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城制造基地配套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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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城制造基地配套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电子信息(智能终端) (略) (略) 配套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 * 年3月4日17:00时)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 (略) 分,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基地东侧临郭亮路有一块菱形区域不属于用地范围,请告知其规划用途? 

答: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问题2:请提供住宅户型大小、套数、配比等相关要求?

答:暂无具体要求,请各投标人根据项目定位及相关 (略) 设计。

问题3:本项目名称为《电子信息(智能终端) (略) (略) 配套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请告知标题中电子信息(智能终端) (略) (略) 范围,项目建成后其租赁对象是谁,是否仅 (略) 内部职工开放?

答:电子信息(智能终端) (略) (略) (略) 经开区范围内智能终端产业中的相关企业,项目建成后其租赁对象主要为相关企业的产业工人、技术和管理人才。

问题4:招标文件P1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信用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四、投标承诺(格式)。招标文件P82 第六章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为投标保函格式,请问信用承诺是否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中投标保函的格式填写?投标保函中担保人名称是否填写投标人名称即可?落款位置“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是否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答:投标承诺格式详见附件1。

问题5:招标文件P29页投标人须知第3.5.1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因根 (略) (略) 文件工商企字〔 * 〕2 (略) 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已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故并无年检合格证明材料。请明确: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无需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营业执照。

问题6:招标文件P40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荣誉奖项的评分标准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 * 年2月28日前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设计的项目(建筑工程类)获得……注:上述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项,最高计6分。” (略) 荣誉奖项的有效时间是否为 * 年2月29日至 * 年2月28日期间?荣誉奖项的有效时间是否以获奖文件上的时间为准? 

答: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略) 公布的表彰决定文件,有效时间为 * 年2月28日至  * 年2月28日。

问题7:招标文件P7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函附录中“1、项目负责人 至 11、投标有效期”无法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找到相对应合同条款号,请问(二)投标函附录的表格中合同条款号列应如何填写?此列是否填写“/”即可?

答:此列可不填写。

问题8:招标文件P8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我司无诉讼及冲裁情况,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填写“无”?

答:如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可不填写。

问题9:能否提供周边用地情况的最新控规图?

答:详见附件2。

问题10: (略) 踏勘实际情况,项目用地内堆积了较多土方,能否 (略) 地标高?

答:不提供。

问题11:能否提供周边湿地公园的图纸?

答:不提供。

问题12:请明确商住比例?

答:见规划设计条件。

问题13:是否需要配建幼 (略) ,明确幼 (略) 班级?

答:配建,规模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问题14:请提供相邻用地总图和标高。

答:南侧用地总图详见附件3。

问题15:在用地红 (略) ,用地红线外有多层民居,本项目建设是否需要考虑对其日照的影响,请提供该地块民居窗位图。

答:暂不考虑。

问题16: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十点方案设计成果要求中“要求表述建筑体量组合的Sketchup透视图”,请问透视图是否要求一定要用Sketchup表达?

答:是的。

问题17:该地块西侧为代征绿地,是否西侧退让要求可以按照长沙市技术管理规定中的绿线退让要求?

答:须同时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和长沙市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问题18: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主要技术积极指标中要求“广场面积≥ * m° (郭亮路与规划支路交叉口西北角), (略) 面积是否在项目净用地范围内,是否可以包含郭亮南路一侧代征绿地面积,广场延伸至道路边线。

答:净用 (略) 面积应不少于 * 平方米,广场设计范围可以延伸至道路红线。

本次答疑补充公告作为招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 (略) ,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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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电子信息(智能终端) (略) (略) 配套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 * 年3月4日17:00时)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 (略) 分,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基地东侧临郭亮路有一块菱形区域不属于用地范围,请告知其规划用途? 

答: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问题2:请提供住宅户型大小、套数、配比等相关要求?

答:暂无具体要求,请各投标人根据项目定位及相关 (略) 设计。

问题3:本项目名称为《电子信息(智能终端) (略) (略) 配套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请告知标题中电子信息(智能终端) (略) (略) 范围,项目建成后其租赁对象是谁,是否仅 (略) 内部职工开放?

答:电子信息(智能终端) (略) (略) (略) 经开区范围内智能终端产业中的相关企业,项目建成后其租赁对象主要为相关企业的产业工人、技术和管理人才。

问题4:招标文件P1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信用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四、投标承诺(格式)。招标文件P82 第六章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为投标保函格式,请问信用承诺是否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中投标保函的格式填写?投标保函中担保人名称是否填写投标人名称即可?落款位置“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是否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答:投标承诺格式详见附件1。

问题5:招标文件P29页投标人须知第3.5.1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因根 (略) (略) 文件工商企字〔 * 〕2 (略) 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已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故并无年检合格证明材料。请明确: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无需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营业执照。

问题6:招标文件P40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荣誉奖项的评分标准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 * 年2月28日前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设计的项目(建筑工程类)获得……注:上述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项,最高计6分。” (略) 荣誉奖项的有效时间是否为 * 年2月29日至 * 年2月28日期间?荣誉奖项的有效时间是否以获奖文件上的时间为准? 

答: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略) 公布的表彰决定文件,有效时间为 * 年2月28日至  * 年2月28日。

问题7:招标文件P7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函附录中“1、项目负责人 至 11、投标有效期”无法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找到相对应合同条款号,请问(二)投标函附录的表格中合同条款号列应如何填写?此列是否填写“/”即可?

答:此列可不填写。

问题8:招标文件P8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我司无诉讼及冲裁情况,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填写“无”?

答:如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可不填写。

问题9:能否提供周边用地情况的最新控规图?

答:详见附件2。

问题10: (略) 踏勘实际情况,项目用地内堆积了较多土方,能否 (略) 地标高?

答:不提供。

问题11:能否提供周边湿地公园的图纸?

答:不提供。

问题12:请明确商住比例?

答:见规划设计条件。

问题13:是否需要配建幼 (略) ,明确幼 (略) 班级?

答:配建,规模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问题14:请提供相邻用地总图和标高。

答:南侧用地总图详见附件3。

问题15:在用地红 (略) ,用地红线外有多层民居,本项目建设是否需要考虑对其日照的影响,请提供该地块民居窗位图。

答:暂不考虑。

问题16: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十点方案设计成果要求中“要求表述建筑体量组合的Sketchup透视图”,请问透视图是否要求一定要用Sketchup表达?

答:是的。

问题17:该地块西侧为代征绿地,是否西侧退让要求可以按照长沙市技术管理规定中的绿线退让要求?

答:须同时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和长沙市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问题18: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主要技术积极指标中要求“广场面积≥ * m° (郭亮路与规划支路交叉口西北角), (略) 面积是否在项目净用地范围内,是否可以包含郭亮南路一侧代征绿地面积,广场延伸至道路边线。

答:净用 (略) 面积应不少于 * 平方米,广场设计范围可以延伸至道路红线。

本次答疑补充公告作为招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 (略) ,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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