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答疑文件
铜陵市义安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答疑文件
铜陵市义安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铜陵市义安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 (略) :GC 点击查看>> )招标公告及 (略) 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名称 | 修改前 | 修改后 |
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 | 原文为: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 B.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 现修改为: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 B.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评标办法 | 原文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现场由代理机构抽签确定排序。 | 现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现场由代理机构抽签确定排序。 |
评标办法“投标人综合实力” | 原文为: 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建立过省级及以上污染耕地(农田)土壤治理方向的工 (略) 的,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不累计、不重复计分。 注:需提供下达省级工 (略) 建设项目的通知的文件或者官网截图。 | 现修改为: 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建立过省级及以上污染耕地(农田)土壤治理方向的工 (略) 的得3分。 注:需提供下达省级及以上工 (略) 建设项目的通知的文件或者官网截图。 |
评标办法“投标报价” | 原文为: 评标基准价=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5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0.3分,每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现修改为: 评标基准价=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5分,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于1%,扣0.3分;每低于1%扣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2、 (略) 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市义安 (略)
招标代理单位:铜陵兴业 (略)
2022年03月18日
铜陵市义安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铜陵市义安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 (略) :GC 点击查看>> )招标公告及 (略) 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名称 | 修改前 | 修改后 |
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 | 原文为: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 B.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 现修改为: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 B.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评标办法 | 原文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现场由代理机构抽签确定排序。 | 现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现场由代理机构抽签确定排序。 |
评标办法“投标人综合实力” | 原文为: 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建立过省级及以上污染耕地(农田)土壤治理方向的工 (略) 的,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不累计、不重复计分。 注:需提供下达省级工 (略) 建设项目的通知的文件或者官网截图。 | 现修改为: 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建立过省级及以上污染耕地(农田)土壤治理方向的工 (略) 的得3分。 注:需提供下达省级及以上工 (略) 建设项目的通知的文件或者官网截图。 |
评标办法“投标报价” | 原文为: 评标基准价=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5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0.3分,每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现修改为: 评标基准价=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5分,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于1%,扣0.3分;每低于1%扣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2、 (略) 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市义安 (略)
招标代理单位:铜陵兴业 (略)
202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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