXLAN 网关。

8.支持 CPU 保护功能,ARP 报文攻击。

回复13: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四、配置 48 个万兆 SFP+端口、6 个 40GE QSFP28 端口,冗余电源;冗余风扇模块

事实依据:上述端口形态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 48 个万兆 SFP+端口、2 个 40G 端口,冗余电源;冗余风扇模块。

回复14: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五、24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30C-EI 华为S * -L24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 * Mpps;

2.支持千兆电口≥24 个,千兆 SFP 端口≥4 个;

而新华三 S * X-30C-EI 实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S-28P-EI 华为 S * -L24T4S-A1 锐捷RG-S * G-E V3

回复15: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六、48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54C-EI 华为S * -L48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 * Mpps;

2.支持千兆电口≥48 个,千兆 SFP 接口≥4 个,

而新华三 S * X-54C-EI 实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S-52P-EI 华为 S * -L48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回复16: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七、内网汇聚交换机方案和参数自相矛盾

事实依据:方案描述是盒式交换机,参数为框式交换机,请确认具体需求。另,推荐参数为华为量身定制,推荐型号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且参数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华为 (略) 商均无法满足。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X 华为 CloudEngine * 锐捷 RG-N * -X

回复17: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八、1.性能:交换容量≥ * Tbps,包转发率≥ 点击查看>> Mpps,支持单槽位转发能力≥4.8Tbps,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2.硬件架构:主控引擎≥2, (略) 板≥4,整机业务板槽位数≥12,独立风扇框数≥5,系统电源槽位≥6,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1.性能:交换容量≥ * Tbps,包转发率≥ 点击查看>> Mpps,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2. 正交 CLOS 架构,主控板槽位≥2 个,业务板槽位≥16 个, (略) 板槽位≥5 个,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 端口、40G 端口、 * G 端口,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回复18: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十九、3.设备深度≤ * mm、设备高度≤20U;采用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后出风风道设计;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删除。

回复19: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4.支持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独立集监控板槽位数≥2, (略) 板槽位截图;

事实依据:监控板卡主要功能是对设备的硬件工作状态实时监控,各厂商实现此功能的方法各不相同。该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 (略) 商包括迪普、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20: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一、8.支 (略) 技术,将核心/汇聚层设备与接入层设备(包括无线 AP)虚拟为一台设备,支持二级 AS 设备作为 Client,同时 AS 节点支持堆叠,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为华为定制,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修改建议:修改为“支持 MACsec 加密技术, (略) 权威第三方测试报告”。

回复21: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二、9.支持 VXLAN, (略) 络内二三层互通、不同 VN 隔离,VXLANIPv4 隧道个数≥ * 、VXLAN IPv6 隧道个数≥ * ,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10.支持硬件 BFD OAM,3.3ms 稳定 BFD 发包,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

上述指标属于功能指标,在国家各项强制要求没有针对上述功能要求必须的测试报告,目前国家专业机构的测 (略) 家委托测 (略) ,属于功能委托测试,不是国家强制测试内容。 (略) 家针对不同设备,测 (略) 不同,不能拿单一的测试功能来约束设备功能,不能以某一特定的测试功能来限制其他品牌产品, (略) 目前只有华为具有上述测试报告,以上参数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修改为“9.支持 VXLAN, (略) 络内二三层互通、不同VN 隔离”,第 10 条建议删除。

回复22: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三、1.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冗 (略) 板、冗余独立风扇框,冗余 * W 交流电源、实配独立硬件监控板卡;

2.每台配置万兆端口≥72 个,千兆光口≥24,千兆电口≥24;

事实依据:监控板卡主要功能是对设备的硬件工作状态实时监控,各厂商实现此功能的方法各不相同。该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 (略) 商包括迪普、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1.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冗 (略) 板、冗余 * W 交流电源;2.每台配置万兆端口≥76 个,千兆光口≥24,千兆电口≥48;为保证互联互通和管理维护便捷性,本次采购交换机须为同一品牌”

回复23: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四、24 口万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34C-HI 华为S * -S24T4X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GT4XS-E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性能:交换容量≥6.4Tbps,包转发率≥ * Mpps,固定端口满足 24 个10/ 点击查看>> BASE- (略) 端口、4 个万兆 SFP+端口

而新华三 S * X-34C-HI 实配为6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X-30C-EI 华为 S * -S24T4X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GT4XS-E

回复24: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五、48 口万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58C-HI 华为S * -S48T4X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GT4XS-E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性能:交换容量≥6.4Tbps,包转发率≥ * Mpps,固定端口满足 48 个10/ 点击查看>> BASE- (略) 端口、4 个万兆 SFP+端口,支持模块化可插拔双电源,支持业务扩展插槽数≥1,可支持扩展 2 端口 40GEQSFP+/8 端口 10G (略) 电

