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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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技术服务(第二次)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 (略) 分。

质疑(一):关于对评标办法的质疑:

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A和B: (略) 分评分 (略) 分评分标准,明显与本项目招标主要任务和内容偏离,是设定的技术条件、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严重背离,避重就轻, (略) 无关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检疫御灾能力提升、防治减灾能力提升、 (略) 理场及实验室配套能力提升和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五个方面、主要涉及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控能力提升,特别是关于无人机监测防控,占比较重,服务面积 * 万亩。然而本招标文件: (略) 分评分 (略) 分评分标准的约定主要围绕通信系统的设备、软件、人员资质 (略) 约定,是严重背离招标文件的建设要求和任务,避重就轻,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请求: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答:按照“招标文件”及“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限价清单”,本项目建设目标为提升重庆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的信息化监测能力,实现监测预警、检疫御灾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大力增强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能力,保护秦巴山区森林资源安全和国土生态安全;

主要采购内容为:前端监测设备、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购买监测视频识别系统服务、购买无人机航拍服务等内容;“病虫害识别”的技术实现方式为:利用视觉AI智能算法技术,采用核心计算和模型算法驱动 (略) 处理,提取林区松材线虫病枯死树特征,将各个区县和保护区的现有的双光谱高空视频和新建的高清视频监控实时采集的图像以及无人机采集的 (略) 多帧分割,对视频画面中的 (略) 实时侦测和识别,智能识别松林中松材线虫病枯死树,将结果发送至云端服务平台,对后期防治及考核提供基础数据。“无人机航拍服务”是为了采集视频图像,识别及应用均在“病虫害识别服务”及“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 (略) 述质疑事项, (略) 分密不可分,招标文件评分项分布均匀,各个主要建设内容均设有评分项,未存在“背离招标文件的建设要求和任务,避重就轻”的情况;且评分项并非属于强制要求,不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以上内容属于本次招标的核心需求,故维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质疑(二):1.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B: (略) 分评分标准的“投标人实力”的“(1)投标人具有CMMI认证证书,5 级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ISO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服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 (略) 维护标准符合性认证(成熟的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条商务评分标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不符。

事实依据:第一,据 (略) (略) CMMI评估的企业中仅有不到10%通过了CMMI5级评估,在中国这个数字仅为5%。中小企业要取得CMMI认证证书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较重的负担,把CMMI列为资格条件和评分项不合理,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待遇或差别待遇。第二,ITSS是国内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库,用于指导实施标准化和可信赖的IT服务,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没有必然联系,是以不合理条件排斥供应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由重庆市 (略) 以渝发改农经[ * ] * 号文批准建设的重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项目,此项目要求承建单位具备重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项目的实施能力和病虫害大数据监测数据库算法与病死松树AI识别软件研发能力,确保项目保质保量的顺利实施与交付。

本项目包含设备采购和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招标清单涵盖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森林资源三维高清电子地图、大数据展示子系统、病虫害智能监测识别子系统、病虫害监测结果分析子系统、病虫害智能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等。各设备制造商与投标人研发的软件确保兼容性、稳定性、安全性等。设置此条CMMI认证简称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是鉴定企业在开发流程化和质量管理 (略) 标准,全球软件生产标准都以此为基点,CMMI5认证企业证明投标单位软件研发能力与硬件设备兼容能力。

项目实施服务中是项目管理体系 (略) 分,病虫数据库建设、病虫害AI识别能力、软硬件的研发过程、软件对病虫的研判、设备的安装及施工措施等。设置此条ISO * 是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是 (略) 针对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 Service Management)领域的国际标准, 在实施IS 点击查看>>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投标单位后,在各个流程中,各个工作岗位上都建立了一个自我完善的循环系统,工作的策划、执行、检查以及持续的发现问题改善,保障项目实施质量。

