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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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2-03-22 10:40信息来源:

(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

( (略) :HJYGG[ 点击查看>> ]018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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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人:滑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期:二零二二年三月


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1. 招标条件...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4

8. 联系方式...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14

1.1 招标项目概况... 14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4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1.5 费用承担... 15

1.6保密... 15

1.7 语言文字... 15

1.8计量单位... 16

1.9 踏勘现场... 16

1.10投标预备会... 16

1.11 分包... 16

1.12响应和偏差... 16

2. 招标文件... 17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7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8

3. 投标文件... 18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8

3.2 投标报价... 18

3.3 投标有效期... 19

3.4 投标保证金...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 20

3.6 备选投标方案... 20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4. 投标... 21

4.1投标文件的上传... 2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

5. 开标...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

5.2 开标程序... 22

5.3 开标异议... 22

6. 评标... 22

6.1 评标委员会... 22

6.2 评标原则... 23

6.3 评标... 23

7. 合同授予... 23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3

7.2 评标结果异议... 23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4

7.4 定标... 24

7.5 中标通知... 24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24

7.7 履约保证金... 24

7.8 签订合同... 24

8.纪律和监督... 25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8.5 投诉... 25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6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7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8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9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30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1

附件六:确认通知... 3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

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1. 评标方法... 38

2. 评审标准... 38

2.1 初步评审标准... 38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8

3. 评标程序... 39

3.1 初步评审... 39

3.2 详细评审... 3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0

3.4 评标结果... 4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2

1. 一般约定... 42

1.1 词语定义... 42

1.2 语言文字... 43

1.3 适用法律... 43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4

1.5 合同协议书... 44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4

1.7 联络... 45

1.8 转让... 45

1.9 严禁贿赂... 45

1.10 知识产权... 45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45

1.12 发包人要求... 45

2. 发包人义务... 46

2.1 遵守法律... 46

2.2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46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46

2.4 支付合同价款... 46

2.5 提供设计资料... 46

2.6 其他义务... 47

3. 发包人管理... 47

3.1 发包人代表... 47

3.2 监理人... 47

3.3 发包人的指示... 47

3.4 决定或答复... 48

4. 设计人义务... 48

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48

4.2 履约保证金... 49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9

4.4 联合体... 49

4.5 项目负责人... 49

4.6 设计人员的管理... 50

4.7 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50

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50

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0

5. 设计要求... 51

5.1 一般要求... 51

5.2 设计依据... 51

5.3 设计范围... 51

5.4 设计文件要求... 52

6.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52

6.1 开始设计... 52

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2

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3

6.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3

6.5 完成设计... 53

6.6 提前完成设计... 53

7. 暂停设计... 54

7.1 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 54

7.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54

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54

8. 设计文件... 54

8.1 设计文件接收... 54

8.2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55

8.3 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55

9. 设计责任与保险... 55

9.1 工作质量责任... 55

9.2 设计文件错误责任... 56

9.3 设计责任主体... 56

9.4 设计责任保险... 56

10. 施工期间配合... 57

11. 合同变更... 57

点击查看>> 变更情形... 57

点击查看>> 合理化建议... 58

12. 合同价格与支付... 58

点击查看>> 合同价格... 58

点击查看>> 定金或预付款... 58

点击查看>> 中期支付... 58

点击查看>> 费用结算... 59

13. 不可抗力... 59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的确认... 59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的通知... 59

点击查看>> 不可抗 (略) 理... 60

14. 违约... 60

点击查看>> 设计人违约... 60

点击查看>> 发包人违约... 60

点击查看>>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61

15. 争议的解决... 61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62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6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4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66

第二卷... 67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8

第三卷... 7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4

目录... 76

一、投标函... 77

投标函... 7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9

二、授权委托书... 80

四、投标保证金... 81

五、设计费用清单... 82

六、资格审查资料... 83

(一)基本情况表... 83

(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84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85

(四)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86

七、设计方案... 87

八、其他资料... 88




第一章招标公告

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略) :HJYGG[ 点击查看>> ]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已由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滑发改[2021] (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滑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亩。

2.4项目金额:本次设计招标为560万元。

2.5招标范围: (略) 房、 (略) 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装饰及配套电力、给排水、消防、暖通及弱电工程及室外配套管线、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规定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2.6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其中第一期为40日历天,第二期为4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要求,确保 (略) 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3.4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3.5信用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 (略) 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点击查看>>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上信用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以查询到的限制日期为准,未注明限制日期的 (略) 信息库中的信息删除之时终止。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流程参见系统中“组件下载” “滑县公 (略) 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入库的投标单位,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注册、CA办理链接地址:https:/ 点击查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23日08时00分至2022年03月29日17时30分凭CA登录“滑县公 (略) 网站”,并下载招标文件。

5.3 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滑县公 (略) 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 (略) ,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5.4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0元/标段。

5.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整(¥ 点击查看>> .00元)

保证金递交形式:

1、转帐或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在滑县公 (略) 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且不能进行绑定操作);

2、线上电子保函,目前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接通中国银行直开式电子保函, (略) 业务系统中线上申请,操作 (略) 资料下载栏目或业务系统组件下载栏目;

3、线下保证保函(只限银行机构、保险公司、河南省工程担保行业协会保证人合格名录内企业出具)的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以自由选择。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帐户名:滑县公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帐号:投标人登录系统,找到相应项目后,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缴纳说明单”,获取保证金缴费说 (略) 信息→按照缴费说 (略)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绑定。(此账户可计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滑县公 (略) 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滑县公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5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签章时间为30分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评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后,须按照主持人在文字互动中的提示进行投标文件电子解密及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操作,不得擅自离开,直至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开标状态显示开标已结束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滑县 (略)

地 址: (略) 南段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2-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略) (略) (略) (略)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监督人: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 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

投标单位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评标依据。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文件要求)。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业主方对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2.CA有效期。

从招标文件下载至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期间,CA证书不得更换、变更、延期等,否则会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对此投标人后果自负。

投标人应及时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 (略) 投项目从文件下载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 (略) 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 (略) 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略) 理 (略) 需时间。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其他注意事项(重要)

*投标人需确保电脑已经下载安装PDF阅读器、Word2007,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如招标文件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EGP版)并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保证金汇款、转账异常时,须联系汇出方银行查询原因。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网络等制作、上传同一项目投标文件的,有被视为串通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因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内自身投标文件损坏、内容缺失等其它无法正常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个人承担。

