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LNG)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液化天然气(LNG)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液化天然气(LNG)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 点击查看>>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JD 点击查看>> 5
原公告项目名称:液化天然气(LNG)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 * 年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一)原谈判公告中
1.原谈判公告中“二、资格能力条件”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且不含港、澳、台资;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提供声明);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 年度财务会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
5.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6.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 (略) 得税的凭据,或者提供免税证明; (略) 会保险登记证或者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 (略) 会保险的凭据( (略)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免缴证明);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8.不 (略) 列 (略) 人, (略) 人以且仅以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略) (www.credi 点击查看>> )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原谈判公告中“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中
“1.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 年2月11日至 * 年2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变更为“1.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 年2月22日至 * 年3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三)原谈判公告中“五、响应文件递交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变更为
“五、响应文件递交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年3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 号新中泰大厦10楼 * 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谈判 (略) 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谢若璇、金亚雄
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谢)、 点击查看>> (金)
液化天然气(LNG)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 点击查看>>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JD 点击查看>> 5
原公告项目名称:液化天然气(LNG)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 * 年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一)原谈判公告中
1.原谈判公告中“二、资格能力条件”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且不含港、澳、台资;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提供声明);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 年度财务会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
5.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6.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 (略) 得税的凭据,或者提供免税证明; (略) 会保险登记证或者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 (略) 会保险的凭据( (略)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免缴证明);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8.不 (略) 列 (略) 人, (略) 人以且仅以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略) (www.credi 点击查看>> )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原谈判公告中“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中
“1.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 年2月11日至 * 年2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变更为“1.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 年2月22日至 * 年3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三)原谈判公告中“五、响应文件递交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变更为
“五、响应文件递交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年3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 号新中泰大厦10楼 * 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谈判 (略) 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谢若璇、金亚雄
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谢)、 点击查看>>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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