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变更公告]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略) :JLZQ-BHXQ- 点击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略) :JLZQ-BHXQ- 点击查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
1.原内容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4月11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4月14日”。
2.原内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30日13时30分”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4月6日09时00分”。
3.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施工方案评审标准进行修改,将第6条删除,第1条内容更改为“1、 (略) 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分部、分项尤其是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冬、雨季施工措施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4-1分。”在第2条的 (略) 2。
4.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设计费投标报价得分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修改,将原“(1)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 (略) 报K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K0。(2) (略) 报K=K0时得满分5分;(3) (略) 报K小于K0时报价得分=5-(K0-K)*0.3*100%(4) (略) 报K大于K0时报价得分=5-(K-K0)*0.5*100%”更改为“(1)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 (略) 报K(K=1-投标人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K0。(2) (略) 报K=K0时得满分5分;(3) (略) 报K小于K0时报价得分=5-(K0-K)/K0×100%×0.3×100(4) (略) 报K大于K0时报价得分=5-(K-K0)/K0×100%×0.5×100”
5.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修改,将原“(1)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 (略) 报K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K1。(2) (略) 报K=K0时得满分25分;(3) (略) 报K小于K1时,报价得分=25-(K1-K)*0.5*100%(5) (略) 报K大于K1时,报价得分=25-(K-K1)*1*100%”更改为“(1)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 (略) 报K(K=1-投标人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K1。(2) (略) 报K=K1时得满分25分;(3) (略) 报K小于K1时,报价得分=25-(K1-K)/K1×100%×0.5×100(4) (略) 报K大于K1时,报价得分=25-(K-K1)/K1×100%×1×100”。
6.提供了勘察报告,详见澄清文件上传的附件。
7.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件”的第“ 点击查看>> .3条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将原“工程竣工结算时,主要材料价格据实调整(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包括:土建: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钢筋。水暖:钢管。电气:钢管、电线、电缆),按施工当期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基数以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为准且调整时只计价差费和税金,不计其他费用。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结算时不予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及费率在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变化,执行当年当期的相关结算文件。”
更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时,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包括:土建: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钢筋。水暖:钢管。电气:钢管、电线、电缆,调差时按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和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涨幅比例为依据进行调整,调整基数以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为准且调整时只计价差费和税金,不计其他费用。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结算时不予调整。合同约定工期内的人工费、机械费及费率在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变化,执行当年当期的长春市相关工程结算文件”。
8.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违约条款” (略) 分“3.计价方式及主要材料调整:”的内容进行修改,
将原3.计价方式及主要材料调整:
(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2)关于主材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发包人编制控制价时,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
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土建: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钢筋。水暖:钢管。电气:钢管、电线、电缆。
投标报价时主材自主报价,调差时按照主材价调整方法: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主要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5部分据实调整,±5以内(含本数)不予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5部分据实调整,±5以内(含本数)不予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5部分据实调整,±5以内(含本数)不予调整。
以招标时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价格和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的差额作为调整依据。没有信息价的,按施工当期计量月份的市场实际价进行调整,由监理单位组织承包人、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材料名称、 (略) 位、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计算式、主材规格、产地、价格等。
主材调差产生的费用待工程竣工时统一进入结算(正差情况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调整,负差情况在月计量拨付中扣除)。
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承包人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风险自担。
工程价款及调整: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结算方式为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以财政审定为准, (略) 门审查时,对该项目有异议,要依法依规执行。
合同约定工期内的人工费、机械费及费率根据施工当年当期的长春市相关工程结算文件调整。
本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前竣工,结算时执行招投标文件及吉林省和长春市结算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本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后竣工,(1)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须提供发包人、监理、拆迁或排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延期原因确认单,此部分工程量的人、材、机按实找差。(2)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此部分工程量的人、材、机,其中市场价上涨的不予找差;市场价格下降的,按延期内的市场价找差。
如果国家税法及税率调整,按施工单位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分阶段结算。
更改为3.计价方式及主要材料调整:
