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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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的补充通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厦门市城市管 (略)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2年03月16日18:1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5日更正日期2022年03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嘉豪、黄丽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厦门市城市管 (略)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 (略) 516-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先生,0592-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公 (略)
代理机构地址厦 (略) (略) 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嘉豪、黄丽萍,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W2021-SH4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招标项目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 (略) 4“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修改为“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合同包一:不允许;合同包二:允许分包。”

二、将招标文件第四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包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描述修改为“投标人应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测绘地理信 (略) 门颁发的测绘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和房产测绘),并提供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第②项资质,可将该项工作进行分包,并须提供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的上述第②项资质证书”。

三、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2.1条款“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分包、转包”修改为“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转包”。

四、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包2技术评分第1-17项“投标人提供的评估服务完全满足‘2.2.1 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分包、转包’条款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评估服务完全满足‘2.2.1 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转包’条款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增加以下内容:“2.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项目合同包二的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3月23日下午17:30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下午15:00时。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 (略) 分,对采购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城市管 (略)      

地址:厦门市 (略) 516- (略)         

联系方式:程先生,0592-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 (略)             

地 址:厦 (略) (略) 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唐嘉豪、黄丽萍,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嘉豪、黄丽萍

电 话:  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厦门市城市管 (略)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2年03月16日18:1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5日更正日期2022年03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嘉豪、黄丽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厦门市城市管 (略)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 (略) 516-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先生,0592-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公 (略)
代理机构地址厦 (略) (略) 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嘉豪、黄丽萍,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W2021-SH4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W2021-SH477违建拆除及评估服务招标项目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 (略) 4“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修改为“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合同包一:不允许;合同包二:允许分包。”

二、将招标文件第四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包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描述修改为“投标人应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测绘地理信 (略) 门颁发的测绘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和房产测绘),并提供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第②项资质,可将该项工作进行分包,并须提供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的上述第②项资质证书”。

三、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2.1条款“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分包、转包”修改为“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转包”。

四、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包2技术评分第1-17项“投标人提供的评估服务完全满足‘2.2.1 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分包、转包’条款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评估服务完全满足‘2.2.1 具体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清单为准、不得转包’条款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增加以下内容:“2.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项目合同包二的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3月23日下午17:30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下午15:00时。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 (略) 分,对采购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城市管 (略)      

地址:厦门市 (略) 516- (略)         

联系方式:程先生,0592-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 (略)             

地 址:厦 (略) (略) 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唐嘉豪、黄丽萍,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嘉豪、黄丽萍

电 话:  0592- 点击查看>> 、0592-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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