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学校健康护眼灯实施改造项目答疑回复
市直学校健康护眼灯实施改造项目答疑回复
市直学校健康护眼灯实施改造项目
答疑回复
商丘市中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就市直学校健康护眼灯实施改造项目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接到供应商质疑函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法规等有关规定,特请政府采购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进行研判,针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有关问题现汇总答复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直学校健康护眼灯实施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商政采【2021】1207 号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2021】128号
三、答疑内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及项目采购需求-设备清单中
教室灯及黑板灯要求:“2、LED 教室灯光通量≥2800LM,光效≥80LM/W。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 标志)”、“3、LED 教室灯色温在5000±200K 区间。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 标志)。”
答复:教室灯具主要包括教室灯与黑板灯两个部分,教室灯主要是指整个教室中主要照明,其照度及光线覆盖整个桌面及教室。黑板灯主要用于照亮黑板上的字及习题,教室黑板灯与教室灯不同,黑板灯与黑板面的距离小于教室灯距离课桌面的距离,学生在上课时大多时间都是眼睛直接盯着黑板面,在满足其安装要求的条件下,针对其照明要求做出相应要求。产品功率等参数都是影响到灯具的安全性、功能性和现场安装条件限制性的重要参数。
《CQC 3155-201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属于第三方认证规范,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且该标准是要求光效≥80LM/W,意味着值越高越好,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而且该标准是要求功率因数≥0.7、显色指数≥80,R9≥50,意味着值越高越好。采购项目设定值高于该标准要求并无不妥。功率因素、光通量、光效是照明产品光电性能重要的指标之一,也是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等国标重点体现的指标。本项目教室照明采购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光环境、保护学生视力,采购人有义务为学生选购光电性能优异的产品。色温是照明产品非常重要的参数。GB50034要求色温在3300K-5300K之间。新的研究表明及经我方实地调查,过低的色温容易造成学生昏睡,5000K左右的色温是最适合学习和工作的色温水平。
经调查,目前国内众多厂家(三家以上)产品能满足条款要求。以上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公司提出“具有明显倾向性、排他性、唯一性”,但贵公司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贵公司的建议不予采纳。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中对LED教室灯及黑板灯参数要求:“7、LED黑板灯蓝光危害等级为RG0,且蓝光质量特性认证结果为低蓝光。提供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证明。”
答复:照明是面对人的,要讲求光效,但必须先谈光的质量,尤其是对人的安全。随着LED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当LED一旦大规模进入室内照明,它的安全性就显得更重要。LED虽然具有节能省电的优点,但其产生的高能蓝光可以穿透角膜和晶状体,直达眼底黄斑区,对眼球末端的黄斑区造成伤害。蓝光危害等级RG0认证证书所用的检测依据是根据IEC/TR62778-2014的技术要求。
蓝光质量特性认证是对用眼设备蓝光对眼睛的危害的认证。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证书是为了佐证投标产品符合谈判文件对蓝光质量特性规定了具体的技术要求,证书表明该批次和该类型产品的技术参数,是招标采购评审所依据的评判标准。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不同的证书可以更全面考核产品蓝光危害的性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本项目的要求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对采购产品提出了高标准要求,是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是为了佐证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对LED灯具蓝光等级规定了具体的技术要求,证书表明该批次和该类型产品的技术参数,是招标采购评审所依据的评判标准。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话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并未禁止在采购活动中要求提供认证证书。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对LED教室灯及黑板灯参数要求:“LED教室灯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认证证书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为同一公司。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LED黑板灯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认证证书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为同一公司。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答复:制造商是负责产品设计和定型的,是产品的设计者,对产品设计负责;生产厂是产品的加工场所,对产品加工质量负责。要求三者统一,是为了避免产品代工生产导致品质良莠不齐的现象。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CCC认证证书和CCC认证标志,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最基础的证书。三者统一,也是对一个企业产品质量的把关。这并没有限制了经济的全面发展,并没有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精神背道而驰。此条款是采购人对采购产品质量的合理要求和严格把关,有利于践行节能环保的理念,提高采购资金利用效率,满足采购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4:采购文件货物清单及项目采购需求:
“1、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额定功率:2*11W
2、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工作电压:AC220V
3、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功率因数≥0.80
4、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光谱波长:253±3nm
