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兴庆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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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兴庆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兴庆区 *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兴庆区 (略) 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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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 *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兴庆区 (略) 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银川市兴 (略) (略)

联系人:张文帅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合 (略)

联系人:张 楠、张益满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变更内容:

1、开标时间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及签到确认时间为: * 年01月17 日上午09时30分

??现投标截止时间及签到确认时间变更为: * 年01月21日上午10时30分

2、评标办法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已发生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投标)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投标报价:40

设计方案:50分

企业综合信用:10分

2.2.2

偏差率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方法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建筑公共区域设施改造项目设计费投标报价

(20分)

投标下浮率必须为正值,以最终招标下浮率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 *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分为20分,与投标报价偏差率相比,每高1%扣0.03分,每低1%扣0.01分,等于评标基准下浮率为20分,扣完为止。

节能改造投标报价

(20分)

以最终招标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价}* *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分为20分,与投标报价偏差率相比,每高 1%扣 0.03分,每低 1%扣 0.01 分,等于评标基准价为 20分,扣完为止。


条款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基本

符合

良好

2.2.3

(2)

1.设计说明(4分)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

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2.4

3.2

4

2.使用功能(6 分)

对项目功能要求把握准确、设计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3.6

4.8

6

3. (略) (9 分)

规划构思 、空间组合合理; (略) 满足消防、日照、景观、交通等要求。

5.4

7.2

9

4.方案效果(9 分)

建筑创意、 (略) 理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4

7.2

9

5、结构方案(6 分)

结构方案的选型及布置经济合理

3.8

4.8

6

6、室内公共空间(4分)

室内公共空间创意新颖,

布局经济合理

2.4

3.2

4

7.足额配置人员(4分)

根据项目规模配备足额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专业人员且经验满足要求

2.4

3.2

4

8.质量保证措施(3分)

质量保证承诺有组织协调、方法明确、内容有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得力,措施全面落实

1.8

2.4

3

9.组织实施进度计划(2分)

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及工期保证 (略)

1.2

1.6

2

10.设计方案阐述(3分)

采用音视频方式对 (略) 阐述,不超过 10 分钟

1.8

2.4

3

2.2.3

(3)

企业综合信用

(10分)

企业综合信用得分计算如下:

1、企业综合信用得分=7+[(企业诚信分-诚信评标基准分)/诚信评标基准分)]×(10-7),最多得 10 分;

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信用分值认定;(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投标)

3、企业诚信分及诚信评标基准分均以开标当日 (略) 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4、无法查询诚信分的则该单位企业综合信用得分为零。

注:由于本次设计项目不涉及评分项中第6条“室内公共空间”,故投标单位此项得分均按满分计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以开标当日企业信用分高的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综合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综合信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略)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信用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通过评标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注:各投标人开标 (略) 站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略) 承担。


宁夏众合 (略)

???? * 年01月06日



兴庆区 *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兴庆区 (略) 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14: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兴庆区 *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兴庆区 (略) 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银川市兴 (略) (略)

联系人:张文帅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合 (略)

联系人:张 楠、张益满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变更内容:

1、开标时间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及签到确认时间为: * 年01月17 日上午09时30分

??现投标截止时间及签到确认时间变更为: * 年01月21日上午10时30分

2、评标办法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已发生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投标)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投标报价:40

设计方案:50分

企业综合信用:10分

2.2.2

偏差率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方法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建筑公共区域设施改造项目设计费投标报价

(20分)

投标下浮率必须为正值,以最终招标下浮率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 *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分为20分,与投标报价偏差率相比,每高1%扣0.03分,每低1%扣0.01分,等于评标基准下浮率为20分,扣完为止。

节能改造投标报价

(20分)

以最终招标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价}* *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分为20分,与投标报价偏差率相比,每高 1%扣 0.03分,每低 1%扣 0.01 分,等于评标基准价为 20分,扣完为止。


条款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基本

符合

良好

2.2.3

(2)

1.设计说明(4分)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

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2.4

3.2

4

2.使用功能(6 分)

对项目功能要求把握准确、设计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3.6

4.8

6

3. (略) (9 分)

规划构思 、空间组合合理; (略) 满足消防、日照、景观、交通等要求。

5.4

7.2

9

4.方案效果(9 分)

建筑创意、 (略) 理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4

7.2

9

5、结构方案(6 分)

结构方案的选型及布置经济合理

3.8

4.8

6

6、室内公共空间(4分)

室内公共空间创意新颖,

布局经济合理

2.4

3.2

4

7.足额配置人员(4分)

根据项目规模配备足额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专业人员且经验满足要求

2.4

3.2

4

8.质量保证措施(3分)

质量保证承诺有组织协调、方法明确、内容有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得力,措施全面落实

1.8

2.4

3

9.组织实施进度计划(2分)

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及工期保证 (略)

1.2

1.6

2

10.设计方案阐述(3分)

采用音视频方式对 (略) 阐述,不超过 10 分钟

1.8

2.4

3

2.2.3

(3)

企业综合信用

(10分)

企业综合信用得分计算如下:

1、企业综合信用得分=7+[(企业诚信分-诚信评标基准分)/诚信评标基准分)]×(10-7),最多得 10 分;

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信用分值认定;(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投标)

3、企业诚信分及诚信评标基准分均以开标当日 (略) 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4、无法查询诚信分的则该单位企业综合信用得分为零。

注:由于本次设计项目不涉及评分项中第6条“室内公共空间”,故投标单位此项得分均按满分计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以开标当日企业信用分高的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综合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综合信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略)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信用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通过评标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注:各投标人开标 (略) 站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略) 承担。


宁夏众合 (略)

???? * 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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