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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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第4其他要求:
| (3) (略) 出具的报告需具备产品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力。供应 (略) (略) 业协会颁发的电子建 (略) 单位资质证书,(发证单位停发该资质且过期不在更换新换证的,需提供发证单位说明文件)未提供竞标无效。
| 删除:(3) (略) 出具的报告需具备产品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力。供应 (略) (略) 业协会颁发的电子建 (略) 单位资质证书,(发证单位停发该资质且过期不在更换新换证的,需提供发证单位说明文件)未提供竞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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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竞争性磋商文件 付款方式
| 第三章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 按审核进度每半年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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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4业绩及信誉分:(1)、(2)
| (1)竞标人提供 * 年以来完成金额40万(含)以上电子信息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案例(以能反映出同类项目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个得3分。满分6分
(2)竞标人提供 * 年以来完成金额40万以下含电子信息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案例(以能反映出同类项目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个得1分。满分3分
| (1)竞标人提供 * 年以来完成跟本项目相关类似业绩(以能反映出同类项目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个得2分。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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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4业绩及信誉分:(3)
| (3)投标人同时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 ) (略) 络安全审查 (略) 颁发的安全运维服务资质、 (略) 理服务资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的。单独具有其中一个得2分,同时具备4个证书得16分。
| (3)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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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4业绩及信誉分:(4)
|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并提供该人员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 (略) 保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如持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软件测评师,每个证书得5分,本项满分15分。
|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软件测评师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 (略) 保证明,每具有一个证书得5分,满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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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4业绩及信誉分:(5)
| 无
| 增加:(5)竞标 (略) (略) 业协会颁发的电子建 (略) 单位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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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财库〔 * 〕 * 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 (略) 办法》等有关规定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财库〔 * 〕 * 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 (略) 办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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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33
| 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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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 * * 双方签订本合同。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 * * 双方签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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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1、供应商应于 * 年1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 (略) ( (略) 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0号开标厅,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 年1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 1、供应商应于 * 年1月2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 (略) ( (略) 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9号开标厅,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 年1月2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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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起止时间 18.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 年1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1月17日09 时30分。
桂林市公 (略) ( (略) 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0号开标厅。
|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 年1月2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1月20日09 时30分。
桂林市公 (略) ( (略) 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9号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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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总则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 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 年1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1月17日09时30 分。
18.2、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桂林市公 (略) ( (略) 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0号开标厅。
| 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 年1月2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1月20日09时30 分。
18.2、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桂林市公 (略) ( (略) 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9号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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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