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东海域美山路地下综合管廊附属设施智能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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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东海域美山路地下综合管廊附属设施智能化(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三)

工程名称

环 (略) 地下综合管廊附属设施智能化(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1、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的第64、65、69、96、97、98、99、100、104条的要求。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第84条修改为:“本工程涉及的业主第三方检(监)测、交竣工检(监)测、管线竣工测量费、各系统调试检测费等费用已于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再另行列支”。

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第85条修改为:“VPN 租用期按建设期500天计入清单内,传输速率应满足建设单位需求;”。

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第106条修改为:“ 承 (略) 提供的管理平台满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 点击查看>> )、《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点击查看>> ) 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管理单位使用需求,与市级和各片区综合管廊管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与互联互通(数据的一致性和有效性,系统的安全性),并与市级综合管廊管理平台同步保持更新、迭代、升级,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平台涉及的相关软著权及专利权 (略) 有。为保证软件开发的时效性、功能性和完整性,该项费用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该项控制价的85%。”。

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新增以下条款:

1、本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需做好 (略) 的巡查及保护工作,聘请专业的巡查人员,防止无关人员入内,相关费用列入综合报价中

2、投标人应提供成品保护方案及设备、系统调试方案。(1)手动启动按钮、IP电话、声光报警,警铃等设备的安装位置应预留足够的检修空间,且不得影响后续入廊管线的敷设。(2)所有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等,均应设置标牌,标明电缆的用途、编号、起点、终点、长度等信息,并通过接收管理单位的确认;所有的光纤、网络线等,均应设置标识,标明电纤的起点、终点、用途等信息,并通过接收管理单位的确认; (略) 有的自用电缆芯线接线等,均应设置标识,标 (略) 号/用途、 (略) 、 (略) 等信息,并通过接收管理单位的确认。

3、本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提供智能化系统调试和试运行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项目智能化系统调试和试运行,智能化系统调试满足要求后,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少于15天,每天应做好试运行记录,其中智能化系统调试检测和消防检测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检测单位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出具检测报告,相关费用列入综合报价中。

六:本项目第三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中第5项的3.5/8.3“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1.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 4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业绩,可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备注:1、“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 “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 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 (略) (略) 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七、本项目招标人名称变更为:厦门市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变更为:厦门市政 (略) 。

八、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九、本工程原发布的图纸有误,原发布的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图纸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十、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4月1日上午10时15分。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3月16 日

招标代理机构:(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 3月16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 (略) 分,发各投标人、 (略) 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三)

工程名称

环 (略) 地下综合管廊附属设施智能化(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1、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的第64、65、69、96、97、98、99、100、104条的要求。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第84条修改为:“本工程涉及的业主第三方检(监)测、交竣工检(监)测、管线竣工测量费、各系统调试检测费等费用已于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再另行列支”。

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第85条修改为:“VPN 租用期按建设期500天计入清单内,传输速率应满足建设单位需求;”。

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第106条修改为:“ 承 (略) 提供的管理平台满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 点击查看>> )、《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点击查看>> ) 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管理单位使用需求,与市级和各片区综合管廊管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与互联互通(数据的一致性和有效性,系统的安全性),并与市级综合管廊管理平台同步保持更新、迭代、升级,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平台涉及的相关软著权及专利权 (略) 有。为保证软件开发的时效性、功能性和完整性,该项费用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该项控制价的85%。”。

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新增以下条款:

1、本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需做好 (略) 的巡查及保护工作,聘请专业的巡查人员,防止无关人员入内,相关费用列入综合报价中

2、投标人应提供成品保护方案及设备、系统调试方案。(1)手动启动按钮、IP电话、声光报警,警铃等设备的安装位置应预留足够的检修空间,且不得影响后续入廊管线的敷设。(2)所有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等,均应设置标牌,标明电缆的用途、编号、起点、终点、长度等信息,并通过接收管理单位的确认;所有的光纤、网络线等,均应设置标识,标明电纤的起点、终点、用途等信息,并通过接收管理单位的确认; (略) 有的自用电缆芯线接线等,均应设置标识,标 (略) 号/用途、 (略) 、 (略) 等信息,并通过接收管理单位的确认。

3、本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提供智能化系统调试和试运行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项目智能化系统调试和试运行,智能化系统调试满足要求后,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少于15天,每天应做好试运行记录,其中智能化系统调试检测和消防检测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检测单位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出具检测报告,相关费用列入综合报价中。

六:本项目第三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中第5项的3.5/8.3“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1.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 4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业绩,可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备注:1、“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 “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 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 (略) (略) 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七、本项目招标人名称变更为:厦门市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变更为:厦门市政 (略) 。

八、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九、本工程原发布的图纸有误,原发布的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图纸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十、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4月1日上午10时15分。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3月16 日

招标代理机构:(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 3月16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 (略) 分,发各投标人、 (略) 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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