5、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紫外辐射效率不低于23%。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标志)。
6、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辐射照度不低于70μw/cm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标志)。
7、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不含臭氧。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标志)。
8、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具有红外人体感应功能,人在现场杀菌灯不工作。感应无人启动延时30秒,启动后检测有人误闯入立即关灯,防止紫外线伤人,保证人体安全。”
答复:1、经市场调查了解目前的紫外杀菌装置是有单独设置照明回路和控制箱的。
2、学校教室是学生集聚的场所,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今年爆发的新冠疫情也对学校加强环境杀毒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在教室灯套接上紫外线灯,充分运用了教室灯在教室均匀排布的特点,有利于实现充分、均匀、彻底的杀菌效果;不必另外再安装独立的紫外线灯,不影响教室的美观度,更不造成独立安装紫外线灯产生的高额的安装费用。是非常必要的。
紫外线灯的运用必须有良好的安全性,通过人体感应、定时开光等多种安全方式保证人在灯灭。这也是套接式紫外线灯所实现的。
要求紫外线灯出光口必须直接朝下扩声设计,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杀毒效果。要求紫外线灯必须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是考虑到紫外线灯和灯具的拼配性,以便日后产品的维护和升级。目前国内有众多生产厂家能满足以上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内容5: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项目采购需求:“11、LED 教室灯通过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证明。”“11、LED 黑板灯通过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证明。”
答复:提供LED教室灯和LED黑板灯通过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是证明所投产品在改造后能符合国标的标准的一个依据,也给采购人评判所投产品是否达到本次采购要求的标准依据之一。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维护学校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在不违背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利及义务选择性能最优的产品。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中对LED教室灯及黑板灯参数要求:“10、LED教室灯视觉健康舒适度(VICO)≤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标志)”“10、LED黑板灯视觉健康舒适度(VICO)≤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标志)”
答复:客观评价照明产品对于人眼健康舒适度影响的视觉人因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VICO)是国家发改委和联合国开发署共同承担的项目--照明产品健康舒适度指标体系研究,该项目基于可靠的样本和庞大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客观性。“人眼舒适度”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对采购产品提出高标准要求。
依据CSA035.2-2017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1:LED教室灯及LED黑板灯护眼质量特性认证结果为眼舒适。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眼部舒适度认证是对用眼设备蓝光、频闪、反光、眩光等对眼睛的危害的认证。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证书系为了佐证投标产品符合谈判文件对眼部舒适度规定了具体的技术要求,证书表明该批次和该类型产品的技术参数,系招标采购评审所依据的评判标准。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
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2、LED教室灯及LED黑板灯符合《健康照明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实施规则-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AAA级要求。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提供LED教室灯和LED黑板灯符合《健康照明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实施规则-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AAA级,是证明所投产品再改造后能符合国标的标准的一个依据,也给采购人评判所投产品是否达到本次采购要求的标准依据之一。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维护学校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在不违背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利及义务选择性能最优的产品。
本项AAA级要求并未指向特定的检测机构,只是要求达到相应的标准提供认证证书。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3、LED教室灯及LED黑板灯光通维持寿命≥50000小时。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依据目前LED制造技术,LED灯具目前的使用寿命已经可以达到50000小时以上。CQC3155规定寿命不低于30000小时,说明寿命越高越好。教室照明产品的采用要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保证产品长期的护眼效果,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维护学校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在不违背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利及义务选择性能最优的产品。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4、LED教室灯在0h及1000h验证试验后【1000h验证试验条件: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60℃±2℃。65%±5%),持续时间1000h】:
①功率因数均≥0.99,且两者差值≤0.002;
②发光效能均≥80LM/W,且两者差值≤1LM/W;
③相关色温均满足5000±200K区间,且两者差值≤20K;
④一般显色指数均≥95,且两者差值≤1;
⑤特殊显色指数R9均≥85,且两者差值≤2。
