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废的声明
我局于 * 年9月25日核发的吉林 (略) 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点击查看>> 号),依据《 (略) 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规划许 (略) 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的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重新办理相关手续)。该单位申请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已审核通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点击查看>> 号),声明作废。
附件:吉林 (略) 关于 (略) 地块建设项目(地块一)东昌医药特色产 (略) 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项目名称申请。
通化 (略)
* 年1月25日
招投标大数据
收藏
首页
免费为您提供项目商机
免费会员可免费查看7天前招标信息
您还没有购买该地区权限
现在开通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服务咨询电话:400-810-9688
现在开通会员,最低仅需¥299
今日2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购买会员 仅需19元
85% 的企业都在使用招标订阅
您的 本月10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开通会员 每天就能查看
更多项目联系人及动态
下载成功!
登录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标准会员查看
现在开通该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高级会员查看
提示
您好,该权限属于VIP会员的权限。
如有疑问,可咨询热线:400-810-9688
您还没有完善企业信息!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还差一步
输入邮箱即可继续发送
温馨提示:
输入邮箱,即可将标题与内容,还有附件发送至该邮箱,附件链接有效期为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