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回头看”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谯城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回头看”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BZQC2022CG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谯城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回头看”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3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谯城区2012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机井工程维修、补充。

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 评审评分项索引表中, 13-19 项本项目不适用,不做要求。现此项删除。

原招标文件中第33页中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现更改为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20%。

(2)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内容补充

1.本项目须制作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惯例制作,可做入服务方案或其他资料中。

2.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根据项目需要可自行调整,可按照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惯例制作报价文件。

3.本项目需按规定配置项目管理人员。

4.最终结算单价确定在一次报价的基础上按二次报价等比例下浮。

5.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已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中关于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评审因素。

(3)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做出以下补充

1.本项目异议(质疑)、投诉环节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

2.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略) 属行业为建筑业。

3.采购文件质疑

(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更正日期:20223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更正公告为采 (略) 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农业综 (略)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

联系方式:0558-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金地 (略)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夏工

电   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BZQC2022CG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谯城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回头看”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3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谯城区2012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机井工程维修、补充。

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 评审评分项索引表中, 13-19 项本项目不适用,不做要求。现此项删除。

原招标文件中第33页中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现更改为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20%。

(2)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内容补充

1.本项目须制作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惯例制作,可做入服务方案或其他资料中。

2.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根据项目需要可自行调整,可按照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惯例制作报价文件。

3.本项目需按规定配置项目管理人员。

4.最终结算单价确定在一次报价的基础上按二次报价等比例下浮。

5.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已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中关于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评审因素。

(3)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做出以下补充

1.本项目异议(质疑)、投诉环节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

2.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略) 属行业为建筑业。

3.采购文件质疑

(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更正日期:20223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更正公告为采 (略) 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农业综 (略)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

联系方式:0558-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金地 (略)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夏工

电   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