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1000小时报告是依据GB/T9468-2008、GB/T7922-2008和 GB/T31897.201-2016对产品进行功率、功率因数、光通量、发光效能、相关色温、一般显色指数Ra、特殊显色指数R9的测试; 依据GB/T 33721-2017第 14.2.1条款在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60℃±2℃,65%±5%)条件下对产品进行1000h验证试验的测试,试验持续时间 1000h;在测试完成后,再依据GB/T9468-2008、GBT7922-2008和GB/T31897.201-2016对产品进行功率、功率因数、光通量、发光效能、相关色温、一般显色指数 Ra、特殊显色指数 R9的测试,在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60℃±2℃,65%±5%)条件下对产品进行1000h验证试验,能够考验产品在极端环境下的稳定工作,检测过程都严格依据国标执行,本次采购的产品是用于学校照明,供师生使用,为了实现最优的光环境提高产品的质量是必要的也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5、LED教室灯光束角(1/2峰值光强夹角)或半峰边角(50%)在0h及1000h验证试验后【1000h验证试验条件: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60℃±2℃。65%±5%),持续时间1000h】在C0-180面以及在C90-270面均限于74°±2°。且完成1000h试验后,产品可正常工作。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9、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半峰边角(50%)或光束角(1/2峰值光强夹角)在C0-180面限于58°±2°;在C90-270面限于107°±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教室场所具有自身的环境特点,国标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教室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作了下限限定。从照明技术看,照度均匀度与眩光值存在相互制衡:要提高照度均匀度就要提高灯具光束角,而光束角过度提高则会导致眩光值增加;通过照明设计实践,灯具光束角控制在一合理区间值可有实现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最优组合。为了实现最优的光环境,采购文件对不同应用场景灯具的光束角做出合理区间值设定,是在参考国家标准和专业照明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做出的采购需求。
经调查,目前国内众多厂家(三家以上)产品能满足条款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6、LED教室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弹出按钮设计,便于人手操作。为了加强驱动电源盒阻燃能力,LED教室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外盒长度≤155MM,宽度≤75MM,最高面高度≤40MM;内盒长度≥110MM,宽度≥65MM,最高面高度≥25MM。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为避免外盒弹片与内盒触片接触面过小,要求输入输出4个内盒触片单个触片接触面不得小于9mm×5mm。提供实物照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11、LED黑板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弹出按钮设计,便于人手操作。为了加强驱动电源盒阻燃能力,LED黑板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外盒长度≤155MM,宽度≤75MM,最高面高度≤40MM;内盒长度≥110MM,宽度≥65MM,最高面高度≥25MM。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为避免外盒弹片与内盒触片接触面过小,要求输入输出4个内盒触片单个触片接触面不得小于9mm×5mm。提供实物照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LED照明产品由光源、驱动电源、结构件等基本部件组成。驱动电源的寿命远低于光源及结构件寿命,维修和更换的频率较高。要求LED电源盒分内外盒能实现LED电源的外置弹出式设计,也能实现采购方非专业工作人员免工具的维护,产品升级时(例如升级到具有智能控制功能时)不需要厂商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减少采购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凡有形的产品都有相应的尺寸规格,本次采购项目是精密的电子产品,其驱动安装方式、产品的尺寸规格是依据客观实际的空间环境,且产品尺寸并未设置固定值,而是一个区间值。对接触片的大小要求是考虑到具有更好的接触性能、避免过热降低驱动电源的性能和寿命。且电源弹出式设计有很多种方式实现,这只是其中一种,并不会限制其他厂家采用弹出式的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政府采购面向全国,企业之间的设备技专业技术和生产能力参差不齐,所采购的产品不可能满足全国数以千计的每家企业,但具有本次护眼灯产品生产技术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在三家以上。
综上,该技术参数条件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足以证明本项目上述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质疑事项1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7、为了满足教学需求,提高教学质量,LED教室灯可拓展套接式音箱扩声的功能。可拓展的教学音箱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教学音箱内置喇叭直接朝下扩声设计。为了提升健康教学环境,LED教室灯可拓展套接式紫外杀菌灯。为了实现良好的杀菌效果并方便杀菌灯维修更换,紫外杀菌灯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紫外杀菌灯的出光口直接朝下设计。提供实物照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目前学校老师教学时用裸声和佩戴小蜜蜂教学及现有的其他教学音箱系统的弊端,严重约束教学质量。老师裸声教学影响教学质量,对老师健康不利;用小蜜蜂扩音器,小蜜蜂就是别在腰间的小喇叭,用小喇叭后排的小朋友听的不清楚,但前排的小朋友觉得非常吵杂;孕期老师佩戴小蜜蜂,辐射、噪声严重危害胎儿健康。要求LED教室灯有音箱扩声功能,结合教室灯在教室均匀排布特点,在每个教室灯植入音箱,声音清亮,发声均匀,实现更好的教学质量,提高教室照明产品的综合功能,是学校应做的考虑,也是符合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本次项目没有批量采用教室灯教学音箱是考虑到改造经费问题。但要求本次灯具具备可拓展教学音箱能力,为日后进一步改造留下便利空间。要求教学音箱内置喇叭必须直接朝下扩声设计,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扩声效果。要求教学音箱必须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是考虑到教学音箱和灯具的拼配性,以便日后产品的维护和升级。教学音箱的尺寸要求是结合教室空间安排以及美观度等的综合考虑而设定的。目前国内有众多生产厂家能满足以上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学校教室是学生集聚的场所,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今年爆发的新冠疫情也对学校加强环境杀毒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在教室灯套接上紫外线灯,充分运用了教室灯在教室均匀排布的特点,有利于实现充分、均匀、彻底的杀菌效果;不必另外再安装独立的紫外线灯,不影响教室的美观度,更不造成独立安装紫外线灯产生的高额的安装费用。是非常必要的。
