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善工业园商服东区公租房(A栋-E栋)附属工程及ppp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公示
积善工业园商服东区公租房(A栋-E栋)附属工程及ppp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公示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名称:积善工业园商服东区公租房(A栋-E栋)附属工程及ppp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 点击查看>>
致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现增加补充以下内容:21.1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三 (略) (略) 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 * 〕9号)、将乐县解决企业工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 (略) 际联席会[ * ]1号)执行;
21.1.1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 (略) (略) 设立工资专户,专户格式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项目(可简称)+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 (略) 签订《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于工资专户开设后5个工作 (略) (略) (略) 门报备工资专户有关信息,提 (略) 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并会同建设单位填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备案表》。
21.1.2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时间:工程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每月10日前应按照月平均人工费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月平均人工费必须每月拨付,建设单位不得以工程节点支付、未完成审计等理由延期、拖延。
21.1.3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比例(数额):(1)、月平均人工费是指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总额除以合同工期(月)的金额。且人工费总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5%。合同外(增项)工程项目相应参照以上比例拨付。(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保障工资专户资金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相应责任及时补足。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人工费拨付到工资专户,但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补足金额,用于支付工资。
21.1.4工资专户撤销:工程(交)竣工验收后,施工总承包企业 (略) 对无拖欠农民工 (略) 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 (略) (略) 门同意,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 (略) 划至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账户。工资专户撤销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总承包企 (略) 门报备。
21.1.5未按期付款违约责任: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和项目日常监管考评。建设单位和施工 (略) 为之一的, (略) (略) (略) 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略) 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建设单位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
(2).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资专户,未按时报备工资专户信息的;
(3).施工总承包企业挪用专户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施工总承包企业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5).分包企业未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
(6).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息与实名制登记的用工信息严重不符的;
(7).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21.1. (略) 将政办【 * 】7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 (略) 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 (略) 按本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点击查看>> )、三明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略) 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 人:福建 (略)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晟泽 (略)
日期: * 年02月11日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名称:积善工业园商服东区公租房(A栋-E栋)附属工程及ppp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 点击查看>>
致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现增加补充以下内容:21.1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三 (略) (略) 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 * 〕9号)、将乐县解决企业工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 (略) 际联席会[ * ]1号)执行;
21.1.1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 (略) (略) 设立工资专户,专户格式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项目(可简称)+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 (略) 签订《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于工资专户开设后5个工作 (略) (略) (略) 门报备工资专户有关信息,提 (略) 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并会同建设单位填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备案表》。
21.1.2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时间:工程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每月10日前应按照月平均人工费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月平均人工费必须每月拨付,建设单位不得以工程节点支付、未完成审计等理由延期、拖延。
21.1.3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比例(数额):(1)、月平均人工费是指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总额除以合同工期(月)的金额。且人工费总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5%。合同外(增项)工程项目相应参照以上比例拨付。(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保障工资专户资金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相应责任及时补足。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人工费拨付到工资专户,但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补足金额,用于支付工资。
21.1.4工资专户撤销:工程(交)竣工验收后,施工总承包企业 (略) 对无拖欠农民工 (略) 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 (略) (略) 门同意,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 (略) 划至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账户。工资专户撤销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总承包企 (略) 门报备。
21.1.5未按期付款违约责任: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和项目日常监管考评。建设单位和施工 (略) 为之一的, (略) (略) (略) 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略) 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建设单位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
(2).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资专户,未按时报备工资专户信息的;
(3).施工总承包企业挪用专户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施工总承包企业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5).分包企业未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
(6).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息与实名制登记的用工信息严重不符的;
(7).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21.1. (略) 将政办【 * 】7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 (略) 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 (略) 按本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点击查看>> )、三明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略) 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 人:福建 (略)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晟泽 (略)
日期: * 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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