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科创就业服务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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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科创就业服务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 (略) 分:

问题1:根据评标办法2.2.2(1),请提供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规划设计条件;

回复: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2:根据评标办法2.2.2(1),请提供本项目CAD版的用地红线、地形 (略) 竖向图;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3: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的经济评审“下浮不低于%,在此基础上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10分。”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明确下浮不低于的具体数值。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4:1、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规定“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申请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1) (略)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EPC业绩为投标人作为牵 (略) (略) 承接的业绩,可否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认定投标人在该业绩中实际承担了施工工作?(2)如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且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已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考核内容,是否无需再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

答:均需提供。

问题5: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同一岗位;根据现行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设计人员均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在执业范围内开展业务,项目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以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答:是同一岗位;可以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还可以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问题6:招标文件规定“拟 (略) 有设计专 (略) 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专业负责人分为建筑、结构、水、暖、电五个专业,以上五个设计专业负责人均为高级及以上职称是否可视为满足“所有设计专 (略) 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7:投标文件格式“5、拟派驻本工程主要人员一览表”要求“注:上述表格各项内容对应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应编入投标文件。”,与“6、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的备注要求完全重复,考虑电子标书容量有限,是否“5、拟派驻本工程主要人员一览表”仅填写表格即可,无需附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8: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的备注中要求提供注册证书与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而实际项目管理岗位并无同时具备两种证书的情况,此处备注要求是否仅供参考,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与评分要求即可?

答:是的

问题9: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EPC项目总负责人”是否指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的“EPC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的“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是否指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4、EPC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根据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即可?

答:是的

问题10: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并上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是否指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4、EPC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根据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即可?

答:是的。

问题11:招标文件P158要求:由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填写以下文字内容,其中“投标报价”是否指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承诺”?

答:是的。

问题12:投标函附录格式中“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见相同条款,是否指P135合同 点击查看>> .1(9)“安全生产施工目标管理中”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款10%”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13:投标函附录格式中“质量标准”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见相同条款,且P123合同 点击查看>>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条款内容与P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目标”条款内容、P158商务及技术要求“4.质量要求”条款内容表述不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 (略) 内容填写?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14: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按联合体牵头人信息编制、落款并盖章即可?

答:是的。

问题1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略) 有要求盖章或 (略) ,是否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答:可以。

问题16:投标文件格式“3、EPC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拟在本工程任职”对应内容是否可根据实际任职修改。

答:该表格为样表,投标人需提交EPC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问题17:招标文件中“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否均指同一岗位?

答:是的

问题18: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参与下浮,宜昌 (略) 规定的安全文明增加费同样属于安全文明 (略) 分,不应参与下浮,合同中要明确不参与下浮。

答:按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执行。

问题19:招标文件P132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设计和工程保险”中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 (略) 有保险由承包人负责并含在清单中,但根据清单计价规范以上内容属于业主管理费范畴,实际清单取费中并无以上保险内容,此费用请应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清单项。

答: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设计和工程保险”中约定的“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为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购买的保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发包人不单独计量计价。

问题20: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规定《宜昌工程价格信息》中无价格的主要材料、绿化苗木均按市场询价方式确定材料价,土石方价格按财政预算评审现行文件要求计价;以上价格在预算清单编制时已属于正常市场价水平,如根据建安工程费合同总价计算规则再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则属于投标人在材料价方面的直接亏损,因本项目需市场询价的材料很多,所以上述材料价格和土方价格不能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 (略) 分材料变动幅度超过正常市场风险水平,考虑合同订立的公平性原则,请考虑在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材料价格的调整”中增加电线电缆、铝制品为调价材料。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22:招标文件中规定“建设期利息的计息周期为:起于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止于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中较早的时间;融资利息的计息周期为:起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于 点击查看>> 方拨付相应的资金。”由于建设期利息的计息周期止于两个竣工时间中较早者,而融资利息起于通过竣工验收时间,明显存在不合理时间差,请明确将融资利息的计息周期修改为“起于建设期利息计息的终止日,止于 点击查看>> 方拨付相应的资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略) 分)第六条合同款支付方式,与设计工作推进的进度不匹配(1)请考虑增加支付节点:完成合同签订且方案设计通过规委会审查后七日内,支付设计合同价款的10%;(2)请考虑将“6.3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修改为“主体建筑施工图通过审查后七日内”。

答:按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执行。

问题24:招标文件P108页中第11条关于“承包人向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专业分包方)提供作业场区、交通通道、塔吊、用水、用电和相关脚手架等方便,并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其相关配合费用(不含专业分包方施工产生的水电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的内容,请问:能否明确哪些工作内容将由发包人直接委托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请问现场是否有临水临电接驳点,能否提供位置?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临水临电接驳点在移交施工现场时明确。

二、 (略) 分:

1、安全生产要求修改为: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小于(即大于或等于) 3%,即投标报价不得大于(即小于或等于)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万元*(1-3%)= 点击查看>> 万元); 2、工程咨询费(含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 (略) ); 工程设计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略)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不得小于(即大于等于) 20%。

3、 本项目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图纸和设计任务书以2022年3月27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投标人须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时上传的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 (略) ,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日期:2022年3月27日