紫外线灯的运用必须有良好的安全性,通过人体感应、定时开光等多种安全方式保证人在灯灭。这也是套接式紫外线灯所实现的。
要求紫外线灯出光口必须直接朝下扩声设计,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杀毒效果。要求紫外线灯必须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是考虑到紫外线灯和灯具的拼配性,以便日后产品的维护和升级。目前国内有众多生产厂家能满足以上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4: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8、LED教室灯在普通中小学校教室真实环境中经过5年使用后,教室维持平均照度≥300LX、照度均匀度≥0.7、功率密度≤9W/㎡、统一眩光值≤19。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在不同间教室检测后依据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必须标明学校名称本次检测所用灯具已使用五年以上)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查询截图(每份报告教室不可重复)得1分,最多得5分。”“12、LED黑板灯在普通中小学校教室真实环境中经过5年使用后,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500LX、黑板面照度均匀度≥0.8。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在不同间教室检测后依据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必须标明学校声称本次检测所用灯具已使用五年以上)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查询截图(每份报告教室不可重复)得1分,最多得5分。”
答复:自2010年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出台已有十多年,生产中小学健康护眼灯的企业如雨后春笋不计其数,五年以上企业也很多,但产品质量、性能、服务参差不齐,企业为了保证产品的可靠性、性能的优越性、服务的完善性,本着对产品负责、对用户负责的态度,会定期对使用的产品性能进行检测,这是对质量的保证和服务的保障,无可厚非。
教室照明产品的采用要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保证产品长期的护眼效果,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维护学校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产品在真实同类教室环境长期使用的跟踪数据最能真实反映产品的性能及稳定性,具有很强的选购指导意义。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标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公司的建议不予采纳。
质疑事项15: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9、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半峰边角(50%)或光束角(1/2峰值光强夹角)在C0-180面限于58°±2°;在C90-270面限于107°±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教室场所具有自身的环境特点,国标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教室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作了下限限定。从照明技术看,照度均匀度与眩光值存在相互制衡:要提高照度均匀度就要提高灯具光束角,而光束角过度提高则会导致眩光值增加;通过照明设计实践,灯具光束角控制在一合理区间值可有实现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最优组合。为了实现最优的光环境,采购文件对不同应用场景灯具的光束角做出合理区间值设定,是在参考国家标准和专业照明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做出的采购需求。
经调查,目前国内众多厂家(三家以上)产品能满足该条款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6:招标文件中对“评标方法及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参数要求:10、LED黑板灯应为一体式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LED黑板灯应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内径尺寸不大于16x16mm;格栅网面内侧应有防尘板(膜)。LED黑板灯灯体背部须有一体成型导槽,用于吊装安装,导槽宽度≥20mm,且不允许有缺口;灯体与吊杆链接部件通过底部两个固定勾脚与灯体导槽配合。提供实物照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产品款式规格大小对任何一个灯具制造的厂家都不存在有限制,任何一家灯具制造商都应具有生产大小不同规格灯具的能力,如只能生产一种固定规格产品的制造商,只说明该企业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法满足政府采购人的需求。凡有形的产品都有相应的尺寸规格,本次采购采项目是精密的电子产品,其产品的尺寸规格是依据客观实际的空间环境、款式。如没有尺寸就无法对产品规格进行准确的描述,投标人也无法提供采购人需求的产品。并且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尺寸参数并不是固定值。
导槽从灯具平衡稳定的安装及承重能力上充分考虑,链接固定件不仅可以使产品链接更加稳固,还可实现灯具滑动调节的功能,且并未限制链接方式。
经调查,目前国内众多厂家(三家以上)产品能满足条款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公司的建议不予采纳。
质疑事项17:评标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应予以认定。根据商丘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财购《2020》3号),并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答复:商丘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财购《2020》3号)第三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明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质疑问题7—16项为招标文件中的非实质性条件,是为确保所投产品的性能优良、使用效果最佳的激励得分项。
以上质疑均不成立。
若对此回复不满意,质疑供应商可依照有关规定行使你方权利。
四、本答疑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睢阳区神火大道中段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0-3223480
2、采购代理机构:商丘市中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与宇航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政法委家属院3号楼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9837071765
商丘市中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市直学校健康护眼灯实施改造项目
答疑回复
