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采购的答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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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采购的答疑通知



关 (略) (略) (略) 社工服务采购的答疑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 (略) (略) (略) 社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A *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收到投标人来函对招标文件的询问,现根据采购人回复澄清答疑如下:

疑问:

一、答疑

关于“第四章 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五节 评标方法及程序二、本项目评标信息2、评分表”中“综合实力4.服务便捷性(一)评分内容:为保障项目更好实施,对项目实施投标人服务配合度以及信息传 (略) 评价。(1)投标人目前在本项 (略) 在行政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 %;(2)投标人目前在本项 (略) 在行政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米以下的(不含 * 平米),得50%;(3)投标人在深圳市范围内(本项 (略) 在区除外) (略) 的,得30%;(4)投标人目前未在深圳市范围 (略) 所的,但可提供中标 (略) 在区 (略) 所承诺的,得20%(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证照的,需同时提供与登记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含办公面积)或承诺函。通过上述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资料。”的答疑。

二、质疑问题及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五节 评标方法及程序二、本项目评标信息2、评分表”中“综合实力4.服务便捷性(一)评分内容:为保障项目更好实施,对项目实施投标人服务配合度以及信息传 (略) 评价。(1)投标人目前在本项 (略) 在行政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 %;(2)投标人目前在本项 (略) 在行政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米以下的(不含 * 平米),得50%;(3)投标人在深圳市范围内(本项 (略) 在区除外) (略) 的,得30%;(4)投标人目前未在深圳市范围 (略) 所的,但可提供中标 (略) 在区 (略) 所承诺的,得20%(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方不 (略) 政区域 (略) 所且规定了相关办公面积,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七)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等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同时,本项目为服务类服务, (略) 提供的的服务为派驻至采购 (略) 工服务,不需要投标 (略) 所。 (略) 述,建议删除此评分项或参照龙岗区其他街道设置标准即:“(一)评分内容:为保障项目更好实施,对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服务配合度以及信息传 (略) 评价。(1)投标供应商目前在本项 (略) 在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 %;(2)投标供应商目前在本项 (略) 在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米以下的(不含 * 平米),得50%;(3)投标供应商在深圳市范围内(本项 (略) 在区除外) (略) 的,得30%;(4)投标供应商目前未在深圳市范围 (略) 所的,但可提供中标 (略) 在区 (略) 所承诺的,得20%(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证照的,需同时提供与登记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含办公面积)或承诺函。通过上述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资料。”

回复:

1、本项目未将“在行政区域 (略) 所且规定相关办公面积”作为资格条件,不存在 (略) 在地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2、本项目“具体需求明细”第六项“ (略) 要求”已明确说明“ (略) (略) 政管理、督导培训、开展会议、服务研究等活动, (略) 工机 (略) 工联系,进一步 (略) 工服务水平,投标机构应在龙岗区范围 (略) 所, (略) 、会议室、督导室、个案室、档案室等相应功能室,场所面积应不低于 * 平米”,故为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略) 相关,对投 (略) 所的地址及面积设置“服务便捷性”评审项,其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指引关于“提高评审因素设置的合理性”的要求,即:招标文件将经营(服务)网点作为评审因素时,外地供应商提供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承诺的,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分值。此项评分与项目密切相关且严格按照 (略) ,不存在设置歧视条款的情况,故不做修改。

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深 (略)

* 年2月18日



关 (略) (略) (略) 社工服务采购的答疑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 (略) (略) (略) 社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A *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收到投标人来函对招标文件的询问,现根据采购人回复澄清答疑如下:

疑问:

一、答疑

关于“第四章 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五节 评标方法及程序二、本项目评标信息2、评分表”中“综合实力4.服务便捷性(一)评分内容:为保障项目更好实施,对项目实施投标人服务配合度以及信息传 (略) 评价。(1)投标人目前在本项 (略) 在行政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 %;(2)投标人目前在本项 (略) 在行政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米以下的(不含 * 平米),得50%;(3)投标人在深圳市范围内(本项 (略) 在区除外) (略) 的,得30%;(4)投标人目前未在深圳市范围 (略) 所的,但可提供中标 (略) 在区 (略) 所承诺的,得20%(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证照的,需同时提供与登记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含办公面积)或承诺函。通过上述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资料。”的答疑。

二、质疑问题及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五节 评标方法及程序二、本项目评标信息2、评分表”中“综合实力4.服务便捷性(一)评分内容:为保障项目更好实施,对项目实施投标人服务配合度以及信息传 (略) 评价。(1)投标人目前在本项 (略) 在行政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 %;(2)投标人目前在本项 (略) 在行政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米以下的(不含 * 平米),得50%;(3)投标人在深圳市范围内(本项 (略) 在区除外) (略) 的,得30%;(4)投标人目前未在深圳市范围 (略) 所的,但可提供中标 (略) 在区 (略) 所承诺的,得20%(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方不 (略) 政区域 (略) 所且规定了相关办公面积,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七)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等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同时,本项目为服务类服务, (略) 提供的的服务为派驻至采购 (略) 工服务,不需要投标 (略) 所。 (略) 述,建议删除此评分项或参照龙岗区其他街道设置标准即:“(一)评分内容:为保障项目更好实施,对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服务配合度以及信息传 (略) 评价。(1)投标供应商目前在本项 (略) 在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 %;(2)投标供应商目前在本项 (略) 在区 (略) 所且办公面积在 * 平米以下的(不含 * 平米),得50%;(3)投标供应商在深圳市范围内(本项 (略) 在区除外) (略) 的,得30%;(4)投标供应商目前未在深圳市范围 (略) 所的,但可提供中标 (略) 在区 (略) 所承诺的,得20%(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证照的,需同时提供与登记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含办公面积)或承诺函。通过上述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资料。”

回复:

1、本项目未将“在行政区域 (略) 所且规定相关办公面积”作为资格条件,不存在 (略) 在地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2、本项目“具体需求明细”第六项“ (略) 要求”已明确说明“ (略) (略) 政管理、督导培训、开展会议、服务研究等活动, (略) 工机 (略) 工联系,进一步 (略) 工服务水平,投标机构应在龙岗区范围 (略) 所, (略) 、会议室、督导室、个案室、档案室等相应功能室,场所面积应不低于 * 平米”,故为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略) 相关,对投 (略) 所的地址及面积设置“服务便捷性”评审项,其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指引关于“提高评审因素设置的合理性”的要求,即:招标文件将经营(服务)网点作为评审因素时,外地供应商提供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承诺的,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分值。此项评分与项目密切相关且严格按照 (略) ,不存在设置歧视条款的情况,故不做修改。

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深 (略)

* 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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