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环卫(垃圾分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第2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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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环卫(垃圾分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第2次答疑)


更正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AZC-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环卫(垃圾分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  * 年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证书。”

现更正为:(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6、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下列资料:(1)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三、具体标准:4、 (略) 分:6分方案应具备以下要求,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酌情打分,如无重大偏差则每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未提供分项方案或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该分项不得分。

(1)总体架构:2分

能够从本项目的总体目标、重点难点、数据管理平台、运营服务监 (略) 深入分析设计。

(2)系统开发:2分

投标人提供系统敏捷性开发及开发进度计划适配采购人项目进展方案。

(3)部署对接:1分

(略) (略) 署、数据对接工作方案。

(4)合理化建议:1分

提供合理、有序的项目整体方向和建议。

现变更正为:

方案应具备以下要求,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打分,未提供分项方案或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该分项不得分。

(1)总体架构设计:2分

与项目采购标的的功能、 (略) 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吻合程度高,技术方案全面、可靠、成熟、扩展性强。

1)具有垃圾“投、收、运、处”全链条的过程监管得1分

2)具有环卫作业质量监管得0.5分

3) (略) 置终端监管得0.5分

(2)系统功能设计:3分

按照采购需求中对系统功能的描述,提供以下核心业务系统功能设计方案,符合采购人采购标的的功能、 (略) 景、目标等基本要求的得分。

1)具有垃圾分类监管平台0.5分。

2)具有垃圾分类互动平台0.5分。

3)具有环卫作业监管平台0.5分

4) (略) 置监管平台0.5分

5)具有数据申报平台0.5分

6)具有综合考核平台0.5分

(3)合理化建议:1分

1)投标人根据采购标的的功能、 (略) 景、目标等基本要求,从质量控制专业重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得0.5分。

2)投标人根据采购标的的功能、 (略) 景、目标等基本要求,从安全管理专业重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得0.5分。

4、原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三、具体标准:6、 (略) 分:12分:(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软件设计师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现更正为:(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软件设计师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八、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软件设计师(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6、原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三、具体标准:6、 (略) 分:12分:(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师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7、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八、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8、原第三章 评标标准三、具体标准:6、 (略) 分:12分:(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IT服务人员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0.5,没有不得分。

现更正为:(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IT服务人员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0.5,没有不得分。

9、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八、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IT服务人员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IT服务人员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改为: * 年2月28日上午9: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 * 号

联系方式:刘玉芹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 (略)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方式:张蕾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段丹丹

电话: 点击查看>>

淮安 (略)

* 年2月11日


更正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AZC-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环卫(垃圾分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  * 年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证书。”

现更正为:(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6、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下列资料:(1)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三、具体标准:4、 (略) 分:6分方案应具备以下要求,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酌情打分,如无重大偏差则每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未提供分项方案或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该分项不得分。

(1)总体架构:2分

能够从本项目的总体目标、重点难点、数据管理平台、运营服务监 (略) 深入分析设计。

(2)系统开发:2分

投标人提供系统敏捷性开发及开发进度计划适配采购人项目进展方案。

(3)部署对接:1分

(略) (略) 署、数据对接工作方案。

(4)合理化建议:1分

提供合理、有序的项目整体方向和建议。

现变更正为:

方案应具备以下要求,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打分,未提供分项方案或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该分项不得分。

(1)总体架构设计:2分

与项目采购标的的功能、 (略) 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吻合程度高,技术方案全面、可靠、成熟、扩展性强。

1)具有垃圾“投、收、运、处”全链条的过程监管得1分

2)具有环卫作业质量监管得0.5分

3) (略) 置终端监管得0.5分

(2)系统功能设计:3分

按照采购需求中对系统功能的描述,提供以下核心业务系统功能设计方案,符合采购人采购标的的功能、 (略) 景、目标等基本要求的得分。

1)具有垃圾分类监管平台0.5分。

2)具有垃圾分类互动平台0.5分。

3)具有环卫作业监管平台0.5分

4) (略) 置监管平台0.5分

5)具有数据申报平台0.5分

6)具有综合考核平台0.5分

(3)合理化建议:1分

1)投标人根据采购标的的功能、 (略) 景、目标等基本要求,从质量控制专业重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得0.5分。

2)投标人根据采购标的的功能、 (略) 景、目标等基本要求,从安全管理专业重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得0.5分。

4、原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三、具体标准:6、 (略) 分:12分:(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软件设计师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现更正为:(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软件设计师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八、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软件设计师(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6、原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三、具体标准:6、 (略) 分:12分:(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师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7、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八、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8、原第三章 评标标准三、具体标准:6、 (略) 分:12分:(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IT服务人员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0.5,没有不得分。

现更正为:(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IT服务人员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0.5,没有不得分。

9、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八、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IT服务人员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IT服务人员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改为: * 年2月28日上午9: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 * 号

联系方式:刘玉芹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 (略)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方式:张蕾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段丹丹

电话: 点击查看>>

淮安 (略)

* 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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