商丘市中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就市直学校健康护眼灯实施改造项目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接到供应商质疑函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法规等有关规定,特请政府采购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进行研判,针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有关问题现汇总答复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直学校健康护眼灯实施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商政采【2021】1207 号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2021】128号
三、答疑内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及项目采购需求-设备清单中
教室灯及黑板灯要求:“2、LED 教室灯光通量≥2800LM,光效≥80LM/W。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 标志)”、“3、LED 教室灯色温在5000±200K 区间。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 标志)。”
答复:教室灯具主要包括教室灯与黑板灯两个部分,教室灯主要是指整个教室中主要照明,其照度及光线覆盖整个桌面及教室。黑板灯主要用于照亮黑板上的字及习题,教室黑板灯与教室灯不同,黑板灯与黑板面的距离小于教室灯距离课桌面的距离,学生在上课时大多时间都是眼睛直接盯着黑板面,在满足其安装要求的条件下,针对其照明要求做出相应要求。产品功率等参数都是影响到灯具的安全性、功能性和现场安装条件限制性的重要参数。
《CQC 3155-201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属于第三方认证规范,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且该标准是要求光效≥80LM/W,意味着值越高越好,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而且该标准是要求功率因数≥0.7、显色指数≥80,R9≥50,意味着值越高越好。采购项目设定值高于该标准要求并无不妥。功率因素、光通量、光效是照明产品光电性能重要的指标之一,也是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等国标重点体现的指标。本项目教室照明采购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光环境、保护学生视力,采购人有义务为学生选购光电性能优异的产品。色温是照明产品非常重要的参数。GB50034要求色温在3300K-5300K之间。新的研究表明及经我方实地调查,过低的色温容易造成学生昏睡,5000K左右的色温是最适合学习和工作的色温水平。
经调查,目前国内众多厂家(三家以上)产品能满足条款要求。以上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公司提出“具有明显倾向性、排他性、唯一性”,但贵公司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贵公司的建议不予采纳。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中对LED教室灯及黑板灯参数要求:“7、LED黑板灯蓝光危害等级为RG0,且蓝光质量特性认证结果为低蓝光。提供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证明。”
答复:照明是面对人的,要讲求光效,但必须先谈光的质量,尤其是对人的安全。随着LED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当LED一旦大规模进入室内照明,它的安全性就显得更重要。LED虽然具有节能省电的优点,但其产生的高能蓝光可以穿透角膜和晶状体,直达眼底黄斑区,对眼球末端的黄斑区造成伤害。蓝光危害等级RG0认证证书所用的检测依据是根据IEC/TR62778-2014的技术要求。
蓝光质量特性认证是对用眼设备蓝光对眼睛的危害的认证。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证书是为了佐证投标产品符合谈判文件对蓝光质量特性规定了具体的技术要求,证书表明该批次和该类型产品的技术参数,是招标采购评审所依据的评判标准。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不同的证书可以更全面考核产品蓝光危害的性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本项目的要求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对采购产品提出了高标准要求,是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是为了佐证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对LED灯具蓝光等级规定了具体的技术要求,证书表明该批次和该类型产品的技术参数,是招标采购评审所依据的评判标准。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话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并未禁止在采购活动中要求提供认证证书。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对LED教室灯及黑板灯参数要求:“LED教室灯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认证证书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为同一公司。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LED黑板灯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认证证书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为同一公司。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答复:制造商是负责产品设计和定型的,是产品的设计者,对产品设计负责;生产厂是产品的加工场所,对产品加工质量负责。要求三者统一,是为了避免产品代工生产导致品质良莠不齐的现象。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CCC认证证书和CCC认证标志,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最基础的证书。三者统一,也是对一个企业产品质量的把关。这并没有限制了经济的全面发展,并没有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精神背道而驰。此条款是采购人对采购产品质量的合理要求和严格把关,有利于践行节能环保的理念,提高采购资金利用效率,满足采购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4:采购文件货物清单及项目采购需求:
“1、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额定功率:2*11W
2、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工作电压:AC220V
3、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功率因数≥0.80
4、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光谱波长:253±3nm
5、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紫外辐射效率不低于23%。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标志)。
