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标识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图书馆标识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 标识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更正公告 有效期: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撰写单位: 城略 (略)
( (略) 标识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 点击查看>> 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标识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1
(略) 导视系统样品打样矢量图形文件中“首层总索引标识”未标注的长度为 * mm,即“首层总索引标识”的尺寸为长 * mm×高 * mm×厚 * mm。
更正2
第三章 货物需求的采购货物清单中C6楼层建筑索引标识尺寸更改为“ * mm×高 * mm×厚 * mm”。
更正日期: * 年01月12日 11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 〕 * 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 (略) 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 (略) (略) 有后果, (略) 承担。系统 (略) 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2),CA (略) 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 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 (略) 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 (略) 有后果, (略) 承担。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 (略) 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2;如遇CA (略) 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光盘储存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 〕 * 号))递交两种 (略) (略) ,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 (略) 相关通知。供应商对 (略) 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 承担。
6、为避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人员过度聚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财办库〔 * 〕66号), (略) 议采用线上腾讯会议直播形式(相关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城略 (略)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工
电话: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 标识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更正公告 有效期: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撰写单位: 城略 (略)
( (略) 标识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 点击查看>> 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标识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1
(略) 导视系统样品打样矢量图形文件中“首层总索引标识”未标注的长度为 * mm,即“首层总索引标识”的尺寸为长 * mm×高 * mm×厚 * mm。
更正2
第三章 货物需求的采购货物清单中C6楼层建筑索引标识尺寸更改为“ * mm×高 * mm×厚 * mm”。
更正日期: * 年01月12日 11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 〕 * 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 (略) 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 (略) (略) 有后果, (略) 承担。系统 (略) 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2),CA (略) 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 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 (略) 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 (略) 有后果, (略) 承担。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 (略) 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2;如遇CA (略) 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光盘储存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 〕 * 号))递交两种 (略) (略) ,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 (略) 相关通知。供应商对 (略) 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 承担。
6、为避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人员过度聚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财办库〔 * 〕66号), (略) 议采用线上腾讯会议直播形式(相关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城略 (略)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工
电话: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