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 (略) 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 (略) 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P5页承包内容修改为“承包内容包括该 (略) 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防腐保温、HAZOP分析、操作仿真系统(OTS)等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水联动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进行装置开车、竣工验收、档案验收、性能考核和生产准备的相关服务(包含工程验收(含政府组织的验收)、竣工结算、工程质量保修(缺陷整改)、培训等工作,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资产清册等各项工作负责,并包括业主人员培训和在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中对业主的指导与支持服务)。”
2、将招标文件P2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5.1履约保证金中的履约担保的形式:“ (略) 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修改为“ (略) 保函”。
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4.2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期限: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修改为:“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农 (略) 支付完并公示满30日之日止。”
4、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增加:防水、保温、保冷材料。
5、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13.3.3.1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后增加以下内容:
13.3.3.1.1合同总价变化类设计变更
按照发包人要求改变基础工程设计批准的使用功能,或改变合同约定的建设规模、工艺路线的;发包人对配套工程系统的工艺调整、使用功能调整;其它超出合同约定的设计事项。
13.3.3.1.2合同总价不变化类设计变更
除13.3.3.1. (略) 有设计原因变更、非设计原因的变更。
如:从操作安全、 (略) 考虑,发包人提出的增加阀门、仪表操作平台或检修平台、增加副线、增加切断阀、增加导淋或放空等视为总承包人的设计完善,经双方沟通一致后,总承 (略) 。
无论发包人、发包人代表、监理人或者总承包人提出,由于总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车、性能考核中存在的缺陷,应自费修正、调整和完善,此类变更属于合同总价不变化类变更。
基于项目建设的复杂性,不管何种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单次单项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承包人负责承担消化,10万元以上的按照 (略) 。
13.3.3.1. (略) 分工程
因不可抗力持续而无法继续施工或承包人原因里程碑时间节点延期超20天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以变更方式调 (略) 分工程。
6、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三)设备购置费”和P * 页“14.3.2进度付款审核与支付”统一修改如下:
(三)设备购置费
(1)发包人参与承包人设备招标前的技术文件审核和招标。
(2)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和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在收到承包人签字的设备采购合同(已生效合同)及月度设备款支付进度计划后,发包人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设备购置预付款,预付款最高付款比例不超过设备订货合同金额30%。(经发包人核实次月仍未支付至设备制造商,自发包人支付当月起承包 (略) 贷款利率承担资金成本以及相应赶工费用)。
(3)特殊设备需支付进度款(含提货款)时,需 * * 双方共同确定。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和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约定支付进度款(含提货款)。特殊设备(列出清单)的设备购置费按合同支付,其他申报月度计划,经监理和发包方审核后按月支付。
(4)所有设备预付及提货款合计最高付款比例不超过设备订货合同金额60%。
(5)所有设备到货后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相应资料等文件,承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收到前述各项文件确认无误并经监理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申报月度设备款支付计划,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和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30天内支付设备到货款,累计不超过订货合同金额的70%(若有验收不合格设备, (略) 置并承担相应损失)。
(6) (略)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性能考核达产达标后,且30个日历天无质量问题后,由发包人组织 (略) 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发达产达标合格证书后,承包人开具剩余设备购置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备剩余货款,累计付款不超过设备总额的90%。
(五)以上各节点付款前,承包人需提前提供相应要求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方可支付该项付款。相应税率按照国家 (略) 。若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赔偿发包人增值税(合同约定税率) (略) 得税25%的税金损失。若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有效的支付依据,发包人有权不付款,并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利息或其它损失;在发承包双方未最终确认结算结论前,发包方不承担尾款利息。
7、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7. (略) 劳动用工”后增加以下内容:
7.5.4其他要求:
(1)开设专户:承包人应当 (略) (略) (略) 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在发包人支付第一笔进度款前提供账户信息。
(2)承包人按法律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得低于工程价款的2%)。
(3) (略) 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 (略) 施工。
(4)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申请付款前应将盖章的当月应发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和考勤表、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凭据(发放明细表、考勤表等)送交发包方。
(5)公示监督:施工期间,承包人 (略) 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略) 、分包单位、工 (略) 门、劳资专管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承包人每月3日公示盖章的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后3日内公示盖章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将已结清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的盖章承诺书交给发包人, (略) 公示30日后,方可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6)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人清偿。承包人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承包人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承包人清偿。
