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编号:GXTC-A1-2145006)更正公告
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编号:GXTC-A1-2145006)更正公告
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 (略) :GXTC-A1- 点击查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XTC-A1-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25.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中的“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正本为底本进行复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附表”必须为按照要求格式提供的、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有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应当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有公章”。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正本为底本进行复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二)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2.技术方案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中:
1、“2 垃圾焚烧系统和余热锅炉系统”中的评分标准说明:“(3)所选择的焚烧炉机械负荷适应性好,根据焚烧炉机械负荷的高低排序,最高的加3分,第二名的得2.5分,第3名的得2分,……,并以此类推。”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3)所选择的焚烧炉机械负荷适应性好,根据焚烧炉机械负荷的高低排序,最低的加3分,次低的加2.5分,再次低的加2分,……,并以此类推。”。
2、原“6自动控制系统”中的:“满分3 评分标准说明……(2)焚烧炉自动化水平高,ACC能投入全自动且有技术证明资料的加1分。……”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满分4 评分标准说明……(2)焚烧炉自动化水平高,ACC运行时负荷波动率小,进行横向比较,波动率最小的(提供运行项目的连续运行8小时以上的技术证明资料)得2分,次小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原“9 主要生产配套设施”中的:“满分 2 评分标准说明 主要生产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善,设备选型是否合理(主要包括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通信系统等)。
(1)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先进,得(1.5~2]分;
(2)较全面、合理、基本可行,得(0.5~1.5]分;
(3)不全面、质量不佳、不具备先进性,得[0~0.5]分。”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满分1 评分标准说明 主要生产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善,设备选型是否合理(主要包括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通信系统等)。
(1)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先进,得(0.7~1]分;
(2)较全面、合理、基本可行,得(0.3~0.7]分;
(3)不全面、质量不佳、不具备先进性,得[0~0.3]分。”
(三)原招标文件附件2:《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投资协议》(含特许经营协议)的《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第七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7.3.3 (略) 理(转运)服务费的支付”中的表7-1绩效考核得分与付费系数对照表:“
表7-1 绩效考核得分与付费系数对照表
序号 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付费系数K(%)
1得分≥80分 100%
2 70≤得分<90分 90%-100%
3 60分≤得分<80分70%-90% ”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
表7-1 绩效考核得分与付费系数对照表
序号 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付费系数K(%)
1 得分≥80分 100%
270≤得分<80分90%-100%
3 60分≤得分<70分70%-90% ”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澄清,除以上变更事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本招标 (略) 门为藤县 (略) 。
四、联系方式:
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 (略) :GXTC-A1- 点击查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XTC-A1-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25.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中的“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正本为底本进行复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附表”必须为按照要求格式提供的、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有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应当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有公章”。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正本为底本进行复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二)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2.技术方案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中:
1、“2 垃圾焚烧系统和余热锅炉系统”中的评分标准说明:“(3)所选择的焚烧炉机械负荷适应性好,根据焚烧炉机械负荷的高低排序,最高的加3分,第二名的得2.5分,第3名的得2分,……,并以此类推。”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3)所选择的焚烧炉机械负荷适应性好,根据焚烧炉机械负荷的高低排序,最低的加3分,次低的加2.5分,再次低的加2分,……,并以此类推。”。
2、原“6自动控制系统”中的:“满分3 评分标准说明……(2)焚烧炉自动化水平高,ACC能投入全自动且有技术证明资料的加1分。……”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满分4 评分标准说明……(2)焚烧炉自动化水平高,ACC运行时负荷波动率小,进行横向比较,波动率最小的(提供运行项目的连续运行8小时以上的技术证明资料)得2分,次小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原“9 主要生产配套设施”中的:“满分 2 评分标准说明 主要生产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善,设备选型是否合理(主要包括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通信系统等)。
(1)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先进,得(1.5~2]分;
(2)较全面、合理、基本可行,得(0.5~1.5]分;
(3)不全面、质量不佳、不具备先进性,得[0~0.5]分。”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满分1 评分标准说明 主要生产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善,设备选型是否合理(主要包括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通信系统等)。
(1)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先进,得(0.7~1]分;
(2)较全面、合理、基本可行,得(0.3~0.7]分;
(3)不全面、质量不佳、不具备先进性,得[0~0.3]分。”
(三)原招标文件附件2:《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投资协议》(含特许经营协议)的《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第七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7.3.3 (略) 理(转运)服务费的支付”中的表7-1绩效考核得分与付费系数对照表:“
表7-1 绩效考核得分与付费系数对照表
序号 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付费系数K(%)
1得分≥80分 100%
2 70≤得分<90分 90%-100%
3 60分≤得分<80分70%-90% ”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
表7-1 绩效考核得分与付费系数对照表
序号 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付费系数K(%)
1 得分≥80分 100%
270≤得分<80分90%-100%
3 60分≤得分<70分70%-90% ”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澄清,除以上变更事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本招标 (略) 门为藤县 (略) 。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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