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同大镇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及社会化运营管理-答疑变更
庐江县同大镇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及社会化运营管理-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 (略) (略) 会化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 * ANNFZ *
原公告日期: * 年12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ANNFZ *
原公购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 (略) (略) 会化运营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 * 年12月27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t?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题1:投标供应商具有机构养老运营(含正在运营)经验:
(1) * (不含)张床位以下的,得 1 分;
(2) * (含) 张- * (不含) 张床位的,得 3 分;
(3) * 张及以上床位的,得 5 分。
注:本项满分 5 分,以最高分计分,不累加计分。
疑问:此项评分标准关于养老床位数量计算是累计计算还是单个计算,没有明确说明。根据我单位对于此项评分标准的理解,此项的床位数量的计算为累计得分。因为,一个单位可以承接的机构养老服务项目是多个的,其机构养老运营的经验应该是累计计算。并且,在合肥市范围来看,单个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 * 张以上基本上市寥寥无几的,若是单个计算的话,则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对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公平性。
答1:本项目经验是指投标供应商具有机构养老运营(含正在运营)的单个养老机构床位数。
问题2: *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接的委托运营(含正在运营)养老服务项目获得省级示范的,得 2 分,获得市级示范的,得1分,获得县级示范的,得1分,满分4分。
疑问:此项关于示范的表述不甚清楚,没有具体说明省级、市级、县级的示范是指什么。
答2:修改为: *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接的委托运营(含正在运营)养老服务项目获得省级示范称号或荣誉称号的,得2分,获得市级示范称号或荣誉称号的,得1分,获得县级示范称号或荣誉称号的,得1分,满分4分。注: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问题3:投标供应商具有医养结合资质的:
(1)投标供应商具有 (略) 许可证,床位在 * (含) 张以上得 4 分;床位在 * 张以下的,或投标供应商与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得 2 分;若为县(区)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单位的,另加 2 分。满分得 6 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老年专科护 (略) ,得 3 分。
疑问:1、投标供应商的医养结合资质,具有 (略) 许可证,不应设置床位数量限制,根据我单位近10年的参与政采项目经验来看,未遇到在医养结合资质方面把床位数作为评分标准的,同时,投标供应商具有 (略) 许可证,即可证明其医养结合的资质,并不需要在床位数量上加以限制,此评分标准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指向性,容易引起潜在投标人的误解,对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公平性。
2、老年专科护 (略) 的设立,是为了提供给没有经验护士学生实习的途径,增强其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与医养结合并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老年专科护 (略) 的设立,是学校与 (略) 为, (略) 政 (略) 为,缺乏一定的权威性。另,整个合肥市作为老年专科护 (略) 的也是很少的,这样的平分标准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指向性,对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公平性。
答3:此条修改为:(1)投标供应商具有 (略) 许可证,得5分;投标供应商与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得3分;若为县(区)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单位的,另加3分。满分得9分。(2)此评分项删除。
问题4: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起草经验的,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疑问: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起草经验确实可以证明其具备一定编写、撰稿能力,但不一定代表其具有一定质量的服务能力,而且只是具有起草经验,并不能体现其是否被评选或确定为地方标准,这中间有极大的差距,把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起草经验作为评审标准不具备可操作性、实践性和公平性。应该把投标供应商在承接机构养老服务项目的业绩评价作为考评服务质量的依据,才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实践性和公平性,毕竟服务质量和运营的好与坏,业主单位是具有最直接的发言权和评价权的。
答4: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承接的养老服务项目(含正在运营),业绩评价为优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业绩评价为良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问题5;备注:上述序号(2)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执业许 (略) 许可证 。
疑问:序号(2)表述的是财务人员,这与备注毫无关系,与这个表述相关的应该是序号(3)、(9),即医生和护士。
答5:修改为:上述序号(3)、(9)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执业许 (略) 许可证。
问题6: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资格审查表1、2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格式及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 (略) 内容。
疑问:营业执照注册地和经营范围是否有要求。
答6:修改为: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税务 (略) 内容。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原“1.开标时间: *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
2. 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 楼 2 号开标室”
现变更为“1.开标时间: * 年 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
2.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 楼 4号开标室 ”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二龙街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 (略)
地址: (略) 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 点击查看>>