(7)拖欠扣付:若承包人不能及时落实支付民工工资的相关措施,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付;若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发包人应当以未结清的工 (略) 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8、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济评审”中“设计费用报价得分”、“工程费用报价得分”“投标总价”中的“1.当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不含税)评标基准价时”修改为“1.当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不含税)时”,其它内容不变。
9、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业绩”中“1、投标人在 *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 日有承揽投资金额10 亿元及以上的石化类设 计或中标金额10亿元 及以上的石化类EPC 业绩的,每项得1分, 最多得2分。 2、投标人在 * 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建成投产的气流床煤气化、低压合成工艺, 产能在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项目的EPC工程,且 (略) 一年以上的,经评审每个成功EPC工程业绩得3分,满分6分。 3、同一个业绩项目同时满足上述1、2条业绩评分规定的,按第 2条规定评分,不重复计取。备注: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③ (略) 一年以上项目的业主证明(①、 ②、③项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上时间为准。应对照上述条件要求,上传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修改为“1、投标人在 *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承揽投资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石化类设计或中标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石化类EPC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2、投标人在 * 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建成投产的气流床煤气化、低压合成工艺,产能在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项目的EP C工程,且 (略) 一年以上的,经评审每个成功EPC工程业绩得3分,满分6分。 3、同一个业绩项目同时满足上述1、2条业绩评分规定的,按第 2条规定评分,不重复计取。 备注:业绩1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业绩2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 、③ (略) 一年以上项目的业主证明。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上时间为准。应对照上述条件要求,上传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 (略) ,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联系人:王雨、陈海军
招标代理机构:湖 (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 (略) 大厦五层
联系人:周锋、郑涵、马星辉
各投标人:
根据 (略) 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 (略) 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P5页承包内容修改为“承包内容包括该 (略) 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防腐保温、HAZOP分析、操作仿真系统(OTS)等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水联动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进行装置开车、竣工验收、档案验收、性能考核和生产准备的相关服务(包含工程验收(含政府组织的验收)、竣工结算、工程质量保修(缺陷整改)、培训等工作,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资产清册等各项工作负责,并包括业主人员培训和在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中对业主的指导与支持服务)。”
2、将招标文件P2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5.1履约保证金中的履约担保的形式:“ (略) 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修改为“ (略) 保函”。
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4.2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期限: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修改为:“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农 (略) 支付完并公示满30日之日止。”
4、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增加:防水、保温、保冷材料。
5、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13.3.3.1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后增加以下内容:
13.3.3.1.1合同总价变化类设计变更
按照发包人要求改变基础工程设计批准的使用功能,或改变合同约定的建设规模、工艺路线的;发包人对配套工程系统的工艺调整、使用功能调整;其它超出合同约定的设计事项。
13.3.3.1.2合同总价不变化类设计变更
除13.3.3.1. (略) 有设计原因变更、非设计原因的变更。
如:从操作安全、 (略) 考虑,发包人提出的增加阀门、仪表操作平台或检修平台、增加副线、增加切断阀、增加导淋或放空等视为总承包人的设计完善,经双方沟通一致后,总承 (略) 。
无论发包人、发包人代表、监理人或者总承包人提出,由于总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车、性能考核中存在的缺陷,应自费修正、调整和完善,此类变更属于合同总价不变化类变更。
基于项目建设的复杂性,不管何种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单次单项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承包人负责承担消化,10万元以上的按照 (略) 。
13.3.3.1. (略) 分工程
因不可抗力持续而无法继续施工或承包人原因里程碑时间节点延期超20天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以变更方式调 (略) 分工程。
6、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三)设备购置费”和P * 页“14.3.2进度付款审核与支付”统一修改如下:
(三)设备购置费
(1)发包人参与承包人设备招标前的技术文件审核和招标。
(2)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和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在收到承包人签字的设备采购合同(已生效合同)及月度设备款支付进度计划后,发包人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设备购置预付款,预付款最高付款比例不超过设备订货合同金额30%。(经发包人核实次月仍未支付至设备制造商,自发包人支付当月起承包 (略) 贷款利率承担资金成本以及相应赶工费用)。