*如遇到投标文件上传慢、上传失败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

查找是否是个人电脑问题;更换网络环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滑县 (略)

地 址: (略) 南段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2- 点击查看>>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略) (略) (略) (略)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地方专项债券及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略) 房、 (略) 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装饰及配套电力、给排水、消防、暖通及弱电工程及室外配套管线、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规定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80日历天(其中第一期为40日历天,第二期为40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要求,确保 (略) 门审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 点击查看>>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以公告形式通过原招标 (略) 予以发布,供潜在投标人查看,不另行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要随时 (略) ,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1. 点击查看>>

分包

不允许

1. 点击查看>>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点击查看>>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形式:登 点击查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按平台要求上传(同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以公告形式通过原招标 (略) 予以发布,供潜在投标人查看,不另行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要随时 (略) ,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公告形式通过原招标 (略) 予以发布,供潜在投标人查看,不另行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要随时 (略) ,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

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材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增值税销项税率为 9%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560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整(¥ 点击查看>> .00元)

保证金递交形式:1、转帐或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在滑县公 (略) 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且不能进行绑定操作);2、线上电子保函,目前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接通中国银行直开式电子保函, (略) 业务系统中线上申请,操作 (略) 资料下载栏目或业务系统组件下载栏目;3、线下保证保函(只限银行机构、保险公司、河南省工程担保行业协会保证人合格名录内企业出具)的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以自由选择。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帐户名:滑县公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帐号:投标人登录系统,找到相应项目后,依次点击“参与投标”→ “费用缴纳说明”→“缴纳说 明单”,获取保证金缴费说 (略) 信息→按照缴费说 (略)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绑定。(此账户可计息)

选择转账或电汇的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如有多个标段项目,一定要分清标段缴纳。计息账户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 (略) 均是随机生成,不尽相同,同一账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2.计息账户中如有不同投标人缴纳同一随机生成账户的,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略) (略) 。

3.保证金以绑定时间为准,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14日08时40分整。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银行间转账或电汇时间,提前合理安排,到账后及时登 点击查看>> 系统,绑定到项目和标段。

4.绑定及退费操作流程可以参看:https:/ 点击查看>> 选择线上电子保函的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如首次在线申请中国银行电子保函业务,请确保已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以及保证金账户,并与中国银行签订保函业务协议,如尚未开户,请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中国银行滑县支行开户并签订保函业务协议。详询0372- 点击查看>> 。时间提醒:中国银行直开式电子保函开具时间需1-2个工作日,新开户用户需3-5工作日。

2.中国银行电子保函保单内容中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标段信息、标段编码格式为加密形式。

3.中国银行电子保函申请成功后,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系统,执行【保函查询】

选择线下保证保函的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无需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绑定,无需现场向招标人递交保证保函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略) 递交保证保函原件。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提供保函。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CA进行签章。

(2)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进行签章。若有委托代理人的,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资料可上传已签署资料的扫描件(其它人员需要签署投标资料,无CA锁的可按此操作)。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加密签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滑县公 (略) 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滑县公 (略) 第一开标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技术、经济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

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具体操作流程登 点击查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下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流程查看。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 (略) 分的文件,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略) 需的其他目的。

1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法定数量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鉴别,并对依此得出的推论和结论进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由投标人的错误判断和鉴别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14

其他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带上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同时带上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领取30日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件、业绩、证明等资料的行为, (略) 提供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 (略) 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略) 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 (略) 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 (略) 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点击查看>>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 (略) 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 (略) 分。

1.11 分包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 点击查看>>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略) 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设计费用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设计方案;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略) 分。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

路径自动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3.4.4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招标人应与中标单位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中标结果公

告发布之日起第35日内将交易合同上传至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合同管理模块。 (略) 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合同上传完成当日(当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 (略) 径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逾期未上传合同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5 (略) 提交暂不退还保证金说明, (略) 将相关中标单位保证金暂不退还。 (略) 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第 (略) 径自动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对于未产生中标候选人项目(项目流标、终止、废标),在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 (略) 径自动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按要求提供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审项目需要的证明材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 (略) 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 (略) 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可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上传

4.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滑县公 (略) 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递交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确保系统内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成功。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操作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按照电子招标程序进行:

5.2.1开标前, (略) 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在监督员 (略) 有投标文件;

5.2.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如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或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的,投标将被拒绝;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门或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 (略)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写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证据。递交书面质 (略) 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一经查实为虚假证据,报于有 (略) (略) 罚,并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设计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略) 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 (略) 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委托代理人

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信用要求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 (略) 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点击查看>>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上信用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以查询到的限制日期为准,未注明限制日期的 (略) 信息库中的信息删除之时终止。

其他要求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略)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略) 分: 30

(略) 分: 48

投标报价:20

其他因素:2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90%(含90%)至100%(含100%)之间的,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否则,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但参与计算报价得分。

(2)评标基准价=A值×50%+B值×50%;

A值:招标控制价×0.95;

B值: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数量超过5家(不含5家)时,则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

(3)若所有投标总报价都不在参与基准价计算的范围内,则以招标控制价×0.95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0分)

信誉(5分)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AAA级的,得3分

类似项目业绩(5分)

投标人完成过建筑面积20万㎡以上工业类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项目负责人资历(2分)

具有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注册证、毕业证、身份证。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资历

(9分)

1.项目组各专业配备齐全(总图、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信息化、经济)得3分,每少一个专业扣一分,扣完为止。

2.项目组各专业(总图、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信息化、经济)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3.项目组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经济)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的,得3分,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各人员需提 (略) 保证明;

企业荣誉(9分)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

2.投标人自 2015年1月1日以来,所承接的工业类 (略) 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3.投标人自 2015年1月1日以来,所承接的工业类项目获得绿色工业三星级设计标识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2.2.4(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48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4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设计范围、设计内容是否满足工程实施阶段的要求。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先进可行(3-4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可行(2-3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基本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可行(0-2 分)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3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科学、合理,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先进可行(1.5-3分)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基本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可行(0-1.5分)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5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是否满足工程实施阶段的要求。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满足工程实施阶段的要求得3-5分;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基本满足工程实施阶段的要求得0-3分。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4分)

主要评审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合理得3-4分;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较为合理得0-3分。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3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设计工作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设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合理得3分;设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得0-2分。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2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制定的安全保证措施情况。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2分;安全保证措施一般得0-1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10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对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准确,对重点、难点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对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清晰,措施有针对性,且有效得8-10分;

对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比较透彻,理解比较准确,措施有针对性,措施基本有效得5-8分;

