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茂山林场猪场3年经营权拍卖澄清公告
讷河市茂山林场猪场3年经营权拍卖澄清公告
讷 (略) 猪场3年经营权拍卖澄清公告
我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公开拍卖讷 (略) 猪场3年经营权。
一、标的数量及概况,整体出租。
猪场及其独立经营区内60亩土地(含树影地,非纳税面积,不享受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多不退少不补),3年经营权,整体年租金74, * 元/年,3年合计 * , * 元。
名称 | 面积 | 租期 | 租金 | 竞买保证金 |
仔猪室 | 96 | 3年 | * , * | 20, * |
猪舍 | * | |||
饲料库 | * | |||
独立经营区内土地 | 约60亩 | |||
变压器一台,机井一眼及大门、围栏等附属设备 |
二、瑕疵声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亲自实地踏查看样,详细情 (略) 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相关设施及设备。
3、承租成功后, (略) (略) 签订承租协议,另 (略) 缴纳设施设备保证金。租金一年一交,从 * 年起每年3月份前将年租金 (略) 对公账户。
4、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
5、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承租人须于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 (略) 成交价 (略) 对公账户,佣金交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6、拍卖成交后,承租 (略) 款项后,并持交款凭据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
7、标的物交割: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8、买受人在指定时 (略) 价款的, (略) 为,按《拍卖法》规定,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物再次拍卖的, (略) 分由违约人承担。
三、拍卖时间:
1.展示时间、地点: * 年2月17日至 * 年2月28月日正常工作时间在讷河市龙 (略) 。
2.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2月25日15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 * 新版“黑龙江公 (略) ”进行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3.拍卖时间: * 年3月2日10时
4.拍卖方式: (略) 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 * 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5.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成交当日与哈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6.付款方式:买受人须成交当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分别存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不抵成交款项,竞买结束后,无违约情况下由省平台原路返还。
四、竞买保证金: (略) 上注 (略) 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友情提示: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易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操作并交纳。)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关报名流程请查看“黑龙江公 (略) ”的服务指南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 (略) (www. 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六、本公告在黑龙江公 (略) 发布。
七、联系及与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电话:查先生 点击查看>>
看样电话:李先生 点击查看>>
哈 (略)
* 年2月16日
讷 (略) 猪场3年经营权拍卖澄清公告
我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公开拍卖讷 (略) 猪场3年经营权。
一、标的数量及概况,整体出租。
猪场及其独立经营区内60亩土地(含树影地,非纳税面积,不享受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多不退少不补),3年经营权,整体年租金74, * 元/年,3年合计 * , * 元。
名称 | 面积 | 租期 | 租金 | 竞买保证金 |
仔猪室 | 96 | 3年 | * , * | 20, * |
猪舍 | * | |||
饲料库 | * | |||
独立经营区内土地 | 约60亩 | |||
变压器一台,机井一眼及大门、围栏等附属设备 |
二、瑕疵声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亲自实地踏查看样,详细情 (略) 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相关设施及设备。
3、承租成功后, (略) (略) 签订承租协议,另 (略) 缴纳设施设备保证金。租金一年一交,从 * 年起每年3月份前将年租金 (略) 对公账户。
4、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
5、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承租人须于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 (略) 成交价 (略) 对公账户,佣金交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6、拍卖成交后,承租 (略) 款项后,并持交款凭据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
7、标的物交割: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8、买受人在指定时 (略) 价款的, (略) 为,按《拍卖法》规定,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物再次拍卖的, (略) 分由违约人承担。
三、拍卖时间:
1.展示时间、地点: * 年2月17日至 * 年2月28月日正常工作时间在讷河市龙 (略) 。
2.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2月25日15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 * 新版“黑龙江公 (略) ”进行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3.拍卖时间: * 年3月2日10时
4.拍卖方式: (略) 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 * 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5.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成交当日与哈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6.付款方式:买受人须成交当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分别存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不抵成交款项,竞买结束后,无违约情况下由省平台原路返还。
四、竞买保证金: (略) 上注 (略) 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友情提示: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易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操作并交纳。)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关报名流程请查看“黑龙江公 (略) ”的服务指南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 (略) (www. 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六、本公告在黑龙江公 (略) 发布。
七、联系及与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电话:查先生 点击查看>>
看样电话:李先生 点击查看>>
哈 (略)
* 年2月1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