(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2)关于主材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发包人编制控制价时,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
工程竣工结算时,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包括:土建: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钢筋。水暖:钢管。电气:钢管、电线、电缆。
调差时主材价调整方法:
调差时按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和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涨幅比例为依据进行调整,调整基数以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为准且调整时只计价差费和税金,不计其他费用。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结算时不予调整。没有信息价的,按施工当期计量月份的市场实际价进行调整,由监理单位组织承包人、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材料名称、 (略) 位、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计算式、主材规格、产地、价格等。
举例1: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当期商混C30信息价格为500元/立方米,招标控制价财审审定价格为400元/立方米,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商混C30信息价450元/立方米。结算时如何调整材料单价?答:“调差时按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和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涨幅比例为依据进行调整”,施工当期与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当期信息价涨幅比例为450/500,即每立方米C30商混材料价格应调减至400*(450/500)=360元/立方米。
主材调差产生的费用待工程竣工时统一进入结算(正差情况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调整,负差情况在月计量拨付中扣除)。
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承包人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工程价款及调整: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结算方式为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以财政审定为准, (略) 门审查时,对该项目有异议,要依法依规执行。
合同约定工期内的人工费、机械费及费率根据施工当年当期的长春市相关工程结算文件调整。
本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前竣工,结算时执行招投标文件及吉林省和长春市结算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本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后竣工,(1)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须提供发包人、监理、拆迁或排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延期原因确认单,此部分工程量的人、材、机按实找差。(2)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此部分工程量的人、材、机,其中市场价上涨的不予找差;市场价格下降的,按延期内的市场价找差。
如果国家税法及税率调整,按施工单位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分阶段结算。
请各位投标人自行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领取答疑澄清文件,并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 (略)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 (略)
联系人:李志微
联系电话:0431-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 (略)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与南四环交 (略)
联系人:刘继波
联系电话:0431- 点击查看>>
招 (略) 门:长春市建委 (略)
联系电话:0431- 点击查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点击查看>>
邮箱: @@@ 26.com
地址:长春市贵 (略) 建设大厦428室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 (略)
电话:0431-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邮编: 点击查看>>
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略) :JLZQ-BHXQ- 点击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略) :JLZQ-BHXQ- 点击查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
1.原内容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4月11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4月14日”。
2.原内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30日13时30分”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4月6日09时00分”。
3.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施工方案评审标准进行修改,将第6条删除,第1条内容更改为“1、 (略) 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分部、分项尤其是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冬、雨季施工措施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4-1分。”在第2条的 (略) 2。
4.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设计费投标报价得分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修改,将原“(1)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 (略) 报K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K0。(2) (略) 报K=K0时得满分5分;(3) (略) 报K小于K0时报价得分=5-(K0-K)*0.3*100%(4) (略) 报K大于K0时报价得分=5-(K-K0)*0.5*100%”更改为“(1)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 (略) 报K(K=1-投标人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K0。(2) (略) 报K=K0时得满分5分;(3) (略) 报K小于K0时报价得分=5-(K0-K)/K0×100%×0.3×100(4) (略) 报K大于K0时报价得分=5-(K-K0)/K0×100%×0.5×100”
5.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修改,将原“(1)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 (略) 报K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K1。(2) (略) 报K=K0时得满分25分;(3) (略) 报K小于K1时,报价得分=25-(K1-K)*0.5*100%(5) (略) 报K大于K1时,报价得分=25-(K-K1)*1*100%”更改为“(1)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 (略) 报K(K=1-投标人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K1。(2) (略) 报K=K1时得满分25分;(3) (略) 报K小于K1时,报价得分=25-(K1-K)/K1×100%×0.5×100(4) (略) 报K大于K1时,报价得分=25-(K-K1)/K1×100%×1×100”。
6.提供了勘察报告,详见澄清文件上传的附件。
7.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件”的第“ 点击查看>> .3条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将原“工程竣工结算时,主要材料价格据实调整(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包括:土建: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钢筋。水暖:钢管。电气:钢管、电线、电缆),按施工当期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基数以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为准且调整时只计价差费和税金,不计其他费用。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结算时不予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及费率在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变化,执行当年当期的相关结算文件。”