而新华三 S * X-58C-HI 实配为6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X-54C-EI 华为 S * -S48T4XC 锐捷 RG-S 点击查看>> GT4XS-E

回复25: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六、万兆多模光模块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新华三 SFP-XG-SX-MM * -A 华为 OMXD * 锐捷 XG-SR-MM * 华三设备档次被抬高,违反招标法规定。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FP-XG-SX-MM * -D 华为 OMXD * 锐捷XG-SR-MM *

回复26: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七、 (略) 核心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该参数为华为量身定制,推荐型号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且参数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华为 (略) 商均无法满足。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X 华为 CloudEngine * 锐捷 RG-N * -X

回复27: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八、1.性能:交换容量≥ * Tbps,包转发率≥ 点击查看>> Mpps,支持单槽位转发能力≥4.8Tbps,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2.硬件架构:主控引擎≥2, (略) 板≥4,整机业务板槽位数≥12,独立风扇框数≥5,系统电源槽位≥6,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修改建议:修改为“1.性能:交换容量≥ * Tbps,包转发率≥ 点击查看>> Mpps,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2. 正交 CLOS 架构,主控板槽位≥2 个,业务板槽位≥16 个, (略) 板槽位≥5 个,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 端口、40G 端口、 * G 端口, (略) 截图及链接证明”

回复28: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二十九、3.设备深度≤ * mm、设备高度≤20U;采用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后出风风道设计;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抬高潜在有实力的投标人的商务成本,使得华为在本次项目占据价格优势,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29: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4.支持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独立集监控板槽位数≥2, (略) 板槽位截图;

事实依据:监控板卡主要功能是对设备的硬件工作状态实时监控,各厂商实现此功能的方法各不相同。该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 (略) 商包括迪普、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30: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一、8.支 (略) 技术,将核心/汇聚层设备与接入层设备(包括无线 AP)虚拟为一台设备,支持二级 AS 设备作为 Client,同时 AS 节点支持堆叠,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为华为定制,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支持 MACsec 加密技术, (略) 权威第三方测试报告”。

回复31: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二、9.支持 VXLAN, (略) 络内二三层互通、不同 VN 隔离,VXLANIPv4 隧道个数≥ * 、VXLAN IPv6 隧道个数≥ * ,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10.支持硬件 BFD OAM,3.3ms 稳定 BFD 发包,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上述指标属于功能指标,在国家各项强制要求没有针对上述功能要求必须的测试报告,目前国家专业机构的测 (略) 家委托测 (略) ,属于功能委托测试,不是国家强制测试内容。 (略) 家针对不同设备,测 (略) 不同,不能拿单一的测试功能来约束设备功能,不能以某一特定的测试功能来限制其他品牌产品, (略) 目前只有华为具有上述测试报告,以上参数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 修改为“9.支持 VXLAN, (略) 络内二三层互通、不同 VN 隔离”,第 10 条建议删除。

回复32: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三、1.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冗 (略) 板、冗余独立风扇框,冗余 * W 交流电源、实配独立硬件监控板卡;

2.每台配置万兆端口≥72 个,千兆光口≥24,千兆电口≥24;

事实依据:监控板卡主要功能是对设备的硬件工作状态实时监控,各厂商实现此功能的方法各不相同。该参数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 (略) 商包括迪普、兴、锐捷均无法满足要求,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为“硬件配置要求:1.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 冗 (略) 板、冗余 * W 交流电源;2.每台配置万兆端口≥76 个,千兆光口≥24,千兆电口≥48;为保证互联互通和管理维护便捷性,本次采购交换机须为同一品牌”

回复33: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四、24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30C-EI 华为 S * -L24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 * Mpps;

2.支持千兆电口≥24 个,千兆 SFP 端口≥4 个;

而新华三 S * X-30C-EI 实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 S * S-28P-EI 华为 S * -L24T4S-A1 锐捷RG-S * G-E V3

回复34: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五、48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两高一低”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 * X-54C-EI 华为S * -L48T4S-A1 锐捷 RG-S * G-E V3 华三、锐捷设备档次被抬高,具体指标见以下截图证明,违反招标法规定,具体事实如下。

原参数要求:

1.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 * Mpps;

2.支持千兆电口≥48 个,千兆 SFP 接口≥4 个,

而新华三 S * X-54C-EI 实 (略) 端口,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均远于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修改推荐型号为新华三 S * S-52P-EI 华为 S * -L48T4S-A1锐捷 RG-S * G-E V3

回复35: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六、千兆多模光模块推荐产品档次不对等

事实依据: (略) 调研,原推荐规格型号:新华三 SFP-GE-S 华为 eSFP-GE-SX-MM * 锐捷 GE-SX-MM * 华三无该型号 SFP-GE-S 设备。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新华三新华三 SFP-GE-SX-MM * -D 华为 eSFP-GE-SX-MM * 锐捷 GE-SX-MM *