对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有一定的理解,能提出针对本工程的措施得0-5分;

合理化建议(4分)

针对项目情况,能够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有益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得2-4分;提出建议一般,不切合实际、 (略) 得0-2分。

工艺设计(8分)

(略) 合理,物流通顺,参观流设置合理,设备转运安装运行及维护方案便捷,满足企业生产纲领需求。合理得6-8分,较为合理得3-5分,一般合理得0-2分。

绿色智能技术的应用(5分)

项目中绿色智能技术的应用,识别项目中的绿色、智能技术,并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技术方案。合理得3-5分,较为合理得0-2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

(20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等于基准价的得10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偏离±1%扣0.5分,扣完为止。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服务期限(2分)

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其中第一期为40日历天,第二期为40日历天),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承诺设计服务期限每一期各减少2日历天的加1分,最多加2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评标环节显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预警信息的( (略) 雷同,均视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 (略) 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

1.1.1.6设计方案:指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

1.1.1.7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

1.1.1.8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分包人: (略) 分包 (略) 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 工程和设计

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 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 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 (略) 需要的资料。

1.1.3.4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开始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

1.1.4.2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3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第6.4款和第6. (略) 作的调整。

1.1.4.4完成设计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设计费用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 (略) 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费用:指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方案;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设计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发包人提供设计文件。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7 联络

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 (略) 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略) 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 点击查看>>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

1. 点击查看>> 设计人在从事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 (略) 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 点击查看>> 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 发包人要求

1. 点击查看>> 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日内通知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

1. 点击查看>> 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改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设计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 (略) 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 点击查看>> 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发包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设计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设计人负责 (略) 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设计人提供设计资料。

2.6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发包人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 (略) 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 (略) 理结果通知设计人。

3.1.3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

3.1.4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发包人代表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设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

3.2 监理人

3.2.1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设计监理。如果委托监理,则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2.2合同约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3 发包人的指示

3.3.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

3.3.2 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1条执行。

3.3.3 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设计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3.1.4项约定的 (略) 取得指示。

3.3.5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4 决定或答复

3.4.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和/或设 (略) 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服务期限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第1 (略) 理。

3.4.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

4. 设计人义务

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设计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略) 设计工作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 (略) 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文件及相关服务等。

4.1.4 其他义务

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3.1设计人不得将 (略) 工作转包给第三人。

4.3.2 设计人不得将设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分包工作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1份分包合同副本,并对分包设计工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的设计费用由设计人与分包人自行支付。

4.3.4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包括必要的企业资质、人员、设备和类似业绩等。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5 项目负责人

4.5.1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5.2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设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设计人单位章,并由设计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4.5.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

4.6 设计人员的管理

4.6.1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4.5.1项规定执行。

4.6.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

4.6.3设计人应保证其主要设计人员(含分包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4.6.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7 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设计人应对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设计人应予以撤换。

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设计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8.2设计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设计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8.3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设计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设计工作。

5. 设计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

5.1.2 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

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 (略) 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11条约定执行。

5.1.4 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 设计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设计依据。

5.3 设计范围

5.3.1本合同的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设计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3.2 (略) 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3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4 工作范围指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4 设计文件要求

5.4.1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5.4.2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5.4.3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4 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6.1 开始设计

6.1.1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设计服务期限并增加设计费用,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设计事项;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设计;

(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费用;

(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 (略) 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

6.5 完成设计

6.6.1 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编制设计文件。

6.6.2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和不同阶段的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

6.6.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CAD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

6.6 提前完成设计

6.7.1 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设计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设计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设计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设计费用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设计而减少设计费用;增加设计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7.2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但设计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设计服务期限。

6.7.3 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

7. 暂停设计

7.1 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设计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设计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1)发包人违约;

(2)发包人确定暂停设计;

(3)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通知暂停设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

(1)设计人违约;

(2)设计人擅自暂停设计;

(3)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暂停期间设计人应负责妥 (略) 分的设计文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 设计文件

8.1 设计文件接收

8.1.1 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经接收设计文件。

8.1.2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时,应向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8.1.3 设计文件提交的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沙盘、动画等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8.2.1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

8.2.3 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及其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

8.3 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8.3.1 设计文件需 (略) 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按 (略) 门要求,将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发包人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不减免设计人因为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设计责任。

8.3.2 对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如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应由设计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如需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则由发包人重新修改和提出发包人要求,再由设计人根据新的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8.3.3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9. 设计责任与保险

9.1 工作质量责任

9.1.1 设计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

9.1.2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 (略) 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制度,加强设计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9.1.3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设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

9.1.4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设计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设计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设计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9.2 设计文件错误责任

9.2.1 设计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 (略) 或其他缺陷,无论设计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设计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第1.6.2项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

9.2.2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点击查看>> 款的约定承担责任。

9.2.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设计费用增加和(或)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9.3 设计责任主体

9.3.1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认 (略) 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9.3.2 设计责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9.3.3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9.4 设计责任保险

9.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 (略) 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9.4.2 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以及由于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赔偿等。

9.4.3 发生工程设计保险事故后,设计人应按保险人要求进行报告,并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业务;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设计人自行补偿。

10. 施工期间配合

点击查看>> 施工配合指设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点击查看>>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点击查看>> 设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点击查看>> 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

点击查看>>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设计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改设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 合同变更

点击查看>> 变更情形

点击查看>> .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设计服务期限和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设计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设计人的原因, (略) 分重复进行设计;

(4)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设计及恢复设计。

点击查看>> .2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点击查看>> 合理化建议

点击查看>> .1 合同履行中,设计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点击查看>> 款约定。

点击查看>> .2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12. 合同价格与支付

点击查看>> 合同价格

点击查看>> .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点击查看>> .2 设计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设计人完成设计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设计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设计费用的依据之一。

点击查看>> .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 (略) 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点击查看>> .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点击查看>> 定金或预付款

点击查看>> .1定金或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点击查看>> .2 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天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点击查看>> .3 设计服务完成之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设计人的原因解除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

点击查看>> 中期支付

点击查看>> .1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中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点击查看>> .2 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点击查看>> .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点击查看>> 费用结算

点击查看>> .1合同工作完成后,设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设计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 .2 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点击查看>> .3 发包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设计人重新提交。设计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15条的约定执行。

点击查看>> .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点击查看>> .3项的约定执行。

13. 不可抗力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的确认

点击查看>> .1不可抗力是指设计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点击查看>>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及 (略) 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的通知

