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招标变更
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招标变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诸广和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诸暨 (略) 诸暨 (略) 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1.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项目经验 | * 年1月1日以来有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除四害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1分,最高得4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略) 或公 (略) 中标公告截图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0-4分)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开展除四害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经验, (略) 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证明,每得到一个镇(街道、部门、单位)满意认可的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开标时满意度表述需提供纸质说明复印件,且有对应的承包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政府盖章和县、市(区)一级爱卫办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0-4分) | * 年1月1日以来有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除四害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0.5分,最高得1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略) 或公 (略) 中标公告截图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0-1分)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开展除四害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经验, (略) 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证明,每得到一个镇(街道、部门、单位)满意认可的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开标时满意度表述需提供纸质说明复印件,且有对应的承包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政府盖章和县、市(区)一级爱卫办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0-2分)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 | 增加本项目实施能力 |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能力、实施水平、质量保障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情况酌情打分,0-5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履约保证金 | 项目实施前中标方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 项目实施前中标方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汇款、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形式提供。 |
5 | 付款方式及要求 | 合同价款的支付由市、街道爱卫办对中标单位的 (略) 检查考核,达到质量要求后,第6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11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40%;服务期满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 合同价款的支付由市、街道爱卫办对中标单位的 (略) 检查考核,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11月支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
6 | 项目服务年限 | 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年12月31日止 | 按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7 | 开标时间变更 | * 年2月18日9:30时 | * 年3月1日9:30时 |
更正日期: * 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按原 (略) ,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招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 (略) ,其他未作修改的仍按原 (略) 。
具体补充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 (略)
地 址:诸暨市高湖路4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张雪梅
质疑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 (略)
地 址:诸暨市东旺路 * 号永业大厦8楼
传真: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赵堡英
质疑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 (略)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 * 号
传真: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 点击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诸广和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诸暨 (略) 诸暨 (略) 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1.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项目经验 | * 年1月1日以来有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除四害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1分,最高得4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略) 或公 (略) 中标公告截图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0-4分)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开展除四害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经验, (略) 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证明,每得到一个镇(街道、部门、单位)满意认可的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开标时满意度表述需提供纸质说明复印件,且有对应的承包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政府盖章和县、市(区)一级爱卫办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0-4分) | * 年1月1日以来有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除四害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0.5分,最高得1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略) 或公 (略) 中标公告截图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0-1分)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开展除四害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经验, (略) 服务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证明,每得到一个镇(街道、部门、单位)满意认可的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开标时满意度表述需提供纸质说明复印件,且有对应的承包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政府盖章和县、市(区)一级爱卫办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0-2分)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 | 增加本项目实施能力 |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能力、实施水平、质量保障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情况酌情打分,0-5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履约保证金 | 项目实施前中标方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 项目实施前中标方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汇款、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形式提供。 |
5 | 付款方式及要求 | 合同价款的支付由市、街道爱卫办对中标单位的 (略) 检查考核,达到质量要求后,第6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11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40%;服务期满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 合同价款的支付由市、街道爱卫办对中标单位的 (略) 检查考核,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11月支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
6 | 项目服务年限 | 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年12月31日止 | 按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7 | 开标时间变更 | * 年2月18日9:30时 | * 年3月1日9:30时 |
更正日期: * 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按原 (略) ,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招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 (略) ,其他未作修改的仍按原 (略) 。
具体补充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 (略)
地 址:诸暨市高湖路4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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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 (略)
地 址:诸暨市东旺路 * 号永业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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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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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联系人:赵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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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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