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共法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平台法律咨询服务(第二包偏重刑事业务咨询)征集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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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共法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平台法律咨询服务(第二包偏重刑事业务咨询)征集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XM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共法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00:03    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附件3:评分标准 1.服务能力”中,原文为:“拟投入本标 (略) (略) 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人员数量:6(含)-8(含)人的得10分;9(含)-10(含)人的得12分;11(含)人以上的得1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拟投入本标 (略) (略) 律师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果供应商对2个或 (略) 响应时,供应商应配备不同律师 (略) (略) ,不同标包配备同一律师的,按照评审顺序,若同一律师在前面 (略) 中得分的,则在后面的标包中不再得分。”。

现更正为:“拟投入本标 (略) (略) 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人员数量:6(含)-8(含)人的得10分;9(含)-10(含)人的得12分;11(含)人以上的得1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拟投入本标 (略) (略) 律师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果供应商对公共法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 (略) 服务的 (略) 响应时,供应商应对不同标包配备不同律师 (略) (略) ,不同标包配备同一律师的,按照评审顺序,若同一律师在前面 (略) 中得分的,则在后面的标包中不再得分。”。

2.原征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中

原文为:“1.5 * 方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意向选投1-3个标包。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共入围 * 家,类别分为:偏 (略) 74家(45%)、偏 (略) 10家(6%)、 (略) (略) 10家(6%),全 (略) 70家(43%)。 * 方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选择服务标包。”。

现更正为:“1.5 * 方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意向选投1-4个标包。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共入围 * 家,类别分为:偏 (略) 74家(45%)、偏 (略) 10家(6%)、 (略) (略) 10家(6%),全 (略) 70家(43%)。 * 方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选择服务标包。”。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点击查看>> 17: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北京 (略) (http:/ 点击查看>>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 (略) 大厦A座8层            

联系方式:郝金良、刘岳,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金良、刘岳

电 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更正公告_公共法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 (略) 服务(第二包 偏 (略) ).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XM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共法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00:03    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附件3:评分标准 1.服务能力”中,原文为:“拟投入本标 (略) (略) 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人员数量:6(含)-8(含)人的得10分;9(含)-10(含)人的得12分;11(含)人以上的得1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拟投入本标 (略) (略) 律师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果供应商对2个或 (略) 响应时,供应商应配备不同律师 (略) (略) ,不同标包配备同一律师的,按照评审顺序,若同一律师在前面 (略) 中得分的,则在后面的标包中不再得分。”。

现更正为:“拟投入本标 (略) (略) 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人员数量:6(含)-8(含)人的得10分;9(含)-10(含)人的得12分;11(含)人以上的得1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拟投入本标 (略) (略) 律师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果供应商对公共法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 (略) 服务的 (略) 响应时,供应商应对不同标包配备不同律师 (略) (略) ,不同标包配备同一律师的,按照评审顺序,若同一律师在前面 (略) 中得分的,则在后面的标包中不再得分。”。

2.原征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中

原文为:“1.5 * 方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意向选投1-3个标包。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共入围 * 家,类别分为:偏 (略) 74家(45%)、偏 (略) 10家(6%)、 (略) (略) 10家(6%),全 (略) 70家(43%)。 * 方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选择服务标包。”。

现更正为:“1.5 * 方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意向选投1-4个标包。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共入围 * 家,类别分为:偏 (略) 74家(45%)、偏 (略) 10家(6%)、 (略) (略) 10家(6%),全 (略) 70家(43%)。 * 方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选择服务标包。”。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点击查看>> 17: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北京 (略) (http:/ 点击查看>>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 (略) 大厦A座8层            

联系方式:郝金良、刘岳,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金良、刘岳

电 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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