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业加工厂工程投标邀请书
笋业加工厂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CXYC[ * ] * 号
致:福建省 (略) 、 (略) 、
盛路(福建)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一都镇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一都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5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 (略) 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5. * 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略) (略) 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02月23日8时30分00秒至 * 年03月01日17时30分00秒;到 (略) 永春分公司(地址:泉州 (略) 镇通州大道 * 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以现金形式 (略) 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 (略)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年03月07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永春县一都镇人民政府会议室5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永春县一都镇 (略) 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一都镇 (略)
地址:永春县一都镇
电话: * * * ,传真:/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 (略) ;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仁建产业园中渌大厦二楼 * 室;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
联 系 人:小陈 ;
电 话: 点击查看>> 。
日期: * 年02月23日
招标编号:CXYC[ * ] * 号
致:福建省 (略) 、 (略) 、
盛路(福建)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一都镇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一都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5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 (略) 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5. * 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略) (略) 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02月23日8时30分00秒至 * 年03月01日17时30分00秒;到 (略) 永春分公司(地址:泉州 (略) 镇通州大道 * 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以现金形式 (略) 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 (略)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年03月07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永春县一都镇人民政府会议室5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永春县一都镇 (略) 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一都镇 (略)
地址:永春县一都镇
电话: * * * ,传真:/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 (略) ;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仁建产业园中渌大厦二楼 * 室;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
联 系 人:小陈 ;
电 话: 点击查看>> 。
日期: * 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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