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智慧城市(一期)PPP项目澄清文件(2022-02-1016:16)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智慧城市(一期)PPP项目澄清文件(2022-02-1016:16)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1款投标限价第1条原内容为“1. 工程费用下浮率≥5%;(工程费用以结算评审结果为准)”,现变更为“1. 工程费用下浮率≥5%;(工程费用下浮范围为本项目实施内容的各子项目国家、行业、地方有收费标准、指导价的,在收费标准、指导价基础上按比例下浮;没有收费标准、指导价的,按审批的各子项目 (略) 限额设计,该部分工程费用不在下浮范围,工程费用以结算评审结果为准)。收费标准、指导价参见:(1) * 年《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 * 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3) * 年《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4) * 年工 (略) 《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5) * 年工 (略) 《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6)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分别依据以下 6 个文件,并结合该项目的 (略) 调整。 ①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 ] * 号《建设项 (略) (略) 规定》;②原国家计委、 (略) 计价格( * )10 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③ (略) 建材( * ) * 号《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④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 ) * 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的 通知;⑤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发改价格[ * ] * 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⑥ (略) 财建[ * ] * 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2、招标文件P * 页12.7支付程序中原内容为:
“12.7.3支付周期:按年度付费,河北省石家庄市 (略) 市(一期)PPP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后第13个月的30日(项目付费节点)之前,支付本 (略) 性缺口补助, (略) 门出具决算审计报告后第13个月的20日之前支 (略) 性缺口补助。政府财政首笔预付款按照批复的投资估算值的75%作为付费依据,待决算定案后以决算定案价格作为付费依据,此前已支付的多退少补。
因本项目子项目数量较多, (略) (略) 分子项目提前完工, * 方可对 (略) 验收,验收通过后可提前进入运营期,并且 * 方可对完工 (略) 部分支付。”
修改为:
“12.7.3支付周期:(1)按年度付费,河北省石家庄市 (略) 市(一期)PPP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后第13个月的30日(项目付费节点)之前,支付本 (略) 性缺口补助, (略) 门出具决算审计报告后第13个月的20日之前支 (略) 性缺口补助。政府财政首笔预付款按照批复的投资估算值的75%作为付费依据,待决算定案后以决算定案价格作为付费依据,此前已支付的多退少补。
(2)因本项目子项目数量较多, (略) (略) 分子项目提前完工, * 方即对完 (略) 验收,验收通过后该子项目提前进入运营期,并且 * 方对完工 (略) 部分支付。”
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 年2月25日09:30,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变更内容不一致的以变更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 (略) 下载最新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1款投标限价第1条原内容为“1. 工程费用下浮率≥5%;(工程费用以结算评审结果为准)”,现变更为“1. 工程费用下浮率≥5%;(工程费用下浮范围为本项目实施内容的各子项目国家、行业、地方有收费标准、指导价的,在收费标准、指导价基础上按比例下浮;没有收费标准、指导价的,按审批的各子项目 (略) 限额设计,该部分工程费用不在下浮范围,工程费用以结算评审结果为准)。收费标准、指导价参见:(1) * 年《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 * 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3) * 年《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4) * 年工 (略) 《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5) * 年工 (略) 《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6)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分别依据以下 6 个文件,并结合该项目的 (略) 调整。 ①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 ] * 号《建设项 (略) (略) 规定》;②原国家计委、 (略) 计价格( * )10 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③ (略) 建材( * ) * 号《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④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 ) * 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的 通知;⑤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发改价格[ * ] * 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⑥ (略) 财建[ * ] * 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2、招标文件P * 页12.7支付程序中原内容为:
“12.7.3支付周期:按年度付费,河北省石家庄市 (略) 市(一期)PPP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后第13个月的30日(项目付费节点)之前,支付本 (略) 性缺口补助, (略) 门出具决算审计报告后第13个月的20日之前支 (略) 性缺口补助。政府财政首笔预付款按照批复的投资估算值的75%作为付费依据,待决算定案后以决算定案价格作为付费依据,此前已支付的多退少补。
因本项目子项目数量较多, (略) (略) 分子项目提前完工, * 方可对 (略) 验收,验收通过后可提前进入运营期,并且 * 方可对完工 (略) 部分支付。”
修改为:
“12.7.3支付周期:(1)按年度付费,河北省石家庄市 (略) 市(一期)PPP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后第13个月的30日(项目付费节点)之前,支付本 (略) 性缺口补助, (略) 门出具决算审计报告后第13个月的20日之前支 (略) 性缺口补助。政府财政首笔预付款按照批复的投资估算值的75%作为付费依据,待决算定案后以决算定案价格作为付费依据,此前已支付的多退少补。
(2)因本项目子项目数量较多, (略) (略) 分子项目提前完工, * 方即对完 (略) 验收,验收通过后该子项目提前进入运营期,并且 * 方对完工 (略) 部分支付。”
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 年2月25日09:30,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变更内容不一致的以变更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 (略) 下载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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