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义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1竞价变更公告(
向义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1竞价变更公告(
(略) 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1
各潜在投标人:
现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其他情形增加: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单价遗漏更改为:“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 2%时, (略) 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2%时, 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不计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 如中标,应视同中标人承诺完成该子目项目,但该子目 (略) 计价”。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略) 分合同协议书更改内容见附件(附合同协议书)。
四、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昊琦 (略)
* 年2月8日
(略) 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略) 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略) 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工程 。
2.工程地点:向义镇向万村3组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威发改发( * )94号 。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
5.工程内容: (略) (略) 理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为一级A标的设备及设施改造,处理规模为 * m3/d。主要包括建设格栅池、调节池、A2/O系统、混凝沉淀池、砂率器、综合用房、控制间、紫外线消毒一体化设备、曝气风机、发电机组、污水外运措施等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略) (略) 内容的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 (略) 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略)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 (略)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 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
发包人: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E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威远县向义镇 地址: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点击查看>> 电话:
传真: 点击查看>> 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略) : (略) :
账号:账号: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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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1
各潜在投标人:
现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其他情形增加: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单价遗漏更改为:“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 2%时, (略) 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2%时, 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不计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 如中标,应视同中标人承诺完成该子目项目,但该子目 (略) 计价”。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略) 分合同协议书更改内容见附件(附合同协议书)。
四、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昊琦 (略)
* 年2月8日
(略) 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略) 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略) 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工程 。
2.工程地点:向义镇向万村3组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威发改发( * )94号 。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
5.工程内容: (略) (略) 理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为一级A标的设备及设施改造,处理规模为 * m3/d。主要包括建设格栅池、调节池、A2/O系统、混凝沉淀池、砂率器、综合用房、控制间、紫外线消毒一体化设备、曝气风机、发电机组、污水外运措施等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略) (略) 内容的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 (略) 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略)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 (略)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 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
发包人: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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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威远县向义镇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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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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