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安检设备委外维保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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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安检设备委外维保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点击查看>>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特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并能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单项合同人数或岗位数量等内容)”均修改为“证明文件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特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并能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 二、问题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证明,第6节详细评审一:资格审查表中,要求“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业绩。” 说明: (略) 分合同 (略) (略) 作为 * 方签订合同,并非与 (略) 直签,但合同并非分包或转包的合同业绩。请问此和同业绩是否有效。建议就此问题做出答复。 回答:按招标 (略) 。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原 文: 投标截止时间: * 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 * 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南 (略) (略) * 年2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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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特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并能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单项合同人数或岗位数量等内容)”均修改为“证明文件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特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并能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 二、问题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证明,第6节详细评审一:资格审查表中,要求“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业绩。” 说明: (略) 分合同 (略) (略) 作为 * 方签订合同,并非与 (略) 直签,但合同并非分包或转包的合同业绩。请问此和同业绩是否有效。建议就此问题做出答复。 回答:按招标 (略) 。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原 文: 投标截止时间: * 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 * 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南 (略) (略) * 年2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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