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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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物资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防汛物资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3-11 至 2022-03-18
撰写单位: 抚顺市元 (略)
(防汛物资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汛物资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中4、名称:小型驾驶扫地机调整为“主刷宽度:500-700mn,动力源:48v,工作效功率:5000-8000㎡/h,工作时间:2-4h,行走速度:0-20km/ h,风机功率:100w*2。”
2、第四章 评标方法,附件3 评分细则, (略) 分“ (略) 分(15分)
售后服务(9分)
(1)针对本项目有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
A、包括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分工;
B、服务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以上内容详细完整,得9分;内容较为详细完整得6分,内容一般得3分,差或者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业绩(6分) 本项目为防汛物资采购, (略) 供产品质量及投标人服务综合能力、经验,采购物品质量满足采购需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23日 15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 (略) 理。
3.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4.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 (略) )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 (略) 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本级
地址: 振兴大厦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市元 (略)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 (略) (略) (略) 4单元701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丹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防汛物资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3-11 至 2022-03-18
撰写单位: 抚顺市元 (略)
(防汛物资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汛物资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中4、名称:小型驾驶扫地机调整为“主刷宽度:500-700mn,动力源:48v,工作效功率:5000-8000㎡/h,工作时间:2-4h,行走速度:0-20km/ h,风机功率:100w*2。”
2、第四章 评标方法,附件3 评分细则, (略) 分“ (略) 分(15分)
售后服务(9分)
(1)针对本项目有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
A、包括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分工;
B、服务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以上内容详细完整,得9分;内容较为详细完整得6分,内容一般得3分,差或者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业绩(6分) 本项目为防汛物资采购, (略) 供产品质量及投标人服务综合能力、经验,采购物品质量满足采购需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23日 15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 (略) 理。
3.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4.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 (略) )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 (略) 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本级
地址: 振兴大厦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市元 (略)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 (略) (略) (略) 4单元701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丹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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