更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时,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包括:土建: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钢筋。水暖:钢管。电气:钢管、电线、电缆,调差时按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和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涨幅比例为依据进行调整,调整基数以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为准且调整时只计价差费和税金,不计其他费用。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结算时不予调整。合同约定工期内的人工费、机械费及费率在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变化,执行当年当期的长春市相关工程结算文件”。
8.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违约条款” (略) 分“3.计价方式及主要材料调整:”的内容进行修改,
将原3.计价方式及主要材料调整:
(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2)关于主材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发包人编制控制价时,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
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土建: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钢筋。水暖:钢管。电气:钢管、电线、电缆。
投标报价时主材自主报价,调差时按照主材价调整方法: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主要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5部分据实调整,±5以内(含本数)不予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5部分据实调整,±5以内(含本数)不予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5部分据实调整,±5以内(含本数)不予调整。
以招标时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价格和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的差额作为调整依据。没有信息价的,按施工当期计量月份的市场实际价进行调整,由监理单位组织承包人、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材料名称、 (略) 位、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计算式、主材规格、产地、价格等。
主材调差产生的费用待工程竣工时统一进入结算(正差情况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调整,负差情况在月计量拨付中扣除)。
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承包人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风险自担。
工程价款及调整: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结算方式为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以财政审定为准, (略) 门审查时,对该项目有异议,要依法依规执行。
合同约定工期内的人工费、机械费及费率根据施工当年当期的长春市相关工程结算文件调整。
本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前竣工,结算时执行招投标文件及吉林省和长春市结算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本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后竣工,(1)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须提供发包人、监理、拆迁或排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延期原因确认单,此部分工程量的人、材、机按实找差。(2)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此部分工程量的人、材、机,其中市场价上涨的不予找差;市场价格下降的,按延期内的市场价找差。
如果国家税法及税率调整,按施工单位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分阶段结算。
更改为3.计价方式及主要材料调整:
(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2)关于主材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发包人编制控制价时,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
工程竣工结算时,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包括:土建: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钢筋。水暖:钢管。电气:钢管、电线、电缆。
调差时主材价调整方法:
调差时按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和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涨幅比例为依据进行调整,调整基数以财审审定的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为准且调整时只计价差费和税金,不计其他费用。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结算时不予调整。没有信息价的,按施工当期计量月份的市场实际价进行调整,由监理单位组织承包人、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材料名称、 (略) 位、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计算式、主材规格、产地、价格等。
举例1: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当期商混C30信息价格为500元/立方米,招标控制价财审审定价格为400元/立方米,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商混C30信息价450元/立方米。结算时如何调整材料单价?答:“调差时按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和施工当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信息单价涨幅比例为依据进行调整”,施工当期与发包人提报招标控制价 (略) 时当期信息价涨幅比例为450/500,即每立方米C30商混材料价格应调减至400*(450/500)=360元/立方米。
主材调差产生的费用待工程竣工时统一进入结算(正差情况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调整,负差情况在月计量拨付中扣除)。
除允许调整价格的主材外,其他材料、设备价格承包人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工程价款及调整: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结算方式为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以财政审定为准, (略) 门审查时,对该项目有异议,要依法依规执行。
合同约定工期内的人工费、机械费及费率根据施工当年当期的长春市相关工程结算文件调整。
本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前竣工,结算时执行招投标文件及吉林省和长春市结算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本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后竣工,(1)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须提供发包人、监理、拆迁或排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延期原因确认单,此部分工程量的人、材、机按实找差。(2)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此部分工程量的人、材、机,其中市场价上涨的不予找差;市场价格下降的,按延期内的市场价找差。
如果国家税法及税率调整,按施工单位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分阶段结算。
请各位投标人自行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领取答疑澄清文件,并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 (略)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 (略)
联系人:李志微
联系电话:0431-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 (略)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与南四环交 (略)
联系人:刘继波
联系电话:0431- 点击查看>>
招 (略) 门:长春市建委 (略)
联系电话:043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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