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 (略) 分:

问题1:根据评标办法2.2.2(1),请提供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规划设计条件;

回复: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2:根据评标办法2.2.2(1),请提供本项目CAD版的用地红线、地形 (略) 竖向图;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3: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的经济评审“下浮不低于%,在此基础上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10分。”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明确下浮不低于的具体数值。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4:1、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规定“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申请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1) (略)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EPC业绩为投标人作为牵 (略) (略) 承接的业绩,可否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认定投标人在该业绩中实际承担了施工工作?(2)如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且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已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考核内容,是否无需再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

答:均需提供。

问题5: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同一岗位;根据现行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设计人员均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在执业范围内开展业务,项目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以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答:是同一岗位;可以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还可以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问题6:招标文件规定“拟 (略) 有设计专 (略) 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专业负责人分为建筑、结构、水、暖、电五个专业,以上五个设计专业负责人均为高级及以上职称是否可视为满足“所有设计专 (略) 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7:投标文件格式“5、拟派驻本工程主要人员一览表”要求“注:上述表格各项内容对应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应编入投标文件。”,与“6、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的备注要求完全重复,考虑电子标书容量有限,是否“5、拟派驻本工程主要人员一览表”仅填写表格即可,无需附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8: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的备注中要求提供注册证书与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而实际项目管理岗位并无同时具备两种证书的情况,此处备注要求是否仅供参考,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与评分要求即可?

答:是的

问题9: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EPC项目总负责人”是否指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的“EPC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的“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是否指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4、EPC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根据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即可?

答:是的

问题10: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并上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是否指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4、EPC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根据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即可?

答:是的。

问题11:招标文件P158要求:由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填写以下文字内容,其中“投标报价”是否指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承诺”?

答:是的。

问题12:投标函附录格式中“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见相同条款,是否指P135合同 点击查看>> .1(9)“安全生产施工目标管理中”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款10%”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13:投标函附录格式中“质量标准”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见相同条款,且P123合同 点击查看>>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条款内容与P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目标”条款内容、P158商务及技术要求“4.质量要求”条款内容表述不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 (略) 内容填写?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14: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按联合体牵头人信息编制、落款并盖章即可?

答:是的。

问题1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略) 有要求盖章或 (略) ,是否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答:可以。

问题16:投标文件格式“3、EPC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拟在本工程任职”对应内容是否可根据实际任职修改。

答:该表格为样表,投标人需提交EPC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问题17:招标文件中“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否均指同一岗位?

答:是的

问题18: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参与下浮,宜昌 (略) 规定的安全文明增加费同样属于安全文明 (略) 分,不应参与下浮,合同中要明确不参与下浮。

答:按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执行。

问题19:招标文件P132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设计和工程保险”中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 (略) 有保险由承包人负责并含在清单中,但根据清单计价规范以上内容属于业主管理费范畴,实际清单取费中并无以上保险内容,此费用请应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清单项。

答: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设计和工程保险”中约定的“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为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购买的保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发包人不单独计量计价。

问题20: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规定《宜昌工程价格信息》中无价格的主要材料、绿化苗木均按市场询价方式确定材料价,土石方价格按财政预算评审现行文件要求计价;以上价格在预算清单编制时已属于正常市场价水平,如根据建安工程费合同总价计算规则再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则属于投标人在材料价方面的直接亏损,因本项目需市场询价的材料很多,所以上述材料价格和土方价格不能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 (略) 分材料变动幅度超过正常市场风险水平,考虑合同订立的公平性原则,请考虑在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材料价格的调整”中增加电线电缆、铝制品为调价材料。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问题22:招标文件中规定“建设期利息的计息周期为:起于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止于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中较早的时间;融资利息的计息周期为:起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于 点击查看>> 方拨付相应的资金。”由于建设期利息的计息周期止于两个竣工时间中较早者,而融资利息起于通过竣工验收时间,明显存在不合理时间差,请明确将融资利息的计息周期修改为“起于建设期利息计息的终止日,止于 点击查看>> 方拨付相应的资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略) 分)第六条合同款支付方式,与设计工作推进的进度不匹配(1)请考虑增加支付节点:完成合同签订且方案设计通过规委会审查后七日内,支付设计合同价款的10%;(2)请考虑将“6.3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修改为“主体建筑施工图通过审查后七日内”。

答:按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执行。

问题24:招标文件P108页中第11条关于“承包人向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专业分包方)提供作业场区、交通通道、塔吊、用水、用电和相关脚手架等方便,并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其相关配合费用(不含专业分包方施工产生的水电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的内容,请问:能否明确哪些工作内容将由发包人直接委托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请问现场是否有临水临电接驳点,能否提供位置?

答:详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临水临电接驳点在移交施工现场时明确。

二、 (略) 分:

1、安全生产要求修改为: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小于(即大于或等于) 3%,即投标报价不得大于(即小于或等于)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万元*(1-3%)= 点击查看>> 万元); 2、工程咨询费(含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 (略) ); 工程设计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略)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不得小于(即大于等于) 20%。

3、 本项目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图纸和设计任务书以2022年3月27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投标人须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时上传的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 (略) ,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日期: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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