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政务服 (略) | ||
行政区域 | 中山市 | 公告时间 | * 年01月26日17:28 |
首次公告日期 | * 年01月24日 | 更正日期 | * 年01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政务服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山市博爱六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 (略) 中山 (略)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 ).pdf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JD22Z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9页,序号8,第7条。“7 、中标 (略) 有服务人员的提供配餐服务,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餐费标准:每工作日午餐(服务人员个人承担50%/餐,中标人承担50%/餐), (略) 分 (略) 收取。”更正为:“7、中标 (略) 有服务人员提供配餐服务,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参考餐费标准:每工作日午餐14元/餐(服务人员个人承担7元/餐,中标人承担7元/餐), (略) 分 (略) 收取。”
2、采购文件,第34页,第7条。“(七) * (略) 有服务人员的提供配餐服务,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餐费标准:每工作日午餐(服务人员个人承担50%/餐, * 方承担50%/餐), (略) (略) 收取。”更正为:“(七) * (略) 有服务人员提供配餐服务,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参考餐费标准:每工作日午餐14元/餐(服务人员个人承担7元/餐, * 方承担7元/餐), (略) (略) 收取。”
注:本次更正已生成新的招标文件,以更正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为准。 (略) 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组分,供应商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如果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或本公告之前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年01月26日
无
名称:中山市政务服 (略)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名称: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 (略) 中山 (略) )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 年01月26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政务服 (略) | ||
行政区域 | 中山市 | 公告时间 | * 年01月26日17:28 |
首次公告日期 | * 年01月24日 | 更正日期 | * 年01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政务服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山市博爱六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 (略) 中山 (略)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 ).pdf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JD22Z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9页,序号8,第7条。“7 、中标 (略) 有服务人员的提供配餐服务,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餐费标准:每工作日午餐(服务人员个人承担50%/餐,中标人承担50%/餐), (略) 分 (略) 收取。”更正为:“7、中标 (略) 有服务人员提供配餐服务,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参考餐费标准:每工作日午餐14元/餐(服务人员个人承担7元/餐,中标人承担7元/餐), (略) 分 (略) 收取。”
2、采购文件,第34页,第7条。“(七) * (略) 有服务人员的提供配餐服务,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餐费标准:每工作日午餐(服务人员个人承担50%/餐, * 方承担50%/餐), (略) (略) 收取。”更正为:“(七) * (略) 有服务人员提供配餐服务,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参考餐费标准:每工作日午餐14元/餐(服务人员个人承担7元/餐, * 方承担7元/餐), (略) (略) 收取。”
注:本次更正已生成新的招标文件,以更正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为准。 (略) 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组分,供应商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如果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或本公告之前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年01月26日
无
名称:中山市政务服 (略)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名称: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 (略) 中山 (略) )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 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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