6、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辐射照度不低于70μw/cm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标志)。
7、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不含臭氧。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标志)。
8、套接式紫外线杀菌灯具有红外人体感应功能,人在现场杀菌灯不工作。感应无人启动延时30秒,启动后检测有人误闯入立即关灯,防止紫外线伤人,保证人体安全。”
答复:1、经市场调查了解目前的紫外杀菌装置是有单独设置照明回路和控制箱的。
2、学校教室是学生集聚的场所,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今年爆发的新冠疫情也对学校加强环境杀毒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在教室灯套接上紫外线灯,充分运用了教室灯在教室均匀排布的特点,有利于实现充分、均匀、彻底的杀菌效果;不必另外再安装独立的紫外线灯,不影响教室的美观度,更不造成独立安装紫外线灯产生的高额的安装费用。是非常必要的。
紫外线灯的运用必须有良好的安全性,通过人体感应、定时开光等多种安全方式保证人在灯灭。这也是套接式紫外线灯所实现的。
要求紫外线灯出光口必须直接朝下扩声设计,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杀毒效果。要求紫外线灯必须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是考虑到紫外线灯和灯具的拼配性,以便日后产品的维护和升级。目前国内有众多生产厂家能满足以上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内容5: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项目采购需求:“11、LED 教室灯通过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证明。”“11、LED 黑板灯通过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证明。”
答复:提供LED教室灯和LED黑板灯通过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是证明所投产品在改造后能符合国标的标准的一个依据,也给采购人评判所投产品是否达到本次采购要求的标准依据之一。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维护学校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在不违背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利及义务选择性能最优的产品。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中对LED教室灯及黑板灯参数要求:“10、LED教室灯视觉健康舒适度(VICO)≤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标志)”“10、LED黑板灯视觉健康舒适度(VICO)≤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标志)”
答复:客观评价照明产品对于人眼健康舒适度影响的视觉人因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VICO)是国家发改委和联合国开发署共同承担的项目--照明产品健康舒适度指标体系研究,该项目基于可靠的样本和庞大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客观性。“人眼舒适度”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对采购产品提出高标准要求。
依据CSA035.2-2017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1:LED教室灯及LED黑板灯护眼质量特性认证结果为眼舒适。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眼部舒适度认证是对用眼设备蓝光、频闪、反光、眩光等对眼睛的危害的认证。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证书系为了佐证投标产品符合谈判文件对眼部舒适度规定了具体的技术要求,证书表明该批次和该类型产品的技术参数,系招标采购评审所依据的评判标准。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
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2、LED教室灯及LED黑板灯符合《健康照明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实施规则-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AAA级要求。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提供LED教室灯和LED黑板灯符合《健康照明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实施规则-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AAA级,是证明所投产品再改造后能符合国标的标准的一个依据,也给采购人评判所投产品是否达到本次采购要求的标准依据之一。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维护学校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在不违背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利及义务选择性能最优的产品。
本项AAA级要求并未指向特定的检测机构,只是要求达到相应的标准提供认证证书。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3、LED教室灯及LED黑板灯光通维持寿命≥50000小时。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依据目前LED制造技术,LED灯具目前的使用寿命已经可以达到50000小时以上。CQC3155规定寿命不低于30000小时,说明寿命越高越好。教室照明产品的采用要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保证产品长期的护眼效果,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维护学校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在不违背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利及义务选择性能最优的产品。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4、LED教室灯在0h及1000h验证试验后【1000h验证试验条件: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60℃±2℃。65%±5%),持续时间1000h】:
①功率因数均≥0.99,且两者差值≤0.002;
②发光效能均≥80LM/W,且两者差值≤1LM/W;
③相关色温均满足5000±200K区间,且两者差值≤20K;
④一般显色指数均≥95,且两者差值≤1;
⑤特殊显色指数R9均≥85,且两者差值≤2。