ITSS是在工 (略) 、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的指导下,由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组织研究制定的,用于全面规范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及其组成要素,指导实施标准化的信息技术服务,以保障其可信赖。我国信 (略) 业最佳实践的总结和提升,ITSS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的建立参考了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有关成熟度的各类模型,它是反映运维服务能力水平的框架。本项目招标清单涵盖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森林资源三维高清电子地图、大数据展示子系统、病虫害智能监测识别子系统、病虫害监测结果分析子系统、病虫害智能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等,软件运维服务为本项 (略) 分。设置此条ITSS认证企业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 (略) 业标准,有效证的证明投标单位运维保障能力。

(略) 述质疑事项, (略) 市场调研以上条款不存在唯一性,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并非强制性标准,不存在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 (略) 业标准,故维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2.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B: (略) 分评分标准的“项目组成人员”的“安装集成项目组应具备以下人员(8分):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与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2项同时具备得2分,满足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 (略) 除以上负责人外,其他成员具有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软件设计师、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P)、PMP等证书的,每人证得0.5分,最高得2分,证件种类不重复计分。3、成员有无人机操作证,12-15人证得4分, 8-11人证得2分,少于8人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说明:投标 (略) 人员证书复印件及 * 年6月至 * 年11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明显是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无关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第一,“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与“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是让相关人员掌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方法和系 (略) 设置的考试,于本项目设备采购无关。第二,连续养老保险仅能证明成员在职时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成员资质实力无关,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为确保项目保质保量的实施与交付,要求投标企业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与“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是项目技术负责人在信息化软硬件集成技术服务能力的重要环节。

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是具有电子信息产品的安装、调试、检测、维护能力,具备电子信息技术的开发、设计、推广、应用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软件设计师是能根据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要求,按照系统总体设计规 (略) 软件设计,编写程序设计规格说明书等相应的文档的实用性人才。能够组织和指导程序员编写、调试程序, (略) 优化和集成测试,开发出符合系统总体设计要求的高质量软件;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是信息系统(网络)建设、运行和应用 (略) 门( (略) 门)必备的专业岗位人员,其基本职能是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提供技术保障;PMP是项目管理领域含金量最高的认证。获取PMP证书,不仅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也直接体现个人项目管理能力。项目的成功不仅依赖与技术、资金、资源等硬件条件, (略) 人员个人能力水平也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 (略) 成员具有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软件设计师、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P)、PMP等资格证书是对 (略) 成员个人能力的重要肯定,本项目需要一个优 (略) 来完成实施和交付,合 (略) 成员能有效的提升项目管控能力,可保证项目的实施成功率,故维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该质疑第3点是第一次招标文件中的条款,第二次招标已做出修改,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该项目第二次招标发布的招标文件。

3.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B: (略) 分评分标准的“售后服务与服务能力”的“1.运维项目组应具备以下人员(2 分)①项目运维负责人具备IT服务项目经理(ITSS)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② (略) 人员具备IT服务工程师(ITSS)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投标 (略) (略) 人员组成及 * 年 6 月至 * 年 11 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 售后服务承诺(3分)②为了保证交换机的传输技术、资源、法律、管理、安全、服务等能力,交换机设备制造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2 级与具备中 (略) (略) 络安全应急响应服务能力 1 级,满足得1.5分。要求提供证书 (略) 截图 (略) 商公章。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有针对特定产品、特定供应商的嫌疑,显然限制了其他供应商,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严重损害我司公平竞争该项目的合法权益。

事实依据:IT服务工程师证书和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是让相关人员可系统掌握IT运维的知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本项目设备采购与IT服务和管理无关,因此条件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无关。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项目招标清单涵盖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森林资源三维高清电子地图、大数据展示子系统、病虫害智能监测识别子系统、病虫害监测结果分析子系统、病虫害智能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等,软件实施为本项目必不可少 (略) 分,后期运维服务重点在与系统软件层面运维,质保期内(外)服务主 (略) 维护服务支持工作。要求本项目对ITSS服务工程师证书和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运维服务人员是 (略) 的重要保障。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监控和维护的综合能力是本次业务 (略) 的重要保证,为确保信息安全风险 (略) 和质量的的专业性,要求交换机设备制造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2级符合本次建设需求。要求交换机设备制造商具备中 (略) (略) 络安全应急响应服务能力1级,是考虑本次业务系统的安全应急响应能力, (略) 络事件的 (略) 理,从而确保损害得到控制,攻击者不再存在,网络和系统的功能和完整性得到恢复。

