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新韶山南路(西湖路-昭山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答疑及延期公告
长沙市新韶山南路(西湖路-昭山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答疑及延期公告
长沙 (略) ( (略) -昭山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答疑及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2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 (略) -昭山大道) | ||
(略) | 点击查看>> 72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2019- 点击查看>> -50-01- 点击查看>> |
交易分类 | 建设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相关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 (略) ( (略) -昭山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03月2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补充文件作为招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其余均不变。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本次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点击查看>> 第3条类似工程业绩考核要求第一点考核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倒算 1095 天内为有效),有效时间以监测完工报告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第3.0.16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建设方提供监测总结报告,而监测总结报告为监测单位的成果文件,一般不需要建设单位签字。请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能否将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期限中有效时间以监测完工报告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不列为必备条件?按照近些年全国相关类似项目招标业绩考核要求进行参考,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期限是否可以仅以业主合同签署日期作为考核要求。
答:类似业绩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监测完工报告复印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问题2:根据2018年《危险 (略)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略) )文件要求:“第二十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深基坑及高边坡施工属于危大工程,需要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同时根据近些年全国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和高边坡建设行业要求,承揽第三方监测单位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 点击查看>> 级资质。 招标文件3.2.2中要求投标人 (略) 门须具有计量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主要用于土工试验、工程产品检测。工程监测类项目以现场采集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为主,不太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2019年 (略) 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 (略) ),文件要求:“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请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能否将第三方监测单位具备计量认证证书不列为必备条件? (略) 规定,是否仅拥有相应勘察资质就能承揽危大工程的第三方监测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3:本次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 (略) 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点击查看>> 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资质, (略) 于有效期。请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关于资质要求描述是否有误?
答:投标人须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点击查看>> 级资质;
长沙 (略) ( (略) -昭山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答疑及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2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 (略) -昭山大道) | ||
(略) | 点击查看>> 72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2019- 点击查看>> -50-01-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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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 (略) ( (略) -昭山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03月2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补充文件作为招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其余均不变。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本次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点击查看>> 第3条类似工程业绩考核要求第一点考核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倒算 1095 天内为有效),有效时间以监测完工报告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第3.0.16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建设方提供监测总结报告,而监测总结报告为监测单位的成果文件,一般不需要建设单位签字。请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能否将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期限中有效时间以监测完工报告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不列为必备条件?按照近些年全国相关类似项目招标业绩考核要求进行参考,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期限是否可以仅以业主合同签署日期作为考核要求。
答:类似业绩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监测完工报告复印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问题2:根据2018年《危险 (略)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略) )文件要求:“第二十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深基坑及高边坡施工属于危大工程,需要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同时根据近些年全国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和高边坡建设行业要求,承揽第三方监测单位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 点击查看>> 级资质。 招标文件3.2.2中要求投标人 (略) 门须具有计量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主要用于土工试验、工程产品检测。工程监测类项目以现场采集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为主,不太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2019年 (略) 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 (略) ),文件要求:“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请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能否将第三方监测单位具备计量认证证书不列为必备条件? (略) 规定,是否仅拥有相应勘察资质就能承揽危大工程的第三方监测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3:本次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 (略) 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点击查看>> 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资质, (略) 于有效期。请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关于资质要求描述是否有误?
答:投标人须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点击查看>> 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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