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1000小时报告是依据GB/T9468-2008、GB/T7922-2008和 GB/T31897.201-2016对产品进行功率、功率因数、光通量、发光效能、相关色温、一般显色指数Ra、特殊显色指数R9的测试; 依据GB/T 33721-2017第 14.2.1条款在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60℃±2℃,65%±5%)条件下对产品进行1000h验证试验的测试,试验持续时间 1000h;在测试完成后,再依据GB/T9468-2008、GBT7922-2008和GB/T31897.201-2016对产品进行功率、功率因数、光通量、发光效能、相关色温、一般显色指数 Ra、特殊显色指数 R9的测试,在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60℃±2℃,65%±5%)条件下对产品进行1000h验证试验,能够考验产品在极端环境下的稳定工作,检测过程都严格依据国标执行,本次采购的产品是用于学校照明,供师生使用,为了实现最优的光环境提高产品的质量是必要的也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5、LED教室灯光束角(1/2峰值光强夹角)或半峰边角(50%)在0h及1000h验证试验后【1000h验证试验条件: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60℃±2℃。65%±5%),持续时间1000h】在C0-180面以及在C90-270面均限于74°±2°。且完成1000h试验后,产品可正常工作。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9、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半峰边角(50%)或光束角(1/2峰值光强夹角)在C0-180面限于58°±2°;在C90-270面限于107°±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教室场所具有自身的环境特点,国标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教室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作了下限限定。从照明技术看,照度均匀度与眩光值存在相互制衡:要提高照度均匀度就要提高灯具光束角,而光束角过度提高则会导致眩光值增加;通过照明设计实践,灯具光束角控制在一合理区间值可有实现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最优组合。为了实现最优的光环境,采购文件对不同应用场景灯具的光束角做出合理区间值设定,是在参考国家标准和专业照明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做出的采购需求。
经调查,目前国内众多厂家(三家以上)产品能满足条款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6、LED教室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弹出按钮设计,便于人手操作。为了加强驱动电源盒阻燃能力,LED教室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外盒长度≤155MM,宽度≤75MM,最高面高度≤40MM;内盒长度≥110MM,宽度≥65MM,最高面高度≥25MM。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为避免外盒弹片与内盒触片接触面过小,要求输入输出4个内盒触片单个触片接触面不得小于9mm×5mm。提供实物照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11、LED黑板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弹出按钮设计,便于人手操作。为了加强驱动电源盒阻燃能力,LED黑板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外盒长度≤155MM,宽度≤75MM,最高面高度≤40MM;内盒长度≥110MM,宽度≥65MM,最高面高度≥25MM。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为避免外盒弹片与内盒触片接触面过小,要求输入输出4个内盒触片单个触片接触面不得小于9mm×5mm。提供实物照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LED照明产品由光源、驱动电源、结构件等基本部件组成。驱动电源的寿命远低于光源及结构件寿命,维修和更换的频率较高。要求LED电源盒分内外盒能实现LED电源的外置弹出式设计,也能实现采购方非专业工作人员免工具的维护,产品升级时(例如升级到具有智能控制功能时)不需要厂商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减少采购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凡有形的产品都有相应的尺寸规格,本次采购项目是精密的电子产品,其驱动安装方式、产品的尺寸规格是依据客观实际的空间环境,且产品尺寸并未设置固定值,而是一个区间值。对接触片的大小要求是考虑到具有更好的接触性能、避免过热降低驱动电源的性能和寿命。且电源弹出式设计有很多种方式实现,这只是其中一种,并不会限制其他厂家采用弹出式的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政府采购面向全国,企业之间的设备技专业技术和生产能力参差不齐,所采购的产品不可能满足全国数以千计的每家企业,但具有本次护眼灯产品生产技术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在三家以上。
综上,该技术参数条件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足以证明本项目上述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质疑事项1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7、为了满足教学需求,提高教学质量,LED教室灯可拓展套接式音箱扩声的功能。可拓展的教学音箱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教学音箱内置喇叭直接朝下扩声设计。为了提升健康教学环境,LED教室灯可拓展套接式紫外杀菌灯。为了实现良好的杀菌效果并方便杀菌灯维修更换,紫外杀菌灯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紫外杀菌灯的出光口直接朝下设计。提供实物照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目前学校老师教学时用裸声和佩戴小蜜蜂教学及现有的其他教学音箱系统的弊端,严重约束教学质量。老师裸声教学影响教学质量,对老师健康不利;用小蜜蜂扩音器,小蜜蜂就是别在腰间的小喇叭,用小喇叭后排的小朋友听的不清楚,但前排的小朋友觉得非常吵杂;孕期老师佩戴小蜜蜂,辐射、噪声严重危害胎儿健康。要求LED教室灯有音箱扩声功能,结合教室灯在教室均匀排布特点,在每个教室灯植入音箱,声音清亮,发声均匀,实现更好的教学质量,提高教室照明产品的综合功能,是学校应做的考虑,也是符合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本次项目没有批量采用教室灯教学音箱是考虑到改造经费问题。但要求本次灯具具备可拓展教学音箱能力,为日后进一步改造留下便利空间。要求教学音箱内置喇叭必须直接朝下扩声设计,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扩声效果。要求教学音箱必须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是考虑到教学音箱和灯具的拼配性,以便日后产品的维护和升级。教学音箱的尺寸要求是结合教室空间安排以及美观度等的综合考虑而设定的。目前国内有众多生产厂家能满足以上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学校教室是学生集聚的场所,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今年爆发的新冠疫情也对学校加强环境杀毒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在教室灯套接上紫外线灯,充分运用了教室灯在教室均匀排布的特点,有利于实现充分、均匀、彻底的杀菌效果;不必另外再安装独立的紫外线灯,不影响教室的美观度,更不造成独立安装紫外线灯产生的高额的安装费用。是非常必要的。
紫外线灯的运用必须有良好的安全性,通过人体感应、定时开光等多种安全方式保证人在灯灭。这也是套接式紫外线灯所实现的。
