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市管理局卢氏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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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城市管理局卢氏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 * 年02月15日17:18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2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慧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卢氏县解放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汇成 (略)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 (略) 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三卢采购( * )第12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 * 年01月28日、《河南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 (略)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02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 * 年01月29日 - * 年02月22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 * 年02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 * 年02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 * 年02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现发布以下变更:
1、招标公告中“投标资料的提交: (略) 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 现变更为“ (略) 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
2、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相关证书原件的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原件资料未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上传或上传内容不一致的,不作为评标依据。”现变更为“评审中资格审查、评审打分以投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主体库,否则不得分”现变更为“评审打分以投标文件为准”。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与此相关内容均以此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变更为
/
5、更正日期: * 年02月15日17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卢氏县解放东路
联系人:雷宏林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汇成 (略)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 (略) 33号
联系人:张旭慧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慧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 * 年02月15日17:18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2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慧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卢氏县解放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汇成 (略)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 (略) 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三卢采购( * )第12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 * 年01月28日、《河南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 (略)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02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 * 年01月29日 - * 年02月22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 * 年02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 * 年02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 * 年02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现发布以下变更:
1、招标公告中“投标资料的提交: (略) 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 现变更为“ (略) 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
2、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相关证书原件的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原件资料未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上传或上传内容不一致的,不作为评标依据。”现变更为“评审中资格审查、评审打分以投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主体库,否则不得分”现变更为“评审打分以投标文件为准”。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与此相关内容均以此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变更为
/
5、更正日期: * 年02月15日17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卢氏县解放东路
联系人:雷宏林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汇成 (略)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 (略) 33号
联系人:张旭慧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慧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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