(略) 述质疑事项 (略) 市场调研以上加分条款不存在唯一性,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而不是强制性要求条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上内容属于本次招标项目后期的 (略) 能力必要条件,故维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质疑(三):1.招标文件中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限定了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而分公司无法参与投标。依法设立并 (略) 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将分公司直接排斥在外,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事实依据: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 (略) (略) 。招标人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组织形式。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2.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 (略) 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 (略) 、 (略) (略)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答:见补遗(一)。

2.招标文件中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提供 * 年、 * 年、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略) 开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经 (略) 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略) 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而言,企业 (略) ,由总公司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略) 不用独出具审计报告,只能提供财务报表。因此, (略) 有投标人 (略) 等潜在投标人而言有失公平。

事实依据: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 (略) (略) 。因此,对于分公司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只提供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提供 * 年、 * 年、 * 年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将 (略) 排斥在外, (略) 直接参与竞争。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87号)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 (略) 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 (略) 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见补遗(一)。

补遗(一):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修改为:“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中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

修改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 (略) 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 (略) 对分公司参加招投标活动相关合同的事项。 (略) 公章,格式自拟)。同一总公司仅 (略) 属的 (略) 投标, (略) 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分支机构投标,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投标授权书(如有)。”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中2.财务要求“提供 * 年、 * 年、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略) 开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经 (略) 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修改为:“提供 * 年、 * 年、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略) 开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经 (略) 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只提供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略) 开具的资信证明

招标人:重庆市森林病 (略)

招标代理:亚 (略) 有限公司

*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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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第二次)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 (略) 分。

质疑(一):关于对评标办法的质疑:

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A和B: (略) 分评分 (略) 分评分标准,明显与本项目招标主要任务和内容偏离,是设定的技术条件、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严重背离,避重就轻, (略) 无关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检疫御灾能力提升、防治减灾能力提升、 (略) 理场及实验室配套能力提升和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五个方面、主要涉及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控能力提升,特别是关于无人机监测防控,占比较重,服务面积 * 万亩。然而本招标文件: (略) 分评分 (略) 分评分标准的约定主要围绕通信系统的设备、软件、人员资质 (略) 约定,是严重背离招标文件的建设要求和任务,避重就轻,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请求: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答:按照“招标文件”及“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限价清单”,本项目建设目标为提升重庆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的信息化监测能力,实现监测预警、检疫御灾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大力增强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能力,保护秦巴山区森林资源安全和国土生态安全;

主要采购内容为:前端监测设备、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购买监测视频识别系统服务、购买无人机航拍服务等内容;“病虫害识别”的技术实现方式为:利用视觉AI智能算法技术,采用核心计算和模型算法驱动 (略) 处理,提取林区松材线虫病枯死树特征,将各个区县和保护区的现有的双光谱高空视频和新建的高清视频监控实时采集的图像以及无人机采集的 (略) 多帧分割,对视频画面中的 (略) 实时侦测和识别,智能识别松林中松材线虫病枯死树,将结果发送至云端服务平台,对后期防治及考核提供基础数据。“无人机航拍服务”是为了采集视频图像,识别及应用均在“病虫害识别服务”及“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 (略) 述质疑事项, (略) 分密不可分,招标文件评分项分布均匀,各个主要建设内容均设有评分项,未存在“背离招标文件的建设要求和任务,避重就轻”的情况;且评分项并非属于强制要求,不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以上内容属于本次招标的核心需求,故维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质疑(二):1.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B: (略) 分评分标准的“投标人实力”的“(1)投标人具有CMMI认证证书,5 级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ISO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服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 (略) 维护标准符合性认证(成熟的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条商务评分标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不符。