要求紫外线灯出光口必须直接朝下扩声设计,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杀毒效果。要求紫外线灯必须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是考虑到紫外线灯和灯具的拼配性,以便日后产品的维护和升级。目前国内有众多生产厂家能满足以上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4: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8、LED教室灯在普通中小学校教室真实环境中经过5年使用后,教室维持平均照度≥300LX、照度均匀度≥0.7、功率密度≤9W/㎡、统一眩光值≤19。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在不同间教室检测后依据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必须标明学校名称本次检测所用灯具已使用五年以上)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查询截图(每份报告教室不可重复)得1分,最多得5分。”“12、LED黑板灯在普通中小学校教室真实环境中经过5年使用后,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500LX、黑板面照度均匀度≥0.8。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在不同间教室检测后依据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必须标明学校声称本次检测所用灯具已使用五年以上)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查询截图(每份报告教室不可重复)得1分,最多得5分。”
答复:自2010年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出台已有十多年,生产中小学健康护眼灯的企业如雨后春笋不计其数,五年以上企业也很多,但产品质量、性能、服务参差不齐,企业为了保证产品的可靠性、性能的优越性、服务的完善性,本着对产品负责、对用户负责的态度,会定期对使用的产品性能进行检测,这是对质量的保证和服务的保障,无可厚非。
教室照明产品的采用要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保证产品长期的护眼效果,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维护学校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产品在真实同类教室环境长期使用的跟踪数据最能真实反映产品的性能及稳定性,具有很强的选购指导意义。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标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公司的建议不予采纳。
质疑事项15: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9、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半峰边角(50%)或光束角(1/2峰值光强夹角)在C0-180面限于58°±2°;在C90-270面限于107°±2°。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出具的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查询结果体现的报告编号应与检测报告一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教室场所具有自身的环境特点,国标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教室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作了下限限定。从照明技术看,照度均匀度与眩光值存在相互制衡:要提高照度均匀度就要提高灯具光束角,而光束角过度提高则会导致眩光值增加;通过照明设计实践,灯具光束角控制在一合理区间值可有实现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及眩光值最优组合。为了实现最优的光环境,采购文件对不同应用场景灯具的光束角做出合理区间值设定,是在参考国家标准和专业照明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做出的采购需求。
经调查,目前国内众多厂家(三家以上)产品能满足该条款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质疑事项16:招标文件中对“评标方法及标准-产品质量稳定评价”参数要求:10、LED黑板灯应为一体式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LED黑板灯应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内径尺寸不大于16x16mm;格栅网面内侧应有防尘板(膜)。LED黑板灯灯体背部须有一体成型导槽,用于吊装安装,导槽宽度≥20mm,且不允许有缺口;灯体与吊杆链接部件通过底部两个固定勾脚与灯体导槽配合。提供实物照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答复:产品款式规格大小对任何一个灯具制造的厂家都不存在有限制,任何一家灯具制造商都应具有生产大小不同规格灯具的能力,如只能生产一种固定规格产品的制造商,只说明该企业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法满足政府采购人的需求。凡有形的产品都有相应的尺寸规格,本次采购采项目是精密的电子产品,其产品的尺寸规格是依据客观实际的空间环境、款式。如没有尺寸就无法对产品规格进行准确的描述,投标人也无法提供采购人需求的产品。并且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尺寸参数并不是固定值。
导槽从灯具平衡稳定的安装及承重能力上充分考虑,链接固定件不仅可以使产品链接更加稳固,还可实现灯具滑动调节的功能,且并未限制链接方式。
经调查,目前国内众多厂家(三家以上)产品能满足条款要求,不存在以特定厂家参数来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
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公司的建议不予采纳。
质疑事项17:评标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应予以认定。根据商丘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财购《2020》3号),并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答复:商丘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财购《2020》3号)第三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明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质疑问题7—16项为招标文件中的非实质性条件,是为确保所投产品的性能优良、使用效果最佳的激励得分项。
以上质疑均不成立。
若对此回复不满意,质疑供应商可依照有关规定行使你方权利。
四、本答疑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睢阳区神火大道中段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0-3223480
2、采购代理机构:商丘市中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与宇航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政法委家属院3号楼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9837071765
商丘市中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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