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的补充通知
关于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的补充通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城市管 (略)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3月16日18:1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2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3月1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嘉豪、黄丽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城市管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 (略) 516-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程先生,0592-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 (略) (略) 光大银行大厦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嘉豪、黄丽萍,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W2021-SH4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招标项目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 (略) 4“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修改为“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合同包一:不允许;合同包二:允许分包。”
二、将招标文件第四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包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描述修改为“投标人应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测绘地理信 (略) 门颁发的测绘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和房产测绘),并提供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第②项资质,可将该项工作进行分包,并须提供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的上述第②项资质证书”。
三、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2.1条款“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分包、转包”修改为“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转包”。
四、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包2技术评分第1-17项“投标人提供的评估服务完全满足‘2.2.1 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分包、转包’条款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评估服务完全满足‘2.2.1 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转包’条款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增加以下内容:“2.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项目合同包二的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3月23日下午17:30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下午15:00时。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 (略) 分,对采购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城市管 (略)
地址:厦门市 (略) 516- (略)
联系方式:程先生,0592-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 (略)
地 址:厦 (略) (略) 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唐嘉豪、黄丽萍,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嘉豪、黄丽萍
电 话: 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城市管 (略)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3月16日18:1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2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3月1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嘉豪、黄丽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城市管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 (略) 516-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程先生,0592-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 (略) (略) 光大银行大厦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嘉豪、黄丽萍,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W2021-SH4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招标项目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 (略) 4“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修改为“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合同包一:不允许;合同包二:允许分包。”
二、将招标文件第四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包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描述修改为“投标人应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测绘地理信 (略) 门颁发的测绘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和房产测绘),并提供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第②项资质,可将该项工作进行分包,并须提供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的上述第②项资质证书”。
三、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2.1条款“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分包、转包”修改为“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转包”。
四、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包2技术评分第1-17项“投标人提供的评估服务完全满足‘2.2.1 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分包、转包’条款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评估服务完全满足‘2.2.1 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转包’条款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增加以下内容:“2.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项目合同包二的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3月23日下午17:30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下午15:00时。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 (略) 分,对采购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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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城市管 (略)
地址:厦门市 (略) 516- (略)
联系方式:程先生,0592-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 (略)
地 址:厦 (略) (略) 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唐嘉豪、黄丽萍,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嘉豪、黄丽萍
电 话: 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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