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速·时代书院项目住宅智能化工程
合肥高速·时代书院项目住宅智能化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合肥高速· (略) 项目住宅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 * AFWGZ * /Z-GD * -B-02
公告发布日期: * 年2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投标人: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公告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自 *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其余专业均不予认可。
4、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评分因素:投标人业绩(3分)、投标人奖项荣誉(4分)取消。
项目经理业绩(3分)修改为(6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2)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 业绩 | 6分 | 自 *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个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6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略) 提供合同协议 (略) 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 (3)业绩金额、项目经理名称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标注的时间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明确反映 (略) 要求的内容的(如业绩时间、金额、项目经理名称),应另附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略) 不予认可。 |
施工组织设计中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分)修改为(4分)、主要物资供应计划(2分)修改为(4分):
2.2.3(5) | 施工组织设计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4分 | (略) 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 (略) 评审。提供的得基本分2.4分, (略) 综合比较加0-1.6分,未提供不得分。 |
主要物资供应计划 | 4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提供的得基本分2.4分, (略) 综合比较加0-1.6分,未提供不得分。 |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3)修改为:
(3)本工程竣工 (略) 单位审核定案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保金;
6、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中质保金退还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情形后无息结算3%(若有扣除,以扣除之后的金额为基数)。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略) 分,投标人仅需对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响应情况做出说明即可,未明确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资料。投标人应如实填报响应情况,不得虚假响应。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响应情况 (略) 复核,包括但不 (略) 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 (略) 分实物样品测试,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核查,投标人拒不配合核查的视为提供虚假响应。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响应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 (略) 为上报公共资源交 (略) 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
8、原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 * 年3月21日11:00”;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 * 年3月16日;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略) 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略) 招标文件。
招标人:安徽省安高 (略)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安邦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年3月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合肥高速· (略) 项目住宅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 * AFWGZ * /Z-GD * -B-02
公告发布日期: * 年2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投标人: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公告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自 *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其余专业均不予认可。
4、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评分因素:投标人业绩(3分)、投标人奖项荣誉(4分)取消。
项目经理业绩(3分)修改为(6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2)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 业绩 | 6分 | 自 *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个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6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略) 提供合同协议 (略) 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 (3)业绩金额、项目经理名称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标注的时间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明确反映 (略) 要求的内容的(如业绩时间、金额、项目经理名称),应另附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略) 不予认可。 |
施工组织设计中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分)修改为(4分)、主要物资供应计划(2分)修改为(4分):
2.2.3(5) | 施工组织设计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4分 | (略) 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 (略) 评审。提供的得基本分2.4分, (略) 综合比较加0-1.6分,未提供不得分。 |
主要物资供应计划 | 4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提供的得基本分2.4分, (略) 综合比较加0-1.6分,未提供不得分。 |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3)修改为:
(3)本工程竣工 (略) 单位审核定案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保金;
6、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中质保金退还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情形后无息结算3%(若有扣除,以扣除之后的金额为基数)。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略) 分,投标人仅需对设备技术参数及品牌响应情况做出说明即可,未明确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资料。投标人应如实填报响应情况,不得虚假响应。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响应情况 (略) 复核,包括但不 (略) 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 (略) 分实物样品测试,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核查,投标人拒不配合核查的视为提供虚假响应。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响应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 (略) 为上报公共资源交 (略) 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
8、原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 * 年3月21日11:00”;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 * 年3月16日;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略) 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略) 招标文件。
招标人:安徽省安高 (略)
联系人: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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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安邦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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