事实依据:第一,据 (略) (略) CMMI评估的企业中仅有不到10%通过了CMMI5级评估,在中国这个数字仅为5%。中小企业要取得CMMI认证证书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较重的负担,把CMMI列为资格条件和评分项不合理,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待遇或差别待遇。第二,ITSS是国内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库,用于指导实施标准化和可信赖的IT服务,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没有必然联系,是以不合理条件排斥供应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秦巴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由重庆市 (略) 以渝发改农经[ * ] * 号文批准建设的重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项目,此项目要求承建单位具备重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项目的实施能力和病虫害大数据监测数据库算法与病死松树AI识别软件研发能力,确保项目保质保量的顺利实施与交付。

本项目包含设备采购和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招标清单涵盖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森林资源三维高清电子地图、大数据展示子系统、病虫害智能监测识别子系统、病虫害监测结果分析子系统、病虫害智能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等。各设备制造商与投标人研发的软件确保兼容性、稳定性、安全性等。设置此条CMMI认证简称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是鉴定企业在开发流程化和质量管理 (略) 标准,全球软件生产标准都以此为基点,CMMI5认证企业证明投标单位软件研发能力与硬件设备兼容能力。

项目实施服务中是项目管理体系 (略) 分,病虫数据库建设、病虫害AI识别能力、软硬件的研发过程、软件对病虫的研判、设备的安装及施工措施等。设置此条ISO * 是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是 (略) 针对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 Service Management)领域的国际标准, 在实施IS 点击查看>>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投标单位后,在各个流程中,各个工作岗位上都建立了一个自我完善的循环系统,工作的策划、执行、检查以及持续的发现问题改善,保障项目实施质量。

ITSS是在工 (略) 、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的指导下,由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组织研究制定的,用于全面规范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及其组成要素,指导实施标准化的信息技术服务,以保障其可信赖。我国信 (略) 业最佳实践的总结和提升,ITSS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的建立参考了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有关成熟度的各类模型,它是反映运维服务能力水平的框架。本项目招标清单涵盖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森林资源三维高清电子地图、大数据展示子系统、病虫害智能监测识别子系统、病虫害监测结果分析子系统、病虫害智能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等,软件运维服务为本项 (略) 分。设置此条ITSS认证企业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 (略) 业标准,有效证的证明投标单位运维保障能力。

(略) 述质疑事项, (略) 市场调研以上条款不存在唯一性,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并非强制性标准,不存在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 (略) 业标准,故维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2.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B: (略) 分评分标准的“项目组成人员”的“安装集成项目组应具备以下人员(8分):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与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2项同时具备得2分,满足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 (略) 除以上负责人外,其他成员具有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软件设计师、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P)、PMP等证书的,每人证得0.5分,最高得2分,证件种类不重复计分。3、成员有无人机操作证,12-15人证得4分, 8-11人证得2分,少于8人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说明:投标 (略) 人员证书复印件及 * 年6月至 * 年11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明显是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无关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第一,“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与“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是让相关人员掌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方法和系 (略) 设置的考试,于本项目设备采购无关。第二,连续养老保险仅能证明成员在职时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成员资质实力无关,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为确保项目保质保量的实施与交付,要求投标企业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与“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是项目技术负责人在信息化软硬件集成技术服务能力的重要环节。