(3)特殊设备需支付进度款(含提货款)时,需 * * 双方共同确定。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和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约定支付进度款(含提货款)。特殊设备(列出清单)的设备购置费按合同支付,其他申报月度计划,经监理和发包方审核后按月支付。
(4)所有设备预付及提货款合计最高付款比例不超过设备订货合同金额60%。
(5)所有设备到货后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相应资料等文件,承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收到前述各项文件确认无误并经监理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申报月度设备款支付计划,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和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30天内支付设备到货款,累计不超过订货合同金额的70%(若有验收不合格设备, (略) 置并承担相应损失)。
(6) (略)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性能考核达产达标后,且30个日历天无质量问题后,由发包人组织 (略) 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发达产达标合格证书后,承包人开具剩余设备购置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备剩余货款,累计付款不超过设备总额的90%。
(五)以上各节点付款前,承包人需提前提供相应要求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方可支付该项付款。相应税率按照国家 (略) 。若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赔偿发包人增值税(合同约定税率) (略) 得税25%的税金损失。若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有效的支付依据,发包人有权不付款,并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利息或其它损失;在发承包双方未最终确认结算结论前,发包方不承担尾款利息。
7、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 * 页“7. (略) 劳动用工”后增加以下内容:
7.5.4其他要求:
(1)开设专户:承包人应当 (略) (略) (略) 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在发包人支付第一笔进度款前提供账户信息。
(2)承包人按法律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得低于工程价款的2%)。
(3) (略) 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 (略) 施工。
(4)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申请付款前应将盖章的当月应发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和考勤表、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凭据(发放明细表、考勤表等)送交发包方。
(5)公示监督:施工期间,承包人 (略) 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略) 、分包单位、工 (略) 门、劳资专管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承包人每月3日公示盖章的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后3日内公示盖章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将已结清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的盖章承诺书交给发包人, (略) 公示30日后,方可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6)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人清偿。承包人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承包人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承包人清偿。
(7)拖欠扣付:若承包人不能及时落实支付民工工资的相关措施,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付;若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发包人应当以未结清的工 (略) 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8、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济评审”中“设计费用报价得分”、“工程费用报价得分”“投标总价”中的“1.当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不含税)评标基准价时”修改为“1.当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不含税)时”,其它内容不变。
9、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业绩”中“1、投标人在 *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 日有承揽投资金额10 亿元及以上的石化类设 计或中标金额10亿元 及以上的石化类EPC 业绩的,每项得1分, 最多得2分。 2、投标人在 * 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建成投产的气流床煤气化、低压合成工艺, 产能在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项目的EPC工程,且 (略) 一年以上的,经评审每个成功EPC工程业绩得3分,满分6分。 3、同一个业绩项目同时满足上述1、2条业绩评分规定的,按第 2条规定评分,不重复计取。备注: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③ (略) 一年以上项目的业主证明(①、 ②、③项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上时间为准。应对照上述条件要求,上传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修改为“1、投标人在 *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承揽投资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石化类设计或中标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石化类EPC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2、投标人在 * 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建成投产的气流床煤气化、低压合成工艺,产能在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项目的EP C工程,且 (略) 一年以上的,经评审每个成功EPC工程业绩得3分,满分6分。 3、同一个业绩项目同时满足上述1、2条业绩评分规定的,按第 2条规定评分,不重复计取。 备注:业绩1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业绩2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 、③ (略) 一年以上项目的业主证明。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上时间为准。应对照上述条件要求,上传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 (略) ,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联系人:王雨、陈海军
招标代理机构:湖 (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 (略) 大厦五层
联系人:周锋、郑涵、马星辉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