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天山路(和畅路至华庭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
宁德市天山路(和畅路至华庭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宁德市天山路(和畅路至华庭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内:“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7%~12%(含7%,不含12%)”修改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7%~11%(含7%,不含11%)”。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已上传至本补充通知附件, (略) 下载。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 (略) 上发布,各 (略) 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 (略) 承担。
(略) (略) 福建省 (略)* 年01月18日
控制价编制说明.doc补充通知.pdf[E 点击查看>> ]宁德市天山路(和畅路至华庭路)道路工程.NDCF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宁德市天山路(和畅路至华庭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内:“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7%~12%(含7%,不含12%)”修改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7%~11%(含7%,不含11%)”。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已上传至本补充通知附件, (略) 下载。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 (略) 上发布,各 (略) 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 (略) 承担。
(略) (略) 福建省 (略)* 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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