点击查看>> .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点击查看>> .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点击查看>> 不可抗 (略) 理

点击查看>> .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点击查看>> .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 (略) 分的损失。

点击查看>> .3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 (略) 损失。

14. 违约

点击查看>> 设计人违约

点击查看>> .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约:

(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

(3)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

(4)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点击查看>> .2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点击查看>> 发包人违约

点击查看>> .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2)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

(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点击查看>> .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

点击查看>>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5.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设计投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设计费用清单;

(7)设计方案;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项目负责人:。

5. 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 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 设计人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设计服务期限为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设计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称“设计人”)于年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滑县产业集聚区,地 (略) , (略) , (略) ,南邻长虹大道。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约 点击查看>> .57㎡。

2.招标范围: (略) 房、 (略) 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装饰及配套电力、给排水、消防、暖通及弱电工程及室外配套管线、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规定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二、规划条件

(一)规划技术指标(强制指标)

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化率≤20%,建筑高度≤50m。

建筑物退线要求:

(二)建筑物退让距离

建筑高度≤24米,后退绿线:6米;

24米<建筑高度≤36米,后退绿线:8米;

36米<建筑高度≤50米,后退绿线:10米;

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4米,其它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6米;东地界后退绿线不小于 点击查看>> 米且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范要求。

(三)地下空间开发:

1.地下空间开发范围退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东侧退用地边界不小于 点击查看>> 米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范要求),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允许建设地下人防工程或配套基础设施, (略) 地面高程为基准点,地下空间开发深度不大于11米。

2.按地上民用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要求

1.停车泊位:1.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不少于0.2个/100㎡建筑面积;1.2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不少于2.0个/100㎡建筑面积;1.3充电桩结合停车设施设置,按不低于车位10%的比例预留。

2.宗地内应配建配电室(建筑面积不小于30㎡)、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70m)、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80㎡)

3.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4.工程管线竖向布置: (略) 门现场勘查后的要求设置。

(五)绿色建筑:

新建建筑应符合滑政办[2018] (略) 文件中关于绿色建筑的要求。

(六)其他规划要求:

1.机动车出入口宜尽可能 (略) (略) 上;禁止地块直接向长虹大道开口。

2.市政设施配置应满足环保、消防、人防、园林、交通、文物、水系等专业法规、规范的要求。

3.宗地内建筑、绿地、道路、铺装等建设内容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

4.宗地内建(构)筑物 (略) 、 (略) 及110KV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略) 设计与施工规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建筑风格及色彩:地块内建筑风格以现代工业建筑风格为主,与城市环境与其它建筑和谐统一,不过分突兀又不失特色,并满足产业集聚区对工业项目的要求。

6.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规划标准》需在地块 (略) 绿化带内配建公 (略) 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264平方米。公厕、 (略) 要符合《滑县公厕、 (略) (略) 及设置标准》(滑城管[2020] (略) )的设计规范要求。

7.人防设计应符 (略) 委对人防设计要求的相关规范、规定。

8.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为准。

三、功能定位

本项目为滑县智能产业园,该园区主要产品为高端智能产品,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园区要进行高标准建设,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方向,重点发展智能产品,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当地的产业竞争力。

(略) 房外, (略) 房生产相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以及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环保消防设施。

四、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要求

(略) 要求

(1)本园区要求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2)布局要充分考虑园区的生产特点,要能满足智能产业园的生产需求,同时整个园区要体现出智慧园区特色;

(3)充分考虑园区内、外物流运输方式,减少交叉;规划人流、 (略) 线;

(4)机动车停车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规划,数量满足各企业停车需求;

(二)产品生产要求

园区主要生产高端智能产品,设计单位要通过自己的理解, (略) 生产的产品,从而 (略) 房的要求。

(三)建筑设计要求

根据定位的产品的生产特点, (略) 房,要能满足生产工艺的需求。

厂房层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建筑防火类别根据生产系统性质确定。

厂房在充分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造型简洁、美观。外立面充分考虑园区文化元素,采用简洁且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色调,体现园区文化,彰显园区特色。

(四)结构设计要求

结构方案合理、荷载取值规范、构件承载力满足规范要求、工程造价经济实用。各个建筑单体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需考虑生产流程、各个区域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柱网及梁布置结合地勘报告选用适合的基础形式;荷载取值满足生产企业工艺要求。

(五)给排水专业

(1)建筑单体的给排水设计。

(2)厂区的给排水系统设计。

(3)厂区的消防系统设施设计。

(六)暖通、空调专业

(1)建筑单体的通风、空调系统设计。

(2)建筑单体的防排烟系统设计。

(七) 电气专业

(1) (略) 设计。

(2)建筑单体的照明、防雷系统设计。

(3)厂区的供电系统设计。

(4)厂区的消防系统设施设计。

(八)弱电专业

(1)建筑单体信息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设计。

(2)厂区综合布线系统设计。

(九)绿建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设计应满足当地对绿建及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

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 (略) 关于设计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以 (略) 在地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总平面布置合理,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合理,流线组织顺畅,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3)设计文件深度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所规定的相应阶段的设 (略) 对应阶段设计。

六、设计成果要求

(一)修建性规划:

?1.规划总平面图(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停车位等)。

2.地形图

3.配套设施分析图。

?4.日照分析图。

5. (略) 分析图。

6.绿地分析图。

7.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

?8.鸟瞰图

(二)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电梯、强弱电、消防、室外管线、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围墙、工艺、大门等;涉及节能专业的,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涉及绿建专业的,应有相应设计的专项内容。

图纸深度应达 (略) 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要求深度。

图纸须通过建 (略) 门的施工图审查;

(三) (略) 门要求的其他设计内容。

按照国家设计相关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设计费用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设计方案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

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项目负责人:,设计服务期限:,质量,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设计费用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设计方案;

(7)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 (略) 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 (略) 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略) 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略) 码:

年月日


三、投标保证金

1.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符合招标文件保证金递交形式相应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扫描件。

2.基 (略) 指基本账户开户 (略) 。若存在银行系统升级而导致基本账户开 (略) 、开户行内容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如采用线下保证保函,在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格式可参考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四、设计费用清单

1. 设计费用清单说明

2. 设计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计费用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

类型:等级: (略)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等级: (略) :

(略)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 (略)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略)

(略)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需填报本表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等,每位人员应单独列表。

2、项目负责人应附职业资格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等资料的扫描件;


(四)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六、设计方案

格式自拟


七、其他资料
递交时间

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2-03-22 10:40信息来源:

