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农民产业用地2号楼、5号楼、二期地下室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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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农民产业用地2号楼、5号楼、二期地下室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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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农民产业用地2号楼、5号楼、二期地下室

(招标编号:ZB 点击查看>> -1

更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农民产业用地2号楼、5号楼、二期地下室(招标编号:ZB 点击查看>> -1”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序号

更改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 级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 (略) 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 (略) 诚 (略) 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 (略) 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 (略) 诚 (略) 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略) 为记录

(略) 为记录是指:

(1)本项目投标活动 (略) (略) 为;

(2)历年曾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市建委通报列入黑名单尚未解除的单位,因不诚信经营被南宁市政府拉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报名。

(略) 为记录是指:

(1)本项目投标活动 (略) (略) 为;

(2)历年曾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南 (略) (略) 通报列入黑名单尚未解除的单位,因不诚信经营被南宁市政府拉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报名。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情况(满分20.00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8分):自 * 年2月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3年),完成过一个工程造价 *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得4分,本项满分8分。 备注:类似工程业绩中已完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 *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2)类似工程项目(满分8分):考核期内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得4分,本项满分8分。 考核期是 * 年2月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3年;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 *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 (略) 投标,其余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

代理机构:

广西众联 (略)

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

地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戚一燕

电话:

点击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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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

广西众联 (略)

* 年01月19日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农民产业用地2号楼、5号楼、二期地下室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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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农民产业用地2号楼、5号楼、二期地下室(招标编号:ZB 点击查看>> -1”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序号

更改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 级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 (略) 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 (略) 诚 (略) 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 (略) 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 (略) 诚 (略) 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略) 为记录

(略) 为记录是指:

(1)本项目投标活动 (略) (略) 为;

(2)历年曾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市建委通报列入黑名单尚未解除的单位,因不诚信经营被南宁市政府拉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报名。

(略) 为记录是指:

(1)本项目投标活动 (略) (略) 为;

(2)历年曾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南 (略) (略) 通报列入黑名单尚未解除的单位,因不诚信经营被南宁市政府拉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报名。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情况(满分20.00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8分):自 * 年2月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3年),完成过一个工程造价 *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得4分,本项满分8分。 备注:类似工程业绩中已完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 *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2)类似工程项目(满分8分):考核期内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得4分,本项满分8分。 考核期是 * 年2月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3年;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 *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 (略) 投标,其余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

代理机构:

广西众联 (略)

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

地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戚一燕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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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清平坡第6、7、9、11村民集体小组

广西众联 (略)

* 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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