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二马路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监理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宜昌市二马路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监理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项目总监荣誉1修改为: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算)以来, (略) 监理的房建项目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含结构 优质)奖的得2分,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含结构优质)奖的得4 分,本项最多得4分。(上传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获奖文件扫 描件)
2、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项目总监荣誉2取消此条款。
3、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投标人质量奖项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近 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 往前推算)以来监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地市级优质工程(含结 构优质)奖项的一项得2分,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含结构优质 )奖项的一项得4分, 本项最多得8分。(同 一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 和地市级的奖项不累计 加分,取最高级得分, 上传获奖证书原件彩色 扫描件或获奖文件扫描件)
4、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取消此条款。
5、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监理人员专业配备修改为:除总监外,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齐全(建筑、给排水、安装 、造价、文物保护、安全管理等专业各不少于 1人)。每缺少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须上传证书原 件彩色扫描件)。
6、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2日上午9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 (略) (宜昌市 (略) )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 (略) ,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规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日期:2022年3月16日
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项目总监荣誉1修改为: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算)以来, (略) 监理的房建项目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含结构 优质)奖的得2分,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含结构优质)奖的得4 分,本项最多得4分。(上传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获奖文件扫 描件)
2、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项目总监荣誉2取消此条款。
3、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投标人质量奖项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近 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 往前推算)以来监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地市级优质工程(含结 构优质)奖项的一项得2分,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含结构优质 )奖项的一项得4分, 本项最多得8分。(同 一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 和地市级的奖项不累计 加分,取最高级得分, 上传获奖证书原件彩色 扫描件或获奖文件扫描件)
4、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取消此条款。
5、原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第2.2.2(2)中监理人员专业配备修改为:除总监外,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齐全(建筑、给排水、安装 、造价、文物保护、安全管理等专业各不少于 1人)。每缺少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须上传证书原 件彩色扫描件)。
6、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2日上午9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 (略) (宜昌市 (略) )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 (略) ,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规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日期: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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