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2-2023年度江山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特约维修点”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2-2023年度江山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特约维修点”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S * D * Q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 年度江山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特约维修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工时费光盘价:25(%),材料费光盘价:15(%),(本项无需填写):0. * (元) | 浙江衢州明通 (略) | 浙江 (略) 区三衢路 * 号 |
1 | 工时费光盘价:25(%),材料费光盘价:15(%),(本项无需填写):0. * (元) | (略) | (略) 区浙西大道 * 号2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公务用车维修“特约维修点”采购 | 公务用车维修“特约维修点”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洪健,肖艳,唐燕林,周东军,徐一军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分标 | 供应商名称 | 周东军 | 肖艳 | 徐洪健 | 徐一军 | 唐燕林 | 得分 |
---|---|---|---|---|---|---|---|
1 | 浙江衢州明通 (略)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1 | (略)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编号:JSS * D * Q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 年度江山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特约维修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工时费光盘价:25(%),材料费光盘价:15(%),(本项无需填写):0. * (元) | 浙江衢州明通 (略) | 浙江 (略) 区三衢路 * 号 |
1 | 工时费光盘价:25(%),材料费光盘价:15(%),(本项无需填写):0. * (元) | (略) | (略) 区浙西大道 * 号2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公务用车维修“特约维修点”采购 | 公务用车维修“特约维修点”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洪健,肖艳,唐燕林,周东军,徐一军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分标 | 供应商名称 | 周东军 | 肖艳 | 徐洪健 | 徐一军 | 唐燕林 | 得分 |
---|---|---|---|---|---|---|---|
1 | 浙江衢州明通 (略)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1 | (略)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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