(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

( (略) :HJYGG[ 点击查看>> ]018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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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人:滑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期:二零二二年三月


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1. 招标条件...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4

8. 联系方式...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14

1.1 招标项目概况... 14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4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1.5 费用承担... 15

1.6保密... 15

1.7 语言文字... 15

1.8计量单位... 16

1.9 踏勘现场... 16

1.10投标预备会... 16

1.11 分包... 16

1.12响应和偏差... 16

2. 招标文件... 17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7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8

3. 投标文件... 18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8

3.2 投标报价... 18

3.3 投标有效期... 19

3.4 投标保证金...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 20

3.6 备选投标方案... 20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4. 投标... 21

4.1投标文件的上传... 2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

5. 开标...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

5.2 开标程序... 22

5.3 开标异议... 22

6. 评标... 22

6.1 评标委员会... 22

6.2 评标原则... 23

6.3 评标... 23

7. 合同授予... 23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3

7.2 评标结果异议... 23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4

7.4 定标... 24

7.5 中标通知... 24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24

7.7 履约保证金... 24

7.8 签订合同... 24

8.纪律和监督... 25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8.5 投诉... 25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6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7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8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9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30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1

附件六:确认通知... 3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

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1. 评标方法... 38

2. 评审标准... 38

2.1 初步评审标准... 38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8

3. 评标程序... 39

3.1 初步评审... 39

3.2 详细评审... 3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0

3.4 评标结果... 4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2

1. 一般约定... 42

1.1 词语定义... 42

1.2 语言文字... 43

1.3 适用法律... 43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4

1.5 合同协议书... 44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4

1.7 联络... 45

1.8 转让... 45

1.9 严禁贿赂... 45

1.10 知识产权... 45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45

1.12 发包人要求... 45

2. 发包人义务... 46

2.1 遵守法律... 46

2.2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46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46

2.4 支付合同价款... 46

2.5 提供设计资料... 46

2.6 其他义务... 47

3. 发包人管理... 47

3.1 发包人代表... 47

3.2 监理人... 47

3.3 发包人的指示... 47

3.4 决定或答复... 48

4. 设计人义务... 48

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48

4.2 履约保证金... 49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9

4.4 联合体... 49

4.5 项目负责人... 49

4.6 设计人员的管理... 50

4.7 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50

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50

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0

5. 设计要求... 51

5.1 一般要求... 51

5.2 设计依据... 51

5.3 设计范围... 51

5.4 设计文件要求... 52

6.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52

6.1 开始设计... 52

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2

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3

6.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3

6.5 完成设计... 53

6.6 提前完成设计... 53

7. 暂停设计... 54

7.1 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 54

7.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54

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54

8. 设计文件... 54

8.1 设计文件接收... 54

8.2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55

8.3 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55

9. 设计责任与保险... 55

9.1 工作质量责任... 55

9.2 设计文件错误责任... 56

9.3 设计责任主体... 56

9.4 设计责任保险... 56

10. 施工期间配合... 57

11. 合同变更... 57

点击查看>> 变更情形... 57

点击查看>> 合理化建议... 58

12. 合同价格与支付... 58

点击查看>> 合同价格... 58

点击查看>> 定金或预付款... 58

点击查看>> 中期支付... 58

点击查看>> 费用结算... 59

13. 不可抗力... 59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的确认... 59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的通知... 59

点击查看>> 不可抗 (略) 理... 60

14. 违约... 60

点击查看>> 设计人违约... 60

点击查看>> 发包人违约... 60

点击查看>>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61

15. 争议的解决... 61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62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6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4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66

第二卷... 67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8

第三卷... 7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4

目录... 76

一、投标函... 77

投标函... 7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9

二、授权委托书... 80

四、投标保证金... 81

五、设计费用清单... 82

六、资格审查资料... 83

(一)基本情况表... 83

(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84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85

(四)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86

七、设计方案... 87

八、其他资料... 88




第一章招标公告

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略) :HJYGG[ 点击查看>> ]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已由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滑发改[2021] (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滑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亩。

2.4项目金额:本次设计招标为560万元。

2.5招标范围: (略) 房、 (略) 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装饰及配套电力、给排水、消防、暖通及弱电工程及室外配套管线、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规定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2.6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其中第一期为40日历天,第二期为4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要求,确保 (略) 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3.4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3.5信用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 (略) 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点击查看>>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上信用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以查询到的限制日期为准,未注明限制日期的 (略) 信息库中的信息删除之时终止。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流程参见系统中“组件下载” “滑县公 (略) 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入库的投标单位,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注册、CA办理链接地址:https:/ 点击查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23日08时00分至2022年03月29日17时30分凭CA登录“滑县公 (略) 网站”,并下载招标文件。

5.3 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滑县公 (略) 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 (略) ,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5.4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0元/标段。

5.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整(¥ 点击查看>> .00元)

保证金递交形式:

1、转帐或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在滑县公 (略) 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且不能进行绑定操作);

2、线上电子保函,目前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接通中国银行直开式电子保函, (略) 业务系统中线上申请,操作 (略) 资料下载栏目或业务系统组件下载栏目;

3、线下保证保函(只限银行机构、保险公司、河南省工程担保行业协会保证人合格名录内企业出具)的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以自由选择。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帐户名:滑县公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帐号:投标人登录系统,找到相应项目后,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缴纳说明单”,获取保证金缴费说 (略) 信息→按照缴费说 (略)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绑定。(此账户可计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滑县公 (略) 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滑县公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5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签章时间为30分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评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后,须按照主持人在文字互动中的提示进行投标文件电子解密及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操作,不得擅自离开,直至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开标状态显示开标已结束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滑县 (略)

地 址: (略) 南段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2-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略) (略) (略) (略)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监督人: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 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

投标单位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评标依据。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文件要求)。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业主方对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2.CA有效期。

从招标文件下载至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期间,CA证书不得更换、变更、延期等,否则会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对此投标人后果自负。

投标人应及时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 (略) 投项目从文件下载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 (略) 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 (略) 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略) 理 (略) 需时间。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其他注意事项(重要)

*投标人需确保电脑已经下载安装PDF阅读器、Word2007,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如招标文件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EGP版)并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保证金汇款、转账异常时,须联系汇出方银行查询原因。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网络等制作、上传同一项目投标文件的,有被视为串通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因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内自身投标文件损坏、内容缺失等其它无法正常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个人承担。

*如遇到投标文件上传慢、上传失败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

查找是否是个人电脑问题;更换网络环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滑县 (略)

