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望城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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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望城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R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R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R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技术规格

服务要求及说明

(一)服务内容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影像和图斑、基本库、省级监测图斑等资料基础上,开展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内业核实、外业调查、内业上图、数据库更新、有关细化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自查和汇总共八个阶段。

1.前期准备工作

在接收国家和省级下发的数据基础上,整理2021年度的管理数据:一是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复垦、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移民撤村、污染耕地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相关资料;二是批准备案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资料;三是执法督察工作中发现的图斑矢量数据;四 (略) 有权登记、征地、供地工作中涉及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五是“三调”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未变更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图斑矢量数据;六是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调查(油茶种植细化调查)等专题调查工作中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七是省级卫星监测耕地指标解冻解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中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八是乡(镇)级、村级行政区域调查界线发生变化的(包括:名称、代码、界线位置变化), (略) 门行政区域界线调整批准文件;九是其他相关资料。

2.内业核实

根据省级下发的县级基本库,县级逐图斑内业核实,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厅,按要求修正;结合市县相关资料,可适 (略) 分县级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3.外业调查

根据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和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实地举证,确定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同步开展 (略) 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根 (略) 有权日常登记、不动产登记成果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权属更新和补充调查。

4.内业上图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底板,在县级基本库基础上,将县级外业调查成果和省级2021年12月卫星监测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成果,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5.数据库更新

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设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

6. 细化调查

(1)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进行汇总,开展设施农用 (略) 细化调查。

(2) (略) 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按照《分类指南》开展城市和建制镇用地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细化调查工作。

(3)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设施农用地、 (略) 、城市和建制镇用地范围内建设用地细化调查结果,逐图斑核实上图,修改图斑边界、按照《分类指南》录入图斑细化属性,建立细化调查数据库。

7. 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1)根据2020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下发耕地和可恢复农用地,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层,结合2020和2021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0和2021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0和2021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

(2)以县级为单位,选择典型地块作为长期监测样点,开展年度监测,实地调查监测指标属性信息; (略) 下发的2021年度耕地图层,填写监测样点的监测指标属性信息,形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

8.成果自查和汇总

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成果汇总,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做好市级复核、省级核查与监理、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

(二)人员要求

作业单位需投入到本项目人员不少于8人。

(三)成果要求

(1)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矢量数据、表格等。矢量数据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表格包括《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和各类统计汇总表。

(2)细化调查数据库、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等。

)进度安排

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时间上交成果,具体成果移交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望城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结算方式

1、付 款 人:长沙市自然 (略) (略)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自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50%;第二次支付在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内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的50%。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

《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

湘自资办发【2021】 (略)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暨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

《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7号)》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国土调查办发[2019]8号)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二批)(国土调查办发〔2019〕9号)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土调查办发〔2019〕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国土调查办发〔2019〕 (略)

二、售后服务

1、日常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应急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服务受理。 (略) 理通知后, 半小时内响应,一般应急服务应在2小时内排除;

2)重大应急服务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 (略) 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 (略) (略) 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自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R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R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R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技术规格

服务要求及说明

(一)服务内容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影像和图斑、基本库、省级监测图斑等资料基础上,开展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内业核实、外业调查、内业上图、数据库更新、有关细化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自查和汇总共八个阶段。

1.前期准备工作

在接收国家和省级下发的数据基础上,整理2021年度的管理数据:一是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复垦、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移民撤村、污染耕地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相关资料;二是批准备案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资料;三是执法督察工作中发现的图斑矢量数据;四 (略) 有权登记、征地、供地工作中涉及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五是“三调”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未变更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图斑矢量数据;六是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调查(油茶种植细化调查)等专题调查工作中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七是省级卫星监测耕地指标解冻解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中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八是乡(镇)级、村级行政区域调查界线发生变化的(包括:名称、代码、界线位置变化), (略) 门行政区域界线调整批准文件;九是其他相关资料。

2.内业核实

根据省级下发的县级基本库,县级逐图斑内业核实,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厅,按要求修正;结合市县相关资料,可适 (略) 分县级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3.外业调查

根据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和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实地举证,确定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同步开展 (略) 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根 (略) 有权日常登记、不动产登记成果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权属更新和补充调查。

4.内业上图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底板,在县级基本库基础上,将县级外业调查成果和省级2021年12月卫星监测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成果,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5.数据库更新

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设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

6. 细化调查

(1)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进行汇总,开展设施农用 (略) 细化调查。

(2) (略) 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按照《分类指南》开展城市和建制镇用地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细化调查工作。

(3)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设施农用地、 (略) 、城市和建制镇用地范围内建设用地细化调查结果,逐图斑核实上图,修改图斑边界、按照《分类指南》录入图斑细化属性,建立细化调查数据库。

7. 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1)根据2020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下发耕地和可恢复农用地,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层,结合2020和2021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0和2021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0和2021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

(2)以县级为单位,选择典型地块作为长期监测样点,开展年度监测,实地调查监测指标属性信息; (略) 下发的2021年度耕地图层,填写监测样点的监测指标属性信息,形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

8.成果自查和汇总

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成果汇总,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做好市级复核、省级核查与监理、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

(二)人员要求

作业单位需投入到本项目人员不少于8人。

(三)成果要求

(1)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矢量数据、表格等。矢量数据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表格包括《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和各类统计汇总表。

(2)细化调查数据库、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等。

)进度安排

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时间上交成果,具体成果移交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望城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结算方式

1、付 款 人:长沙市自然 (略) (略)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自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50%;第二次支付在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内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的50%。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

《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

湘自资办发【2021】 (略)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暨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

《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7号)》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国土调查办发[2019]8号)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二批)(国土调查办发〔2019〕9号)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土调查办发〔2019〕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国土调查办发〔2019〕 (略)

二、售后服务

1、日常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应急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服务受理。 (略) 理通知后, 半小时内响应,一般应急服务应在2小时内排除;

2)重大应急服务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 (略) 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 (略) (略) 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自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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