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庐阳区转运中心专用除臭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2021]
2021年庐阳区转运中心专用除臭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202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 年 (略) 专用除臭剂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合 (略) (略) 生活废弃 (略) | ||
行政区域 | 合肥市 | 公告时间 | * 年02月17日01:24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合 (略) (略) 生活废弃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 (略) 北路 *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年 (略) 专用除臭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 ALLHJ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 (略) 专用除臭剂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原因:资格预审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 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若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程赵洁,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 (略) 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 (略) (略) 门(公共资源交 (略) 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 (略) (略) 生活废弃 (略)
地址:合肥 (略) 北路 * 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 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 年 (略) 专用除臭剂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合 (略) (略) 生活废弃 (略) | ||
行政区域 | 合肥市 | 公告时间 | * 年02月17日01:24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合 (略) (略) 生活废弃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 (略) 北路 *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年 (略) 专用除臭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 ALLHJ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 (略) 专用除臭剂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原因:资格预审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 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若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程赵洁,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 (略) 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 (略) (略) 门(公共资源交 (略) 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 (略) (略) 生活废弃 (略)
地址:合肥 (略) 北路 * 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 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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