地 址: (略) 南段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2- 点击查看>>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略) (略) (略) (略)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滑县开发区智能产业园项目设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地方专项债券及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略) 房、 (略) 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装饰及配套电力、给排水、消防、暖通及弱电工程及室外配套管线、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规定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80日历天(其中第一期为40日历天,第二期为40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要求,确保 (略) 门审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 点击查看>>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以公告形式通过原招标 (略) 予以发布,供潜在投标人查看,不另行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要随时 (略) ,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1. 点击查看>>

分包

不允许

1. 点击查看>>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点击查看>>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形式:登 点击查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按平台要求上传(同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以公告形式通过原招标 (略) 予以发布,供潜在投标人查看,不另行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要随时 (略) ,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公告形式通过原招标 (略) 予以发布,供潜在投标人查看,不另行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要随时 (略) ,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

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材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增值税销项税率为 9%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560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整(¥ 点击查看>> .00元)

保证金递交形式:1、转帐或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在滑县公 (略) 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且不能进行绑定操作);2、线上电子保函,目前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接通中国银行直开式电子保函, (略) 业务系统中线上申请,操作 (略) 资料下载栏目或业务系统组件下载栏目;3、线下保证保函(只限银行机构、保险公司、河南省工程担保行业协会保证人合格名录内企业出具)的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以自由选择。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帐户名:滑县公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帐号:投标人登录系统,找到相应项目后,依次点击“参与投标”→ “费用缴纳说明”→“缴纳说 明单”,获取保证金缴费说 (略) 信息→按照缴费说 (略)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绑定。(此账户可计息)

选择转账或电汇的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如有多个标段项目,一定要分清标段缴纳。计息账户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 (略) 均是随机生成,不尽相同,同一账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2.计息账户中如有不同投标人缴纳同一随机生成账户的,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略) (略) 。

3.保证金以绑定时间为准,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14日08时40分整。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银行间转账或电汇时间,提前合理安排,到账后及时登 点击查看>> 系统,绑定到项目和标段。

4.绑定及退费操作流程可以参看:https:/ 点击查看>> 选择线上电子保函的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如首次在线申请中国银行电子保函业务,请确保已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以及保证金账户,并与中国银行签订保函业务协议,如尚未开户,请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中国银行滑县支行开户并签订保函业务协议。详询0372- 点击查看>> 。时间提醒:中国银行直开式电子保函开具时间需1-2个工作日,新开户用户需3-5工作日。

2.中国银行电子保函保单内容中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标段信息、标段编码格式为加密形式。

3.中国银行电子保函申请成功后,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系统,执行【保函查询】

选择线下保证保函的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无需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绑定,无需现场向招标人递交保证保函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略) 递交保证保函原件。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提供保函。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CA进行签章。

(2)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进行签章。若有委托代理人的,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资料可上传已签署资料的扫描件(其它人员需要签署投标资料,无CA锁的可按此操作)。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加密签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滑县公 (略) 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滑县公 (略) 第一开标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技术、经济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

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具体操作流程登 点击查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下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流程查看。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 (略) 分的文件,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略) 需的其他目的。

1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法定数量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鉴别,并对依此得出的推论和结论进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由投标人的错误判断和鉴别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14

其他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带上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同时带上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领取30日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件、业绩、证明等资料的行为, (略) 提供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 (略) 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略) 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 (略) 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 (略) 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点击查看>>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 (略) 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 (略) 分。

1.11 分包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 点击查看>>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略) 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设计费用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设计方案;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略) 分。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

路径自动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3.4.4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招标人应与中标单位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中标结果公

告发布之日起第35日内将交易合同上传至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合同管理模块。 (略) 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合同上传完成当日(当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 (略) 径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逾期未上传合同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5 (略) 提交暂不退还保证金说明, (略) 将相关中标单位保证金暂不退还。 (略) 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第 (略) 径自动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对于未产生中标候选人项目(项目流标、终止、废标),在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 (略) 径自动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按要求提供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审项目需要的证明材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 (略) 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 (略) 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可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上传

4.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滑县公 (略) 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递交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确保系统内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成功。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操作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按照电子招标程序进行:

5.2.1开标前, (略) 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在监督员 (略) 有投标文件;

5.2.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如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或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的,投标将被拒绝;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门或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 (略)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写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证据。递交书面质 (略) 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一经查实为虚假证据,报于有 (略) (略) 罚,并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设计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略) 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 (略) 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委托代理人

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信用要求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 (略) 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点击查看>>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上信用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以查询到的限制日期为准,未注明限制日期的 (略) 信息库中的信息删除之时终止。

其他要求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略)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略) 分: 30

(略) 分: 48

投标报价:20

其他因素:2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90%(含90%)至100%(含100%)之间的,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否则,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但参与计算报价得分。

(2)评标基准价=A值×50%+B值×50%;

A值:招标控制价×0.95;

B值: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数量超过5家(不含5家)时,则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

(3)若所有投标总报价都不在参与基准价计算的范围内,则以招标控制价×0.95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0分)

信誉(5分)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AAA级的,得3分

类似项目业绩(5分)

投标人完成过建筑面积20万㎡以上工业类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项目负责人资历(2分)

具有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注册证、毕业证、身份证。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资历

(9分)

1.项目组各专业配备齐全(总图、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信息化、经济)得3分,每少一个专业扣一分,扣完为止。

2.项目组各专业(总图、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信息化、经济)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3.项目组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经济)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的,得3分,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各人员需提 (略) 保证明;

企业荣誉(9分)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

2.投标人自 2015年1月1日以来,所承接的工业类 (略) 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3.投标人自 2015年1月1日以来,所承接的工业类项目获得绿色工业三星级设计标识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2.2.4(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48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4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设计范围、设计内容是否满足工程实施阶段的要求。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先进可行(3-4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可行(2-3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基本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可行(0-2 分)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3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科学、合理,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先进可行(1.5-3分)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基本满足建设需要、切合实际、可行(0-1.5分)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5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是否满足工程实施阶段的要求。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满足工程实施阶段的要求得3-5分;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基本满足工程实施阶段的要求得0-3分。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4分)

主要评审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合理得3-4分;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较为合理得0-3分。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3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设计工作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设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合理得3分;设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得0-2分。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2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制定的安全保证措施情况。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2分;安全保证措施一般得0-1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10分)

主要评审投标人对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准确,对重点、难点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对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清晰,措施有针对性,且有效得8-10分;

