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人民医院2022-2025年(三年)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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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人民医院2022-2025年(三年)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XLHX【2022】C11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2-2025年(三年)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9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自招标人验收货物入库之月起,6个月结算一次,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及中标单价100进行结算。” 的内容,现修改为:“按照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相关规定,实行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若服务期内关于结算方式有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三、其他要求 的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的支付期次说明:“自招标人验收货物入库之月起,6个月结算一次,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的内容,现修改为:“按照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相关规定,实行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若服务期内关于结算方式有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的“1、参照标准:符合《福建 (略)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 (略)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 (略) )及《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 (略) )等文件相关要求。”的内容,现修改为:“1、参照标准:符合《福建 (略)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 (略)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 (略)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 (略) )及《福建 (略) 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 (略) )等文件相关要求。”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三、其他要求的“9、验收标准及要求”的“(2)验收标准”的“①符合《福建 (略)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 (略)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 (略) )及《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 (略) )等文件相关要求。”的内容,现修改为:“①符合《福建 (略)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 (略)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 (略)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 (略) )及《福建 (略) 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 (略) )等文件相关要求。”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 (略) (略)

联系方式:罗女士、0597-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岩市惠盛 (略)

地 址:龙岩市 (略) 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7-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597- 点击查看>>

附件原网注册登录下载:https:/ 点击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XLHX【2022】C11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2-2025年(三年)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9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自招标人验收货物入库之月起,6个月结算一次,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及中标单价100进行结算。” 的内容,现修改为:“按照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相关规定,实行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若服务期内关于结算方式有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三、其他要求 的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的支付期次说明:“自招标人验收货物入库之月起,6个月结算一次,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的内容,现修改为:“按照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相关规定,实行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若服务期内关于结算方式有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的“1、参照标准:符合《福建 (略)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 (略)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 (略) )及《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 (略) )等文件相关要求。”的内容,现修改为:“1、参照标准:符合《福建 (略)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 (略)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 (略)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 (略) )及《福建 (略) 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 (略) )等文件相关要求。”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三、其他要求的“9、验收标准及要求”的“(2)验收标准”的“①符合《福建 (略)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 (略)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 (略) )及《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 (略) )等文件相关要求。”的内容,现修改为:“①符合《福建 (略)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 (略)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 (略)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 (略) )及《福建 (略) 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 (略) )等文件相关要求。”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 (略) (略)

联系方式:罗女士、0597-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岩市惠盛 (略)

地 址:龙岩市 (略) 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7-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597-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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