回复36: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七、吸顶 AP 支持 4 (略) 千兆接口,支持 2 个千兆透传口

事实依据:上述端口形态明显为华为定制,参数具有严重的指向性, (略) 商包括华三、华为、锐捷的同档次设备均无法满足要求,我方认为这种做法有恶意操控项目的嫌疑,此要求显然已经违背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 (略) 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 (略) 招标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略) 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支持≥3 个千兆电口,其一个接口支持 PoE out 扩展,支 (略) 扩展能力,最支持 10 个 BLE、RFID、ZigBee 等 (略) 扩展, (略) 截图和查询链接证明。

回复37: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三十八、清单缺少无线控制器,部分功能无法实现

事实依据:本次技术规范 (略) 未配置无线控制器,无法对 AP 进行统一控制管理。

修改建议:建议添加 2 台无线控制器,进行热备, (略) 络的 (略) 。

回复38:投标时,以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三十九、2.支持基于硬件Hypervisor 技术的底层虚拟化,各个虚拟防火墙之间完全隔离, (略) 不同的防火墙版本,拥有完全独立的CPU、内存、接口等资源。提供虚拟防火墙 Hypervisor 层资源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事实依据: (略) 商开发出的产品尤其是设备的软件平台,功能、界面不可能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应以“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为标准, (略) 商独有的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略) 商产品。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所投设备须支持虚拟防火墙功能:支持虚拟防火墙的创建、启动、关闭、删除功能;可独立分配 CPU/内存等计算资源;虚拟防火墙可独立管理,独立保存配置;虚拟防火墙具备独立会话管理、NAT、路由等功能。上述功能要求须 (略) 委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报告证明,提供报告复印件,且 (略) 公章或项目授权章。

回复39: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四十、3.支持策略预编译技术,在量防火墙访问控制策略情况下整机性能不受影响。提供相关界面截图;支持详细的访问控制策略日志,每条匹配策略的会话均可记录其建立会话和拆除会话的日志;访问控制策略日志可本地记录或发送至 Syslog 服务器。提供策略配置界面截图及防火墙本地记录的策略建立会话及拆除会话的日志截图。

事实依据: (略) 商开发出的产品尤其是设备的软件平台,功能、界面不可能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应以“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为标准, (略) 商独有的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略) 商产品。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支持策略风险调优,支持安全策略优化分析,支持策略数冗余及命分析,支持基于应用风险的策略调优,可根据流量、应用、风险类型等细粒度展示,并给出总体安全评分,便于用户更好的管理安全策略。(提供功能截 (略) 章)

回复40: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四十一、6.支持多链路智能选路,根据业务对抖动、时延和带宽的要求,在多条不同链路上智能动态选路,通过自动重传技术,实现链路切换时无丢包,业务不掉线;提供相关界面截图;通过 WAN 虚拟化技术实现多条链路捆绑,同一个 session 数据可以在多条链路上同时传输,加速文件复制业务;提供相关界面截图;

事实依据: (略) 商开发出的产品尤其是设备的软件平台,功能、界面不可能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应以“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为标准, (略) 商独有的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略) 商产品。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支持服务器负载均衡支持基于 HTTP RADIUS MYSQL 等应用类型的匹配,支持基于 IP 流量特征、ISP 、用户、入接口、tcp 载荷等类型的匹配规则(提供功能截 (略) 章)。

回复41: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四十二、9.支持整机威胁统计和展示,包括基于地理位置的威胁地图展示、基于威胁级别和威胁类型的统计分析、基于威胁事件源/目的主机的 TOP10统计展示、基于具体威胁事件/威胁类型的 TOP10 统计展示等,统计展示的时间周期包括 1 时/1 天/7 天/30 天。提供相关界面截图;

事实依据: (略) 商开发出的产品尤其是设备的软件平台,功能、界面不可能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应以“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为标准, (略) 商独有的配置管理界面截图 (略) 商产品。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具有严重指向性、排他性,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违反了招投标法。

法律依据:

质疑法律依据 (略) 列举。如果参数满足三家请列举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42: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四十三、11.厂商资质: (略) 商是 GA/T 点击查看>> (信息安全技术第二代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标准起草单位;《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三级)》;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颁发的工业信息安全测试评估机构能力认定证书(二级);CMMI5 级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明;

事实依据:

上述资质证书,在国家各项强制要求没有针对上述资质做强制规定。经了解, (略) 商包括华为、华三、迪普等均无法提供该项证明材料,不满足三家。

法律依据: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43:以招标人在 * 年12月29日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

给各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 (略)

???????????????????? (略) (略)

?????????????????????????? *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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