对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比较透彻,理解比较准确,措施有针对性,措施基本有效得5-8分;

对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有一定的理解,能提出针对本工程的措施得0-5分;

合理化建议(4分)

针对项目情况,能够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有益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得2-4分;提出建议一般,不切合实际、 (略) 得0-2分。

工艺设计(8分)

(略) 合理,物流通顺,参观流设置合理,设备转运安装运行及维护方案便捷,满足企业生产纲领需求。合理得6-8分,较为合理得3-5分,一般合理得0-2分。

绿色智能技术的应用(5分)

项目中绿色智能技术的应用,识别项目中的绿色、智能技术,并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技术方案。合理得3-5分,较为合理得0-2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

(20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等于基准价的得10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偏离±1%扣0.5分,扣完为止。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服务期限(2分)

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其中第一期为40日历天,第二期为40日历天),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承诺设计服务期限每一期各减少2日历天的加1分,最多加2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评标环节显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预警信息的( (略) 雷同,均视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 (略) 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

1.1.1.6设计方案:指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

1.1.1.7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

1.1.1.8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分包人: (略) 分包 (略) 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 工程和设计

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 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 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 (略) 需要的资料。

1.1.3.4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开始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

1.1.4.2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3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第6.4款和第6. (略) 作的调整。

1.1.4.4完成设计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设计费用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 (略) 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费用:指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方案;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设计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发包人提供设计文件。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7 联络

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 (略) 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略) 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 点击查看>>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

1. 点击查看>> 设计人在从事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 (略) 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 点击查看>> 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 发包人要求

1. 点击查看>> 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日内通知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

1. 点击查看>> 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改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设计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 (略) 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 点击查看>> 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发包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设计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设计人负责 (略) 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设计人提供设计资料。

2.6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发包人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 (略) 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 (略) 理结果通知设计人。

3.1.3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

3.1.4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发包人代表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设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

3.2 监理人

3.2.1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设计监理。如果委托监理,则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2.2合同约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3 发包人的指示

3.3.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

3.3.2 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1条执行。

3.3.3 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设计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3.1.4项约定的 (略) 取得指示。

3.3.5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4 决定或答复

3.4.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和/或设 (略) 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服务期限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第1 (略) 理。

3.4.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

4. 设计人义务

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设计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略) 设计工作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 (略) 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文件及相关服务等。

4.1.4 其他义务

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3.1设计人不得将 (略) 工作转包给第三人。

4.3.2 设计人不得将设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分包工作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1份分包合同副本,并对分包设计工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的设计费用由设计人与分包人自行支付。

4.3.4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包括必要的企业资质、人员、设备和类似业绩等。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5 项目负责人

4.5.1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5.2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设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设计人单位章,并由设计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4.5.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

4.6 设计人员的管理

4.6.1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4.5.1项规定执行。

4.6.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

4.6.3设计人应保证其主要设计人员(含分包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4.6.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7 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设计人应对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设计人应予以撤换。

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设计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8.2设计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设计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8.3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设计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设计工作。

5. 设计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

5.1.2 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

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 (略) 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11条约定执行。

5.1.4 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 设计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设计依据。

5.3 设计范围

5.3.1本合同的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设计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3.2 (略) 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3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4 工作范围指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4 设计文件要求

5.4.1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5.4.2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5.4.3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4 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6.1 开始设计

6.1.1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设计服务期限并增加设计费用,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设计事项;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设计;

(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费用;

(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 (略) 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

6.5 完成设计

6.6.1 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编制设计文件。

6.6.2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和不同阶段的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

6.6.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CAD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

6.6 提前完成设计

6.7.1 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设计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设计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设计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设计费用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设计而减少设计费用;增加设计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7.2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但设计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设计服务期限。

6.7.3 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

7. 暂停设计

7.1 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设计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设计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1)发包人违约;

(2)发包人确定暂停设计;

(3)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通知暂停设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

(1)设计人违约;

(2)设计人擅自暂停设计;

(3)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暂停期间设计人应负责妥 (略) 分的设计文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 设计文件

8.1 设计文件接收

8.1.1 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经接收设计文件。

8.1.2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时,应向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8.1.3 设计文件提交的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沙盘、动画等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8.2.1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

8.2.3 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及其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

8.3 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8.3.1 设计文件需 (略) 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按 (略) 门要求,将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发包人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不减免设计人因为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设计责任。

8.3.2 对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如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应由设计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如需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则由发包人重新修改和提出发包人要求,再由设计人根据新的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8.3.3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9. 设计责任与保险

9.1 工作质量责任

9.1.1 设计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

9.1.2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 (略) 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制度,加强设计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9.1.3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设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

9.1.4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设计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设计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设计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9.2 设计文件错误责任

9.2.1 设计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 (略) 或其他缺陷,无论设计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设计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第1.6.2项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

9.2.2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点击查看>> 款的约定承担责任。

9.2.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设计费用增加和(或)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9.3 设计责任主体

9.3.1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认 (略) 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9.3.2 设计责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9.3.3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9.4 设计责任保险

9.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 (略) 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9.4.2 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以及由于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赔偿等。

9.4.3 发生工程设计保险事故后,设计人应按保险人要求进行报告,并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业务;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设计人自行补偿。

10. 施工期间配合

点击查看>> 施工配合指设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点击查看>>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点击查看>> 设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点击查看>> 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

点击查看>>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设计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改设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 合同变更

点击查看>> 变更情形

点击查看>> .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设计服务期限和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设计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设计人的原因, (略) 分重复进行设计;

(4)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设计及恢复设计。

点击查看>> .2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点击查看>> 合理化建议

点击查看>> .1 合同履行中,设计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点击查看>> 款约定。

点击查看>> .2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12. 合同价格与支付

点击查看>> 合同价格

点击查看>> .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点击查看>> .2 设计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设计人完成设计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设计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设计费用的依据之一。

点击查看>> .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 (略) 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点击查看>> .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点击查看>> 定金或预付款

点击查看>> .1定金或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点击查看>> .2 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天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点击查看>> .3 设计服务完成之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设计人的原因解除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

点击查看>> 中期支付

点击查看>> .1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中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点击查看>> .2 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点击查看>> .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点击查看>> 费用结算

点击查看>> .1合同工作完成后,设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设计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 .2 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点击查看>> .3 发包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设计人重新提交。设计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15条的约定执行。

点击查看>> .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点击查看>> .3项的约定执行。

13. 不可抗力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的确认

点击查看>> .1不可抗力是指设计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点击查看>>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及 (略) 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的通知