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 年1月7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 (略) (略) 会化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 * ANNFZ *
原公告日期: * 年12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ANNFZ *
原公购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 (略) (略) 会化运营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 * 年12月27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t?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题1:投标供应商具有机构养老运营(含正在运营)经验:
(1) * (不含)张床位以下的,得 1 分;
(2) * (含) 张- * (不含) 张床位的,得 3 分;
(3) * 张及以上床位的,得 5 分。
注:本项满分 5 分,以最高分计分,不累加计分。
疑问:此项评分标准关于养老床位数量计算是累计计算还是单个计算,没有明确说明。根据我单位对于此项评分标准的理解,此项的床位数量的计算为累计得分。因为,一个单位可以承接的机构养老服务项目是多个的,其机构养老运营的经验应该是累计计算。并且,在合肥市范围来看,单个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 * 张以上基本上市寥寥无几的,若是单个计算的话,则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对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公平性。
答1:本项目经验是指投标供应商具有机构养老运营(含正在运营)的单个养老机构床位数。
问题2: *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接的委托运营(含正在运营)养老服务项目获得省级示范的,得 2 分,获得市级示范的,得1分,获得县级示范的,得1分,满分4分。
疑问:此项关于示范的表述不甚清楚,没有具体说明省级、市级、县级的示范是指什么。
答2:修改为: *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接的委托运营(含正在运营)养老服务项目获得省级示范称号或荣誉称号的,得2分,获得市级示范称号或荣誉称号的,得1分,获得县级示范称号或荣誉称号的,得1分,满分4分。注: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问题3:投标供应商具有医养结合资质的:
(1)投标供应商具有 (略) 许可证,床位在 * (含) 张以上得 4 分;床位在 * 张以下的,或投标供应商与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得 2 分;若为县(区)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单位的,另加 2 分。满分得 6 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老年专科护 (略) ,得 3 分。
疑问:1、投标供应商的医养结合资质,具有 (略) 许可证,不应设置床位数量限制,根据我单位近10年的参与政采项目经验来看,未遇到在医养结合资质方面把床位数作为评分标准的,同时,投标供应商具有 (略) 许可证,即可证明其医养结合的资质,并不需要在床位数量上加以限制,此评分标准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指向性,容易引起潜在投标人的误解,对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公平性。
2、老年专科护 (略) 的设立,是为了提供给没有经验护士学生实习的途径,增强其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与医养结合并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老年专科护 (略) 的设立,是学校与 (略) 为, (略) 政 (略) 为,缺乏一定的权威性。另,整个合肥市作为老年专科护 (略) 的也是很少的,这样的平分标准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指向性,对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公平性。
答3:此条修改为:(1)投标供应商具有 (略) 许可证,得5分;投标供应商与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得3分;若为县(区)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单位的,另加3分。满分得9分。(2)此评分项删除。
问题4: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起草经验的,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疑问: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起草经验确实可以证明其具备一定编写、撰稿能力,但不一定代表其具有一定质量的服务能力,而且只是具有起草经验,并不能体现其是否被评选或确定为地方标准,这中间有极大的差距,把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起草经验作为评审标准不具备可操作性、实践性和公平性。应该把投标供应商在承接机构养老服务项目的业绩评价作为考评服务质量的依据,才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实践性和公平性,毕竟服务质量和运营的好与坏,业主单位是具有最直接的发言权和评价权的。
答4: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承接的养老服务项目(含正在运营),业绩评价为优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业绩评价为良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问题5;备注:上述序号(2)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执业许 (略) 许可证 。
疑问:序号(2)表述的是财务人员,这与备注毫无关系,与这个表述相关的应该是序号(3)、(9),即医生和护士。
答5:修改为:上述序号(3)、(9)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执业许 (略) 许可证。
问题6: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资格审查表1、2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格式及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 (略) 内容。
疑问:营业执照注册地和经营范围是否有要求。
答6:修改为: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税务 (略) 内容。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原“1.开标时间: *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
2. 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 楼 2 号开标室”
现变更为“1.开标时间: * 年 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
2.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 楼 4号开标室 ”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二龙街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 (略)
地址: (略) 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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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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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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