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纤维产业园配套(一期)工程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纤维产业园配套(一期)工程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2022-03-29
补充通知(3)
各投标人:
为响应南通市疫情防控通知的要求,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纤维产业园配套(一期)工程设计项目补充通知(3)发布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7日下午14时30分。
2、若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因南通市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抵达开标现场,可将纸质投标文件寄至“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六楼621室(收件人:江苏 (略) 江工 点击查看>> )(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11时,超过此时间寄达的文件将不予接收)”,寄出时须第一时间与代理单位联系(号码同上)。
3、本项目备查原件无需带(寄)至开标现场,各单位将备查原件的扫描件存至投标文件电子档中。
4、以寄件方式参与开标的单位须在资格审查文件最后添加《承诺函》,格式见本通知附件。
5、以寄件方式参与开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只可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若使用银行汇票的,须将汇票原件放至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袋中,开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退回;若使用转账方式的,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回执单截图放至投标文件电子档中。
6、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3)不一致的,请以本补充通知(3)为准。
特此通知!
洋口港开发区公 (略) 招标单位:江苏洋口 (略)
(备案章)招标代理单位:江苏 (略)
???????????????????????????????????????2022年3月28日
附:
承诺函
江苏洋口 (略)
我单位因南通市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抵达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纤维产业园配套(一期)工程设计项目开标现场,现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寄出的投标文件是完整、有效的,如因自身问题、疫情管控、快递公司等原因造成未能按时寄达开标地点或文件缺失的,我方将自行承担责任;
2、 我方对开评标中的流程及结果予以认可。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022-03-29
补充通知(3)
各投标人:
为响应南通市疫情防控通知的要求,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纤维产业园配套(一期)工程设计项目补充通知(3)发布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4月7日下午14时30分。
2、若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因南通市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抵达开标现场,可将纸质投标文件寄至“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六楼621室(收件人:江苏 (略) 江工 点击查看>> )(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11时,超过此时间寄达的文件将不予接收)”,寄出时须第一时间与代理单位联系(号码同上)。
3、本项目备查原件无需带(寄)至开标现场,各单位将备查原件的扫描件存至投标文件电子档中。
4、以寄件方式参与开标的单位须在资格审查文件最后添加《承诺函》,格式见本通知附件。
5、以寄件方式参与开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只可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若使用银行汇票的,须将汇票原件放至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袋中,开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退回;若使用转账方式的,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回执单截图放至投标文件电子档中。
6、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3)不一致的,请以本补充通知(3)为准。
特此通知!
洋口港开发区公 (略) 招标单位:江苏洋口 (略)
(备案章)招标代理单位:江苏 (略)
???????????????????????????????????????2022年3月28日
附:
承诺函
江苏洋口 (略)
我单位因南通市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抵达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纤维产业园配套(一期)工程设计项目开标现场,现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寄出的投标文件是完整、有效的,如因自身问题、疫情管控、快递公司等原因造成未能按时寄达开标地点或文件缺失的,我方将自行承担责任;
2、 我方对开评标中的流程及结果予以认可。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