点击查看>> .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点击查看>> .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点击查看>> 不可抗 (略) 理

点击查看>> .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点击查看>> .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 (略) 分的损失。

点击查看>> .3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 (略) 损失。

14. 违约

点击查看>> 设计人违约

点击查看>> .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约:

(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

(3)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

(4)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点击查看>> .2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点击查看>> 发包人违约

点击查看>> .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2)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

(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点击查看>> .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

点击查看>>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5.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设计投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设计费用清单;

(7)设计方案;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项目负责人:。

5. 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 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 设计人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设计服务期限为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设计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称“设计人”)于年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滑县产业集聚区,地 (略) , (略) , (略) ,南邻长虹大道。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约 点击查看>> .57㎡。

2.招标范围: (略) 房、 (略) 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装饰及配套电力、给排水、消防、暖通及弱电工程及室外配套管线、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规定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二、规划条件

(一)规划技术指标(强制指标)

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化率≤20%,建筑高度≤50m。

建筑物退线要求:

(二)建筑物退让距离

建筑高度≤24米,后退绿线:6米;

24米<建筑高度≤36米,后退绿线:8米;

36米<建筑高度≤50米,后退绿线:10米;

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4米,其它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6米;东地界后退绿线不小于 点击查看>> 米且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范要求。

(三)地下空间开发:

1.地下空间开发范围退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东侧退用地边界不小于 点击查看>> 米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范要求),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允许建设地下人防工程或配套基础设施, (略) 地面高程为基准点,地下空间开发深度不大于11米。

2.按地上民用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要求

1.停车泊位:1.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不少于0.2个/100㎡建筑面积;1.2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不少于2.0个/100㎡建筑面积;1.3充电桩结合停车设施设置,按不低于车位10%的比例预留。

2.宗地内应配建配电室(建筑面积不小于30㎡)、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70m)、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80㎡)

3.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4.工程管线竖向布置: (略) 门现场勘查后的要求设置。

(五)绿色建筑:

新建建筑应符合滑政办[2018] (略) 文件中关于绿色建筑的要求。

(六)其他规划要求:

1.机动车出入口宜尽可能 (略) (略) 上;禁止地块直接向长虹大道开口。

2.市政设施配置应满足环保、消防、人防、园林、交通、文物、水系等专业法规、规范的要求。

3.宗地内建筑、绿地、道路、铺装等建设内容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

4.宗地内建(构)筑物 (略) 、 (略) 及110KV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略) 设计与施工规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建筑风格及色彩:地块内建筑风格以现代工业建筑风格为主,与城市环境与其它建筑和谐统一,不过分突兀又不失特色,并满足产业集聚区对工业项目的要求。

6.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规划标准》需在地块 (略) 绿化带内配建公 (略) 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264平方米。公厕、 (略) 要符合《滑县公厕、 (略) (略) 及设置标准》(滑城管[2020] (略) )的设计规范要求。

7.人防设计应符 (略) 委对人防设计要求的相关规范、规定。

8.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为准。

三、功能定位

本项目为滑县智能产业园,该园区主要产品为高端智能产品,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园区要进行高标准建设,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方向,重点发展智能产品,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当地的产业竞争力。

(略) 房外, (略) 房生产相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以及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环保消防设施。

四、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要求

(略) 要求

(1)本园区要求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2)布局要充分考虑园区的生产特点,要能满足智能产业园的生产需求,同时整个园区要体现出智慧园区特色;

(3)充分考虑园区内、外物流运输方式,减少交叉;规划人流、 (略) 线;

(4)机动车停车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规划,数量满足各企业停车需求;

(二)产品生产要求

园区主要生产高端智能产品,设计单位要通过自己的理解, (略) 生产的产品,从而 (略) 房的要求。

(三)建筑设计要求

根据定位的产品的生产特点, (略) 房,要能满足生产工艺的需求。

厂房层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建筑防火类别根据生产系统性质确定。

厂房在充分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造型简洁、美观。外立面充分考虑园区文化元素,采用简洁且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色调,体现园区文化,彰显园区特色。

(四)结构设计要求

结构方案合理、荷载取值规范、构件承载力满足规范要求、工程造价经济实用。各个建筑单体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需考虑生产流程、各个区域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柱网及梁布置结合地勘报告选用适合的基础形式;荷载取值满足生产企业工艺要求。

(五)给排水专业

(1)建筑单体的给排水设计。

(2)厂区的给排水系统设计。

(3)厂区的消防系统设施设计。

(六)暖通、空调专业

(1)建筑单体的通风、空调系统设计。

(2)建筑单体的防排烟系统设计。

(七) 电气专业

(1) (略) 设计。

(2)建筑单体的照明、防雷系统设计。

(3)厂区的供电系统设计。

(4)厂区的消防系统设施设计。

(八)弱电专业

(1)建筑单体信息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设计。

(2)厂区综合布线系统设计。

(九)绿建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设计应满足当地对绿建及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

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 (略) 关于设计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以 (略) 在地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总平面布置合理,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合理,流线组织顺畅,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3)设计文件深度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所规定的相应阶段的设 (略) 对应阶段设计。

六、设计成果要求

(一)修建性规划:

?1.规划总平面图(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停车位等)。

2.地形图

3.配套设施分析图。

?4.日照分析图。

5. (略) 分析图。

6.绿地分析图。

7.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

?8.鸟瞰图

(二)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电梯、强弱电、消防、室外管线、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围墙、工艺、大门等;涉及节能专业的,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涉及绿建专业的,应有相应设计的专项内容。

图纸深度应达 (略) 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要求深度。

图纸须通过建 (略) 门的施工图审查;

(三) (略) 门要求的其他设计内容。

按照国家设计相关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设计费用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设计方案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

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项目负责人:,设计服务期限:,质量,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设计费用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设计方案;

(7)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 (略) 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 (略) 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略) 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略) 码:

年月日


三、投标保证金

1.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符合招标文件保证金递交形式相应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扫描件。

2.基 (略) 指基本账户开户 (略) 。若存在银行系统升级而导致基本账户开 (略) 、开户行内容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如采用线下保证保函,在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格式可参考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四、设计费用清单

1. 设计费用清单说明

2. 设计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计费用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

类型:等级: (略)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等级: (略) :

(略)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 (略)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略)

(略)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需填报本表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等,每位人员应单独列表。

2、项目负责人应附职业资格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等资料的扫描件;


(四)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六、设计方案

格式自拟


七、其他资料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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