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是具有电子信息产品的安装、调试、检测、维护能力,具备电子信息技术的开发、设计、推广、应用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软件设计师是能根据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要求,按照系统总体设计规 (略) 软件设计,编写程序设计规格说明书等相应的文档的实用性人才。能够组织和指导程序员编写、调试程序, (略) 优化和集成测试,开发出符合系统总体设计要求的高质量软件;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是信息系统(网络)建设、运行和应用 (略) 门( (略) 门)必备的专业岗位人员,其基本职能是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提供技术保障;PMP是项目管理领域含金量最高的认证。获取PMP证书,不仅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也直接体现个人项目管理能力。项目的成功不仅依赖与技术、资金、资源等硬件条件, (略) 人员个人能力水平也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 (略) 成员具有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软件设计师、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P)、PMP等资格证书是对 (略) 成员个人能力的重要肯定,本项目需要一个优 (略) 来完成实施和交付,合 (略) 成员能有效的提升项目管控能力,可保证项目的实施成功率,故维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该质疑第3点是第一次招标文件中的条款,第二次招标已做出修改,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该项目第二次招标发布的招标文件。

3.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B: (略) 分评分标准的“售后服务与服务能力”的“1.运维项目组应具备以下人员(2 分)①项目运维负责人具备IT服务项目经理(ITSS)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② (略) 人员具备IT服务工程师(ITSS)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投标 (略) (略) 人员组成及 * 年 6 月至 * 年 11 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 售后服务承诺(3分)②为了保证交换机的传输技术、资源、法律、管理、安全、服务等能力,交换机设备制造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2 级与具备中 (略) (略) 络安全应急响应服务能力 1 级,满足得1.5分。要求提供证书 (略) 截图 (略) 商公章。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有针对特定产品、特定供应商的嫌疑,显然限制了其他供应商,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严重损害我司公平竞争该项目的合法权益。

事实依据:IT服务工程师证书和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是让相关人员可系统掌握IT运维的知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本项目设备采购与IT服务和管理无关,因此条件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无关。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项目招标清单涵盖大数据监测云服务平台、森林资源三维高清电子地图、大数据展示子系统、病虫害智能监测识别子系统、病虫害监测结果分析子系统、病虫害智能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等,软件实施为本项目必不可少 (略) 分,后期运维服务重点在与系统软件层面运维,质保期内(外)服务主 (略) 维护服务支持工作。要求本项目对ITSS服务工程师证书和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运维服务人员是 (略) 的重要保障。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监控和维护的综合能力是本次业务 (略) 的重要保证,为确保信息安全风险 (略) 和质量的的专业性,要求交换机设备制造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2级符合本次建设需求。要求交换机设备制造商具备中 (略) (略) 络安全应急响应服务能力1级,是考虑本次业务系统的安全应急响应能力, (略) 络事件的 (略) 理,从而确保损害得到控制,攻击者不再存在,网络和系统的功能和完整性得到恢复。

(略) 述质疑事项 (略) 市场调研以上加分条款不存在唯一性,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而不是强制性要求条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上内容属于本次招标项目后期的 (略) 能力必要条件,故维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质疑(三):1.招标文件中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限定了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而分公司无法参与投标。依法设立并 (略) 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将分公司直接排斥在外,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事实依据: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 (略) (略) 。招标人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组织形式。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2.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 (略) 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 (略) 、 (略) (略)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答:见补遗(一)。

2.招标文件中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提供 * 年、 * 年、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略) 开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经 (略) 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略) 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而言,企业 (略) ,由总公司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略) 不用独出具审计报告,只能提供财务报表。因此, (略) 有投标人 (略) 等潜在投标人而言有失公平。

事实依据: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 (略) (略) 。因此,对于分公司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只提供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提供 * 年、 * 年、 * 年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将 (略) 排斥在外, (略) 直接参与竞争。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87号)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 (略) 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 (略) 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见补遗(一)。

补遗(一):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修改为:“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中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

修改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 (略) 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 (略) 对分公司参加招投标活动相关合同的事项。 (略) 公章,格式自拟)。同一总公司仅 (略) 属的 (略) 投标, (略) 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分支机构投标,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投标授权书(如有)。”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中2.财务要求“提供 * 年、 * 年、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略) 开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经 (略) 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修改为:“提供 * 年、 * 年、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略) 开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经 (略) 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只提供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略) 开具的资信证明

招标人:重庆市森林病 (略)

招标代理:亚 (略) 有限公司

*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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